质量管理体系手册范本

质量管理体系手册范本

本章描述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过程的管理,提出了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总的要求,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范围、质量手册内容及对文件和记录控制的要求。

4.1总要求

本条明确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总的要求。

4.1.1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过程的识别

综合部应组织职能部门系统地对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过程予以识别和管理,使过程达到预期的结果。必须做到:

a)识别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这些过程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识别其中的简单过程、复杂过程、关键过程、一般过程及相互关联的过程。识别这些过程的输入输出,应开展的活动,投入的资源。识别过程的顾客及顾客的要求;

b)为达到过程的有效运行,除对过程识别之外,应确定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顺序及过程的接口;

c)必须对过程的输入输出及开展的活动和投入的资源做出明确的规定,按过程结果的特性,确定对过程进行监视、测量和分析的准则和方法;

d)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并对其加以监视、识别,必须获得必要的用于过程运行的资源和对过程监视的信息,明确信息的收集和反馈,通过对信息的判定实现对过程的监视;

e)通过对这些过程业绩的监视、测量以及监视、测量所获结果的分析,对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过程策划的结果及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4.1.2外包过程的识别

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涉及的外包过程应予以识别,明确其控制的内容和方法,控制的实施见《采购控制程序》、《生产安装过程控制程序》相关条款中实现。

4.2文件要求

编制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能成为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起到沟通意图、统一行动的作用。

4.2.1总则

本条阐述了本公司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范围。

4.2.2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及其关系示于下图。

                                                        第一级文件

质量方针

                              

                                                               

 

                                                                   第二级文件

4.2.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以呈现为任何媒体形式,如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照片、标准样件等。

4.2.2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是公司最高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具有唯一性、适用性和检查性,质量手册用于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控制与管理,对外用于证实能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通过有效的实施和持续改进,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增进顾客满意。

4.2.2.1质量手册的内容包括:本公司概况的介绍、发布令、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应用标准删减的说明、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过程及过程之间相互作用的描述。

4.2.2.2质量手册由综合部组织编制并审定,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4.2.2.3质量手册由综合部实施动态管理,对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每年12月由综合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其适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报管理评审。若需更改由综合部提出,以更改单的形式,按原审批程序办理。

4.2.2.4质量手册每三年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质量手册,按原审批程序发布实施。

4.2.3文件控制

    本条规定了文件控制的范围,批准发布、分发、更改和归档的要求。

本过程的主管领导是管理者代表,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4.2.3.1文件控制的范围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适用的外来文件,如标准、法律法规等。

4.2.3.2文件的批准与发布

文件发布前必须经过审定与批准,确保其适用性,文件发布前必须标明实施日期,并明确发放范围。

a)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执行4.2.2的规定;

b)部门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2.3.3文件分发

文件分发按文件的分类,文件分发应做到:

a)文件分发必须进行登记,记录文件编号、文件受控号,外来文件应控制分发范围,并以适当方式予以识别;

b)标识文件的受控状态。在受控文件上有“受控”红色印章标识;

c)在分发新版文件的同时收回作废的文件,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盖“保留”红色印章。

4.2.3.4文件更改与换版

文件更改必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实行更改单的形式。由文件使用单位提出更改,文件应重新评审与审批。

4.2.3.5文件归档

文件应分类归档,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2.4记录控制

本条规定了记录控制的范围、记录填写、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便于识别检索,执行《记录控制程序》进行贮存和处理的要求。本过程归口为综合部。

4.2.4.1记录控制的范围

能证明产品符合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均属于控制的范围。

4.2.4.2记录的标识

记录一般采用表格形式,采用相关程序的编码,依顺序编号的方式标识,表格名称明确表达其用途。

4.2.4.3记录的填写

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清晰和明了,不准涂改,记录应有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4.2.4.4记录收集、编目、归档和保管

a)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开展的质量活动的记录收集、编目、归档或保管;

b)记录保存环境必须符合要求,防止损坏,存入应便于检索,按实际需要分别规定保存期限;

4.2.4.5记录的查阅

当某项活动、产品质量需要追溯时,顾客在合同其内或商定的期限内可以查阅记录,但需经记录保管部门领导批准并登记。

4.2.4.6记录的处理

保存期满的记录可以销毁,各部门办理“资料销毁申请”,交综合部核定后统一销毁。

4.3为实现上述要求,本章编制了下列文件:

标题                                GB/T  19001              

文件控制程序                             4.2.3

记录控制程序                              4.2.4

        4.1文件控制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对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和回收等进行控制,确保相关部门及时得到并使用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控制。

2 职责

2.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

2.2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其它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本手册已规定的除外);

2.3综合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归口管理;

2.4综合部负责公司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2.5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

3 工作程序

3.1文件的分类

3.1.1按文件性质分类

a)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声明);

b)公司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如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图样、技术文件等);

c)标准要求的记录;

e)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和顾客提供的图样等)。

3.1.2按文件载体分类:

a)纸张性文件;

b)非纸张性文件;

3.2文件的编号:见《文件和资料编号规则》.

3.2.6技术图样和文件的编号按机构标准及设计文件完整性标准执行。

3.2.7外来文件编号按各自原来的编号。

3.3文件的编写和审批

3.3.1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由综合部组织编写,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3.3.2部门质量文件由相关部门编写,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3.3.3确保文件的正确、清晰、协调、易于识别和检索。

3.4文件的发放

3.4.1文件管理部门根据对体系有效运行的需要填制《文件配备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发放文件。

3.4.2文件发放时办理登记手续,签字领用。

3.4.3文件在小范围内使用或临时使用,可传阅文件,要求阅读者在文件上签字确认,不用再发放。

3.4.4公司范围内发放的文件为“受控”文件,在封面加盖“受控”印章,注明分发号。向顾客提供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不盖印章。

3.4.5当使用的文件严重破损并影响使用时,应到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破损文件收回。

3.4.6若文件丢失,应向发放部门说明丢失原因,申请补发。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原文件分发号作废。

3.4.7提供的认证机构和供方的文件,按内部受控文件处理。

3.5文件的评审

每年底由综合部组织使用部门对现有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协调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3.6文件的更改

3.6.1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文件更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应有更改理由与相应的证据;

3.6.2文件更改若指定其他人员审批时,该人员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材料;

3.6.3文件更改经批准后,由文件编写部门组织更改。文件更改时注明更改标记和更改生效时间,更改文件发放时,应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的名单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同时收回作废的文件。对不换页或不换版的更改还应发放《文件更改申请单》告知文件使用人。

3.7  文件的换版与作废

4.7.1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更换后的版本号以A、B、C、D依次后延;

3.7.2作废的文件由申请作废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按要求审核、批准后的文件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收回并记录,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由文件发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作废文件,经文件批准人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加盖“保留”印章方可保留。

3.8文件的管理

3.8.1文件经编制审核批准后,由各部门列入《受控文件清单》,并按《文件配备表》明确分发的部门或人员。综合部负责分发并控制其版本。

3.8.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原稿由综合部统一保存。各部门负责保存相关的带有受控标识的文件,文件应有序、分类的加以保存以便于识别、存取和查阅。

3.8.3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随意划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整洁和完好。

3.8.4需临时借阅或复制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向文件管理部门借阅、复制文件,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复制的受控文件必须由文件管理人登记编号,并加盖“受控”标识。

3.9 外部文件的控制

直接执行的各类外部文件,由文件归口批准人员批准后列入《受控文件清单》。

4.相关文件

4.1《记录控制程序》   4.2.4

5.标准表格

5.1《文件配备表》

5.2《文件领用、回收记录》

6.3《文件更改申请》

6.4《文件销毁申请表》

6.5《受控文件清单》 

6.6《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

4.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予以控制,以提供对产品、过程和体系符合要求及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证明产品、过程和体系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 职责

3.1综合部是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质量记录的收集、编目、归档或贮存处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

3.4记录人员填写质量记录应及时、字迹清楚,使用签字笔和钢笔填写,各栏目应填全。

4. 工作程序

4.1记录格式

4.1.1综合部制订《质量记录清单》,将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内容包括记录的名称、编号、产生部门、保存期限、保存部门等。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使用的质量记录清单交综合部备存。

4.2记录的标识:见《文件控制程序》

4.3收集、编目、移交

4.3.1记录分别由各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编目,保证各项记录完整。

4.3.2质量管理体系记录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编目、移交。

4.3.3填写要求:填写及时,内容正确完整,字迹应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全名;不得随意更改、涂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进行更正,并签名、注上日期。

4.3.4记录的形式可以是卡片、表格、图表、报告;也可以是拷贝、磁带、软盘或胶片。

4.4保管、贮存、归档

4.4.1记录指定专人保管,归档记录在归档时由保管人员进行审查,内容有: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缺漏、不署姓名和日期和传真件。

4.4.2记录放置在干燥处,应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保管方式要分类、分项,易于查找,便于存取,为有关方面查阅提供方便,借阅参照《文件控制程序》。

4.5记录的发放、借阅和复制

4.5.1各部门向综合部领用所需记录的空白表,应填写《文件领用登记表》;

4.5.2各部门保管的记录需要借阅或复制,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

4.6处理

4.6.1记录保存期满,没有再保存价值时,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统一销毁。

4.6.2记录由综合部规定其保存期限,保存期满后,经公司管理者代表审查认为暂时还不能销毁时,要加以标识,注明继续保存期限,继续保存下去。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4.2.3

6.标准表格

6.1《质量记录清单》

6.2《文件领用、回收记录》

6.3《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

6.4《文件销毁申请表》


 

第二篇:质量手册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依据ISO9001:2000标准编写

质 量 手 册

Q/HJ-01-2008版本号: C/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持有者:

20xx年3月 17日发布

20xx年3月 28 日实施

玉环县富士来铜业有限公司

Q/FS304.01-2008

文件控制程序

版本:C

修改状态:0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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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和回收等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2. 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质量手册的批准、发布。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质量体系文件编写、审核和程序文件、作业性文件等文件的批准。

3.3 管理部负责管理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3.4 生产技术开发部负责技术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3.5 其他部门负责各职能范围内的文件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4.1.1 管理性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按《文件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4.1.2 技术性文件(以下简称技术文件)包括:标准、图纸等按《图纸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4.1.3 文件的标识可包括:“受控”、“非受控”、“更改”、“作废”、“作废保留”等。

4.2 文件的编写

4.2.1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其他管理性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

4.2.2 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标准、图纸、等由生产技术开发部负责编制。

4.2.3 同一类文件文头、文尾、封面的编写格式要统一,内容格式尽量保持一致性。

4.3 文件的评审

文件在审核、批准和管理评审前或根据需要适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亦可采用会签),必要时予以更新,并再次批准。

4.4 文件的审批

玉环县富森阀门有限公司

Q/FS304.01-2008

文件控制程序

版本:C

修改状态:0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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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4.2 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4.4.3 技术文件由技术部相关经理或高级工程师审定,技术部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4.5 文件发放

4.5.1 受控文件在发放前,管理部(体系文件、管理性文件)和/或技术部技术资料管理员(技术文件)应对文件以下确认:

a、是否进行有效批准;

b、标题、文件号、版本号、页数是否完整;

c、受控文件的范围是否认定。

4.5.2 体系文件、管理性文件原件存管理部归档,技术文件原件存技术部归档。

4.5.3 文件管理员根据“文件配置表”的总份数进行复印,在复印件上加盖“受控”章。

4.5.4 文件在发放/收回时,文件管理员应按“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内容进行记录。

4.5.5 受控文件不得随意复印,应经批准到相关文件管理员处领取。公司内不得使用未受控的文件或图纸来指导与质量有关的作业。

4.5.6 当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后,应填写“联络单”提出申请补发并进行登记。

4.5.7 补发文件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在发放表上注明原分发号,必要时将作废的分发号通知各部门,防止误用。

4.6 文件的调换

4.6.1 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文件/图纸,使用部门可要求给予调换。

4.6.2 以旧换新的文件/图纸,文管员要做好登记作出说明,新、旧文件/图纸分发编号应相同。

4.7 文件的更改

4.7.1 文件/图纸需更改时,提出部门应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审批单”(技术文件更改需填写“工程变更通知书”)说明更改原因。

4.7.2 文件更改及更改后文件的审批应由原审批部门进行。

4.7.3 文件更改由控制部门实施,更改可采用划改并在更改处加盖“更改章”且修改

标识;亦可视情况直接换页并在“文件更改目录”上记录。

4.7.4 更改时应查阅“文件(图纸)发放/回收登记表”应履盖所有的受控文件,特别要注意外发文件(图纸)的更改。

4.7.5 体系文件、管理性文件更改完成之前,视情况可用“联络单”将更改信息通知有关部门。对于图纸

变更,技术部应以“工程变更通知书”形式阐明图纸变更的影响及需采取的措施并随更改后的图纸发放所有相关职能部门。

4.8 文件的换版

文件经多次更改(修改状态从0到9时)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版本从A、B、C??),下一年度换版时,重新从版本号A,修改状态0开始,修改原版文件作废。

4.9 文件的作废

4.9.1 文件要作废时,应填写“文件处理清单”,体系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性文件经管理部经理批准;技术文件经技术部经理批准;其他文件的作废由各相应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需要存留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留存”章。

4.9.2 批准的作废文件由相应的文件控制部门及时查清收回,进行处理。

4.10 文件的管理

4.10.1 文件应有序的存放以便于存取和查阅。

4.10.2 受控文件不得私自外借,不得乱涂乱画,须确保文件清晰、整洁和完好。

4.10.3 公司运作方式以及外部法律、法规及标准变更时,应及时更改相应文件。

4.10.4 借阅文件时,应经文件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期满由批准人收回。

4.10.5 公司编制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

4.10.6 管理部负责每次内部质量审核前全面检查各类在用文件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受控文件,各部门资料员应及时填写本部门使用文件的《受控文件清单》。

4.11 外部文件的控制

4.11.1 作为设计、采购、生产检验、标准等依据的各类外部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管理者代表批准交技术部资料管理员登记、存档、编号、复印,并加盖“外来文件”印章发放。

4.11.2 为保持外来文件的适宜性,技术部资料管理员在需要时应保持与外部发文部门的联系,管理者代表在管理评审前应对外来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12 外发文件的控制

4.12.1 外发文件必须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外发(发给供方的图纸除外)。

4.12.2 提供给认证机构及供方的受控文件,提供部门应做好发放登记及更改、作废的控制。

4.12.3 所有外发受控文件在更改时,在发放最新版文件时,提供部门应采用《文件更改通知单》通知认证机构及供方采取适宜措施处理作废文件并保留认证机构及供方《文件更改通知单》的签收收据。

4.12.4 提供给客户的文件,不加盖“受控”印章,但要登记发放记录。

5. 支持性文件

5.1 《文件编号规则》

5.2 《图纸编号规则》

5.3 《技术性文件配置规程》

5.4 《物料编码规则》

5.5 《质量印章管理办法》

6. 记录

6.1 文件评审(会签)表

6.2 文件归档目录表

6.3 文件配置表

6.4 文件(图纸)发放/回收登记表

6.5 文件更改申请/审批单

6.6 文件更改目录

6.7 文件处理清单

6.8 外来文件登记目录

6.9 文件借阅登记表

6.10 印章发放/收回登记表

6.11 文件更改通知单

6.12 工程变更通知书

6.13 受控文件清单

6.14联络单

1. 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予以控制,以提供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体系符合要求及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同时也为产品的可追溯性,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以及保持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信息。

2. 范围

适用于玉环县富森阀门有限公司.为证明产品实现过程,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质量记录的统一管理和印制。

3.2 各部门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保存、归档、移交和处理。

3.3 质量记录人员,对所记录的内容负责。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质量记录表格式样及监督、审查质量记录的实际控制状况。

4. 工作程序

4.1 质量记录的分类、范围和形式

4.1.1 凡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记录、报告、检验和试验数据等,均属“质量记录”的范围。对需要控制的质量记录,可分类两种类型:

a、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主要有:质量体系审核、管理评审、合同评审、合格供方评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培训及考核等记录;

b、与产品有关的记录,主要有:质量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客户投诉等记录;

4.1.2 质量记录形式一般采用书面,也可用磁盘、照片等。

4.2 质量记录样式的编制和审批

4.2.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编制质量记录样式的草案,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4.2.2 批准后的记录表,由管理部按《文件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4.3 质量记录样式的发放和更改

4.3.1 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好质量记录样式的发放与管理。

4.3.2 管理部应编制“受控文件清单”,分发各部门,以便各部门的使用。

4.3.3质量记录样式更改需经管理者代表批准。更改时,应给予改变修改状态顺序号。

4.4 质量记录的要求

4.4.1 填写要求

质量记录的字迹应清晰、真实,并按要求正确填写,且不应该随意涂改。如有错误,应用划线的方式进行更正,并签名,必要时注明日期。

4.5 质量记录的收集、归档

4.5.1 各部门根据需要按月或按订单对本部门的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标识存放。

4.5.2 管理部一般在年底或在需要时收集质量记录进行编目、标识、归档、保存。

4.5.3 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最终由管理部建立文档中心存档。对于产品标准所适用要求的记录保

存年限不少于相关标准规定的周期或不少于五年,取较长的时间。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以及符合要求的见证性所提供的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

4.6 质量记录的管理

4.6.1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质量记录管理。

4.6.2 质量记录要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采取防蛀、防潮措施,保证记录完整。

4.6.3 合同规定需要验证记录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给客户或其他代表及认证方查阅。

4.6.4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按“质量记录清单”中规定执行。

4.6.5 因工作需要借阅质量记录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按《文件控制程序》办理。

4.7 质量记录处理:

超过保存期或无查考价值的质量记录,由保管人员按《文件控制程序》办理,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销毁。

5. 支持性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文件编号规则》

6. 质量记录

6.1 受控文件清单

6.2 质量记录清单

6.2 文件借阅登记表

6.3 文件处理清单

目的确定公司质量目标,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充分性,并使之成为组织质量方面的行动指南和追求方向,以实现质量方针。

范围适用公司对质量目标的制订、批准、分解、执行、验证和更改控制。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质量目标的批准并组织实施。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目标的分解、落实、考核和验证。

3.3 公司各部门人员负责质量目标的实施。

3.4 管理评审会议参加人员负责质量目标适宜性的评审。

工作程序4.1 质量目标的制订和批准

4.1.1 质量目标的制订原则

a、质量目标要支撑质量方针,是质量方针的具体展开和量化。

b、质量目标不宜过高和过低,既反映顾客的期望和需要,又要体现组织对质量的追求,同时还要切合本公司的实际。

c、质量目标可从产品的特性、过程质量(如合格率、稳定性等)服务质量等方面加以选择,对质量控制的风险点和薄弱点应着重加以考虑。

4.1.2 管理者代表组织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根据质量目标的制订原则,拟订初选的质量目标,经充分的酝酿、讨论之后交总经理审定,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4.2 分解

4.2.1 对于一些长期性的目标,管理者代表可将分解成阶段性的目标,以利于实施、检查和评审。

4.2.2 对于一些阶段性或部门性的目标,管理者代表可将其分解到各部门或生产的各个环节,以利于执行。

4.3 贯彻

质量目标确定、批准后,管理者代表以各种可行的方式进行贯彻(包括在企业显眼位置加以公布),并负责质量目标的理解以及疑难问题的解答,确保与质量有关的各部门

人员均正确理解。

4.4 执行

4.4.1 质量目标经总经理批准、发布、企业各部门人员应立即着手研究本部门和个人与质量目标的关系,

考虑人、机、料、法、环、测的要求,进行各项合理的安排与提出配置的要求,付诸实施并根据《质量目标统计表》的内容准备、提供相应的实施记录、报告。

4.5 验证

4.5.1 管理者代表根据质量目标分解结果,制成各个质量目标,分发到相关部门,以便其实施,检查表的内容包括:检查者、受检部门、质量记录名称、检查时间、阶段要求、实际进度、下阶段工作要求,其中检查时间根据上一次的检查结果确定。

4.5.2 对于检查时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时,管理者代表可指派相应的专业人员检查,但检查者须与被检查部门无直接责任关系。

4.5.3 当检查的结果与计划要求相符或超过计划要求时,可嘱其继续努力保持;当检查的结果达不到计划要求或偏离计划要求时,应进行原因分析,对于能纠正或估计以后能赶上计划要求的,采取纠正措施,具体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如果属于目标不适宜的,应及时报告总经理,考虑安排管理评审,更改质量目标。

4.6 质量目标实施的总体情况、记录由管理部负责整理、保存、并提交管理评审。

4.7 本程序形成的有关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支持性文件5.1《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4《质量目标分解和考核统计管理指示》

5.5《品管部管理规章》

记录6.1 质量目标统计表

1. 目的

针对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特殊要求,制定适当的质量计划确保特定的产品、项目或合同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特定的产品、项目及合同的质量计划的编制、实施和控制。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指定有关部门(一般是技术部)组织进行针对特定产品、项目、合同的质量策划,并编制质量计划。

3.2 管理者代表批准质量计划,并指定有关部门(一般是品管部)负责对实施计划的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3.3 质量计划涉及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 作业程序

4.1 质量计划的编制

管理者代表将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要求传递给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针对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策划并编制质量计划。质量策划应注意确保实施所需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验证方法等。

4.2 质量计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4.2.1 所有质量计划均应符合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应成为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之一。

4.2.2 质量计划是原有质量体系文件的补充,凡原有体系文件已有规定的相同部分应尽量引用,一般不再重复。应着重对新增加的特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优先执行。

4.2.3 制定质量计划之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策划,确保所制定的计划具有可操作性。

4.2.4 同一产品(项目/合同)的各个质量计划可分阶段制订,但应相互连贯和协调一致。可编写总体质量计划,也可只编写采购质量计划、检验质量计划等。

4.2.5 质量计划可以是一组文件的组合。其中,有原则性的计划,如目标、要求、资源配备、组织分工和进度安排等。也有实施性的文件,如作业程序、指导书等。

4.2.6 质量计划的格式无固定要求,凡是能满足对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明确地作出规定和要求的格式均可采用。表达形式一般采用文字叙述和图表两种形式。

4.3 质量计划的内容

4.3.1 质量计划的内容包括:

a、应达到的质量目标或技术要求;

b、按顺序列出应进行的主要质量活动以便达到适应性;

c、明确计划各阶段中每一项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

d、列出说明每一项工作应何时开始和何时完成的时间表;

e、需配置的资源;

f、满足工作所需的作业指导书、记录、设备、工装等,明确主要质量特性和影响工序质量的诸因素的控制方法和要求;

g、确定验证、检验的方法、项目,合理配置检验器具;

i、适用的统计技术等。

4.3.2 质量计划的内容可根据项目的不同,在4.3.1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

4.4 质量计划的审批与发放

4.4.1 质量计划的审批

质量计划由技术部主管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4.2 质量计划的发放

质量计划的有关文件是质量体系的受控文件,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发放和管理。对于其中的一部分时效性很强的进度安排之类的文件,可纳入《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5 质量计划的实施与验证

4.5.1 各部门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和质量计划的有关要求,安排本部工作进度并组织实施。

4.5.2 由管理者代表指定有关部门对质量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并在“质量计划实施情况检查表”上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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