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书 - 副本

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书

一、简述您的职业规划本人职业规划

短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2013-20xx年“理论知识完善”阶段:大学的最后一年,在修完所有课程之后,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条件,将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系统化梳理,同时,培养自己各方面能力,提高综合能力,为就业做准备。

2、2014-20xx年“工作技能积累”阶段:行业对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很重要。毕业后进入大型国企或私企,最好是包装业,进行为期五年的基本技能积累阶段,对薪酬要求不高。同时,充分了解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运作模式,积累全面工作技能和行业知识。

3、2019-20xx年“职业生涯腾飞”阶段:经过前期各方面准备,基本素养与工作技能已经具备,经验日益丰富,逐渐从基础岗位到管理岗位过渡,成为企业的中坚力量。

二、您在求职过程中有哪些困难需要本项目支持

本人在求职过程中急需帮助的有以下项目:

1、参加ISO9000质量检测师培训课程,并考取证书。

2、购买求职时所需的正式服装,好的形象是找到工作的必备要素之一。

3、参加职场礼仪培训,提高交际能力和自身素养。

4、参加新东方大学生口语与职场训练营冬令营,提高自己口语能力。

5、参加驾驶培训,并考驾照,提高社会技能。

三、简述您拟定促进就业的开支项目、经费预算及时间安排

本人促进就业开支项目、经费预算和时间安排如下:

1、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课程,并考取证书。

800元 20xx年7月中旬-20xx年9月底

2、购买求职时所需的正式服装,好的形象是找到工作的必备要素之一。 1000元 20xx年10月上旬十一促销活动期间

3、参加职场礼仪培训,提高交际能力和自身素养。

800元 20xx年10月中旬-20xx年11月上旬

4、参加新东方大学生口语与职场训练营冬令营,提高自己口语能力。 1600元 20xx年1月下旬-20xx年2月上旬具体按其开营时间

5、参加驾驶培训,并考驾照,提高社会技能。

2800元 20xx年3月上旬-20xx年6月上旬

四、您对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理解

本人认为该项目意义重大,我将从大学生和社会两个角度展开。该项目对受助大学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贫困大学生,尤其是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和生活环境本身就差,综合素质基础差,底子薄,在求职过程中竞争力不

够强。本想通过参加培训之类的活动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又苦于资金不足,只能望其兴叹,无法付诸于实施,因此许多好的设想只能成为泡影。在他们无助之时,该项目提供宝贵的资金支持,这成为他们提高综合素质的坚强后盾,无疑是雪中送炭,让他们感受了社会的温暖,更激发了他们报效祖国的决心。该项目对社会来说,无疑是意义非凡。对家庭来说,大学毕业就失业是可怕的;对大学生来说,毕业就失业是难以承受,有多少大学生为此而采取了消极的行动。在该项目的帮助下,数千名的大学生找到了工作,这对家庭的美满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五、您对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建议

该项目给受助大学生巨大的帮助,其优点和意义我就不再赘述,只提一些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1、扩大覆盖面。这里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学校覆盖面,贵单位主页上包含了几十所高校,可以考虑增加学校数目。另一个方面是学生覆盖面,每个学校的的贫困生数目都不止一百个,多少不一,是否可以根据学校的贫困生数目确定资助数目,即定比例而不是定额。

2、资助金额为变额。贫困学生虽然都是贫困,但贫困程度各异,可以考虑根据个人的贫困程度来确定资助金额。

3、资助时间提前。虽然大四毕业生才开始找工作,但大四要实习,很多促进就业的项目在大四实施可能会与实习发生冲突,在大三下学期初资助款项到位的话,受助学生可以更加灵活的安排各种活动。以上为本人的三点建议,希望能对贵单位有所帮助。

 

第二篇:华民慈善基金会20xx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受理公告

华民慈善基金会20xx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受理公告 根据华民慈善基金会章程和20xx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计划安排,华民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我会”)决定在全国50所合作高校启动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三期)的申请受理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已经与我会签订了20xx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

2、申请人必须是20xx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3、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者;

(2)受到所在学校或院系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申请费用

我会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但申请人需自行承担打印并邮寄申请材料的费用。

三、申请受理期限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

邮寄材料申请时间: 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以投寄邮戳为准)。

注意:

1、申请人仅在按照我会公告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网上申请手续后,方可邮寄相关申请材料,未完成网上申请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请申请人按我会公告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网上申请并邮寄申请材料,逾期申请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我会网站(),认真阅读并理解《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简介》和《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三期)申请受理公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按要求注册;

2、在项目申请页面如实填写申请内容。填写过程中,点击“下一页”或“退出”并确定后,系统会自动保存已填信息。填写完毕且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申请,并根据提示,用A4纸打印申请材料;

3、申请人在纸质材料寄出之前,如发现所填信息有误的,可修改网上相关内容,并重新提交、打印。纸质材料一旦寄出,将不能再修改网上申请材料;

4、申请人持相关证明和打印好的项目申请人登记表至所在院系或本校指定的部门对项目申请的相关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核,并在规定位置盖章确认(具体审核盖章办法请咨询学校项目承办部门);

5、申请人按邮寄材料清单要求将申请声明、盖章后的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一次性邮寄至华民慈善基金会项目部。盖章后寄到我会的材料需与网上申请材料完全一致。

申请流程图

华民慈善基金会20xx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受理公告

华民慈善基金会20xx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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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需邮寄材料的清单(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邮寄)

1、申请声明;

2、项目申请人登记表(相关部门盖章);

3、项目申请书。

说明:

1、《申请声明》、《项目申请人登记表》的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打印签名或没有签名的视为无效申请。

2、邮寄材料与网上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视为申请人自行放弃申请资格。

3、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将清单所列材料一次性寄至我会项目部,我会不接受项目申请人直接递交或请他人转交的材料。申请人的证书、证明等相关证明类材料不需邮寄到基金会,但申请人应自行妥善保存,我会将按受助对象5%的比例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随机查验。

4、无论申请人是否最后被确认为扶助对象,申请人邮寄至基金会的项目申请材料将一律不予返还。

六、申请人须知

1、为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会在接到申请后,将按照在我会网站上公布的申请办法、程序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严格审核、打分及排序,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向学校提供排名前100名候选学生的申请材料,请学校复查审核,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真实的情况,我会将严格按照分数排名依次替补,最终确定扶助对象。

2、扶助对象确定后,我会将在我会网站公布申请结果,申请人可以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华民慈善基金会项目网站查询自己是否获得资助。为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隐私权,申请人只能查询到本人的申请受理结果。

3、华民慈善基金会向合作高校通报最后确定的受资助学生名单,与学校统筹安排相关就业培训和服务。

4、扶助对象确定后,华民慈善基金会将分两次每次2000元人民币发放给扶助对象。第一次发放时间为扶助对象确定后的一个月内,第二次发放时间为扶助对象提交项目执行中期报告评审完毕之后。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扶助对象应按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华民慈善基金会官方网站的通知为准。

6、在第一笔扶助款发放后,如发现扶助对象不符合申请条件或项目公告其他要求的情况,基金会有权停止支付第二笔扶助款,并保留追回第一笔扶助款的权利。

7、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将在我会网站适时公布,敬请关注。

七、申请材料请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13号 华民慈善基金会项目部

邮编:100005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所在学校、院系专业、姓名(切记)

咨询电话:010-65261396

附:已经与我会签订第三期项目合作协议的高校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大学、陕西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吉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开大学、河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云南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内蒙古大学、海南大学、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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