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庭审笔录模版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法 庭 审 理 笔 录

(2011)南民初字第 号

时间:20xx年 月 日

地点: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助理审判员:郭杰/ 审判长…审判员… …

书记员:孙菲

书记员:一、查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二、宣布法庭纪律(略)

?下面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的身份

?原告委托代理人身份

?代理权限

?被告的身份

?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被告:无异议

?均无异议,本庭予以确认双方人员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现在开庭,今天由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三人 1

组成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助理审判员郭杰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书记员孙菲担任法庭记录。

?原告听清了吗

:听清了

?被告听清了吗

:听清了

?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证人、证物的权利

3、有法庭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4、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义务:1、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义务

2、有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的义务

3、有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 ?原告及代理人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

:听清了,不申请

?被告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

:听清了,不申请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的事实与理由

:(宣读诉状,内容略)

?原告有无补充内容

2

原告:

?下面由被告就原告所诉进行答辩

:(宣读答辩状,内容略)。

?被告有无补充内容

被告:

?通过双方诉辩,法庭归纳一下本案争议的焦点:一、……

二、……

?原、被告对法庭归纳的焦点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围绕本案的争议事实及焦点进行举证,所有证据一并举证,说明证据序号、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出示:证据一、 ,证明 ;证据二、 ,证明 ;证据三、 ,证明

?下面由被告对原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对证据一、对证据二、对证据三、

?下面由被告举证

被告出示:证据一、 ,证明 ;证据二、 ,证明 ;证据三、 ,证明

?下面进行证据认证:/对双方提交证据待合议庭合议后,认证 3

意见将在判决书中予以表述

?下面询问双方几个问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法庭辩论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依据有效证据可以确认的案件事实,以及适用法律发表意见。要依法服人、以理服人,不要涉及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原告:(宣读代理词,内容略)

?下面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宣读代理词,内容略)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

?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鉴于双方意见差异较大,庭上不再做调解工作

?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原告:请法庭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请法庭依法裁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4

?下面宣判:……双方于 年 月 日 时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将视为送达

?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现在休庭。

5

 

第二篇:庭审笔录模板1

法 庭 审 理 笔 录

开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开庭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

审判长:

主审法官: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一款

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第

1款之规定, 人民法院 法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审理

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2款的规定

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宣读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委托代理人:

1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41条的规

定,依法组成合议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2款的规定,本案由 人民法院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 、 组成合议庭,由主审

法官 主审本案,由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60条

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代理审判员 独任审理,由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9条、

第50条、第51条以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你们认为法庭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正当理由和事实申请回避。以上诉讼权利听清楚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15条、

第143条、第144条的规定,告知对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违反法庭规定行为的处罚;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退庭情形下的处理。听清楚没有?

原告:

2

被告:

审判员:法庭准备阶段结束。开始法庭调查。

现在进行法庭陈述,首先由原告进行陈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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