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澳沪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物流供应链产业化发展,充分利甲乙双方广泛市场资源优势和投资运营管理能力,实现资源,平台,效益的最大化。

二、合作范围:

物流,仓储运输业务及其他双方确认的合作项目。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资本投入,企业资质,团队运营管理,客户服务,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为基础运营乙方开发合作的项目,双方按比例分配利润。

2.乙方根据需求,挂靠甲方公司,以甲方公司资质和税务,财务结算为基础自行管理运营项目,乙方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给甲方,具体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四、甲乙双方共同开发运营项目权力义务

1.乙方负责客户项目的开发,关系维护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

2.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资金投入,资质文件,运营管理,客户服务工作,所有的资金成本,人员成本,管理成本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

3.。项目整体结束后,甲方可按照实际投入垫付资金本金收回投资。

4:甲方须按项目合同要求和客户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运营工作,确保资金,人员,调度时间及时准确到位,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独立负责。

5:乙方有权清楚的了解整个项目运营情况和成本管控情况,所有属于项目成本核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须经乙方签字确认才具备法律效力,否则甲方自行承担。

6:如因甲方运营管理不善导致违约,则由甲方承担相关损失。

7:为保障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公司执行董事的身份开展工作,并无偿提供独立办公室和配套办公条件给乙方使用,乙方不得以执行董事的名义在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签订任何合同和文件,否则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私自与甲方原有的客户发生业务合作,否则按乙方所获得收益的三倍赔偿乙方,并无条件终止与甲方的客户合作。

9: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私自与乙方开发的客户发生业务合作,否则按甲方所获得收益的三倍赔偿乙方,并无条件终止与乙方开发的客户合作。

五.利益分配

1:利润核算方式:每月利润=每月项目合同结算金额-4%税费(须开票客户)-每月实际支付运费(不含税)

2:甲乙双方各按每月利润的50%平均分配利润,在收到每期客户结算账款3天内将应分配利润支付到甲乙双方指定账户。

3:每月10号之前提供上一个月合作项目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给乙方审核确认。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专项技术项目应严格保密,并只能合作双方公司业务范围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项目,资金有关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向有关仲裁机构提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第二篇: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战略合作协议范本(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

一,协议签定的背景

中医药学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中药是人类防治疾病和保健的重要手段,是独具我国民族特色和发展优势的领域.发展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是一件功在民族,利在国家,造福人类,继往开来的伟大事业.为了促进我国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国家先后批准筹建九个国家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及一个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及政府的关心文持下,各基地在探索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和现代中药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我国已加入WTO,中医药事业逆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非常严唆的挑战.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重新审视我国中医药产业的现状,整合各地中医药方面的人才,技术,设备和资金资源,强强联合,实现优势集成,增强我国中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实力.

二,协议的宗旨

加强我国中药现代化工作整体布局,充分发挥各地区的优势和特色.加强协议各方的信息交流,集成多方资源,形成协调一致,优势互补的发展局面.为共同推进我国中药产业健康有序地可持续发展,显著提高我国中药国际地位,培育具有国际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申药产业携手共进.

三,协议各方合作厚则

1,政府引导和以企业为主体共同推进的原则:实现中药现代化是国家的一项战略任务,政府将通过制定国家战略目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宏观引导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方向;企业则是实施中药现代化的主体.企业应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发展,围绕国家战略目标;不断创新."官产学研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中药现代化.

2,总体布局与区域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总体布局,同时根据杏地区实际情况,发挥区域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配合西部大开发战咯的实施,通过中药现代化的发展,促进改善西部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提高西部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

3,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中药联合研究开发,药材生产,中药制药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4,科技创新原则:加强中药新药及制药新技术,新工艺的联合研究开发,利用现代科学

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制药企业.

5,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特别要注意对濒危和紧缺中药材资源的修复和再生,防止流失,返化和灭绝,保障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6,高起点,高标准原则:严格执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规范中药研究,开发,生产和流通过程,不断提高中药行业的标准化水平.

7,优势集成原则:充分利用杏方研究,开发,生产,营销的现有条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各方中药资源,科技,人才,企业的优势,加强优势集成和互补.

8,开放合作原则:以优惠的政策,吸引国内外的智力,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经验等,调动官,产,学,研,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下其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推进中药现代化.

四,合作内容

1,事关中医药发展的重大政策的倡议与建议.

2,基地发展战咯和发展规划的制订.

3,中药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研究.

4,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和系统开发.

5,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的跨地区组织实施和省级重大攻关项目联动.

6,促进大型中医药产业集团的组建和重组.

7,国际合作渠道的开辟与利用.

8,建立促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合作的中介机构和组织.

9,组织实施协议各方人方交流与培养.

10,配合各基地,组织建设好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体系.

五,本协议官各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十七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六,协议各方代表签字 科技部 卫生部 国家经贸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科学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政府 吉林省政府 贵州省政府 云南省政府 湖北省政府 江苏省政府 广东省政府 河南省政府 山东省政府 上海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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