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男,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口所在地: 。 ,女,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口所在地: 。两人于 年 月 日,举行结婚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双方自同居之日起到现在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现要求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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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0月14日
证 明
我单位***,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与***,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现系夫妻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 20xx年9月30日
证明我单位职工xxx同志性别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与xxxx同志性别女xxxx年…
证明男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女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两人于年月日举行结婚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双方…
证明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同志性别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与xxxx同志性别女xxx…
证明我单位职工xxx同志性别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与xxxx同志性别女xxxx年…
夫妻关系证明兹证明男身份证号与女身份证号双方至今为夫妻关系登记日期20xx年02月09日结婚证字号现居住于特此证明20xx年04月…
证明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同志性别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与xxxx同志性别女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