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xx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文件

宁职称办〔20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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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xx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xx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3月9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xx年3月9日印发

共印100份

20xx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

20xx年全市职称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构筑诚信、公信为主线,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服务,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健康成长。

一、深化改革,完善职称工作政策体系

(一)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不断完善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程等系列职称制度分类改革;今年起全面执行我市各系列中级新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继续教育列为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类职称的任职年限自其受聘之日起算。自20xx年起,政工系列初级初定权限下放各职称代理点;其中,各区原则上应由区宣传部门核定岗位后,再由区人社部门审核办理。

(二)开辟可聘类职业资格成长通道。根据国家相关职业资格暂行规定,通过全国统考取得造价工程师、管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含国家已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工程师、土地登记人、企业法律顾问)并被用人单位聘任为相应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效用与评审或初定相同,具备相应的条件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做好技能人才职称评定工作。贯彻《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文件精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

(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援疆援藏。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疆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免除同期继续教育要求。中小学系列可对跨校交流任教不作要求;卫生系列对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可不作要求。同期参加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可免于面试。相应评审委员会对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予以倾斜。

二、依法行政,推进职称信用体系建设。

(一)实施诚信申报评审制度。自20xx年起,申报我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均须按照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人本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真实可信。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均需与评审组织方签署诚信评审承诺书,承诺遵章守则,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1.

实施专业学历验证制度。自20xx年起,在我市申报各系列各级别评审或初定类职称资格均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党校学历、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三)实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复核制度。自20xx年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市各级各类职称评审或初定类职称资格,应提供所在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累积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

(四)实施论文检索查询制度。自20xx年起,凡我市各级各类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五)实施审前评后公示制度。自20xx年起,申报我市各级各类职称,需在其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束后,各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须将评审结果在

其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将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书面上报市职称办。

三、规范要求,完善申报评审流程

(一)严格申报材料要求。自20xx年起,申报我市各级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所提交的包括学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原则上均需提供原件。除职称计算机(不含卫生系列)外,上述原件的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年的上一年年底。

(二)严格申报受理程序。市职称办将不再直接受理个人职称申报材料。各职称受理部门或委托评审部门应将所有申报材料送至市职称办或由市职称办上门审核。按评审权限,我市范围内需报省评审的材料,由各职称受理部门负责汇总后(含团报一览表),经市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方可报送。

(三)严格评审组织工作。20xx年起,我市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原则上均应设置面试环节。在评审时坚持评委回避制度,做好对评委的审前培训工作,组织评委学习职称政策条件,不断提高评审工作水平。

(四)严格各项考试管理。健全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年度计划。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程序,严格制度,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抓好资格审查、考试巡视等重点工作环节。

四、转变作风,加强职称队伍建设

1.

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研究和解决职称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握职称工作的内在规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职称工作管理水平。

(二)加强服务指导。各级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的职称指导。可采取定点联系、现场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职称工作的政策、申报程序,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工作,进一步优化职称工作社会环境。

(三)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廉洁从政。妥善处理好来访信访问题。加强职称工作培训、研讨与交流。加强学习,强化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升职称工作水平。

 

第二篇:东纪发[20xx]38号关于印发《20xx-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的通知

东纪发[2009]38号

关于印发《2009-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 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的通知

各镇纪委,县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2009-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如 东 县 监 察 局

20xx年11月16日

2009-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

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地为反腐倡廉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根据省、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9-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更加畅通,信访信息资源更加有效利用,信访处理力度继续加大,信访监督工作不断深化,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把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群众民主 2

权利

1.保证信访举报畅通运转。采取扎实措施保证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信访渠道的畅通,做到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顺畅、及时运转,范围外信访合理、有序分流。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绿色邮政,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信访举报专门网站。着力抓好受理环节服务质量和办理过程工作时效。严格信访办理责任和纪律要求,严禁压信不办。

2.建立完善领导接访制度。认真执行《南通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制度(试行)》,每周二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提前公布接待时间、地点和接访领导名单,建立台帐,做好记录,保存完整相关资料。坚持首接负责制,落实领导信访包保责任。对于集体访、异常访及其他重要来访,领导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出面接待,协调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3.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工作。认真落实《南通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领导干部下访每年不少于4次,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下访每年不少于2次。采取集中下访、定点下访、预约下访等形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下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环境。大力提倡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规范实名举报办理,落实奖励举报人制度,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对署实名的信访举报,按规定给予优先办理和反馈,二次反馈率100%。建立健全保护举报人制度,严肃 3

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引导举报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坚决维护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

(二)加强情况分析、反映,充分发挥信访信息资源作用

1.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坚持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运行机制,信访举报部门负责统一受理、转办和管理信访举报件,同时加强与案件管理、检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把握信访举报新形势、新特点,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分析,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准确性和可查性。严格案件线索流转、交接程序,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数据库,加强管理,防止流失。

2.加强信访情况分析。及时捕捉、筛选信访反映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信访信息的时效性;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分类、比较和综合分析,增强处理信访信息的针对性;对信访活动的特点、成因、规律和趋势进行研究和预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认真总结信访举报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建立健全信访举报信息分析机制,形成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信息,为领导和上级机关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3.加强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信访信息网络,为信息传递提供重要载体。明确信访信息数量和质量标准,强化报送责任。对日常信息,要按时报送;对关 4

系全局的重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领导,因信息反映不及时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每季度第三个月18日前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该季度自收信访情况。

4.加强信访信息的管理运用。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保密责任,确保信息安全。向案件检查、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批、签收等有关手续,既充分发挥信访信息的监督作用,又注意防止信息滥用、泄密事件的发生。建立经常性的信访工作信息交流机制,以点带面放大信息的综合效应,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

(三)继续加大信访办理力度,确保将群众信访反映的事项落到实处

1.突出抓好信访案件工作。严格交办件的筛选、交办、督办和审核,加强督促指导,每季度统计通报交办件办理情况。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交办件应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力求在规定期限内优质报结,并达到90%以上按期结案率;对未结交办件应按月汇总,列表上报进展情况,其中逾期的要书面申请延期。加大信访举报部门自办力度,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年自办信访案件不少于信访总量的30%。加强与委局机关内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 5

联络机制,避免多头、重复交办,形成有效查办、共同督办信访案件的合力。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质量的审核,严格执行信访案件集体通卷和考核评审制度。

2.提高初信初访办理水平。坚持和完善首办责任制,明确初信初访办理责任,狠抓办理质量,切实提高初信初访按期一次性办结率,有效减少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严格控制信访暂存数量,明确暂存范围,规范暂存审批程序。继续实行转办信访件回函反馈制度,对于转办的一般信访举报件,县纪委随信附信访转办单,办理单位应按期办结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县纪委,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加大信访会办力度。建立健全信访事项研究会办机制,对受理范围内外交叉、内容交错复杂的信访反映,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研究会办。加大信访工作督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办理信访事项。

4.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关注群众信访反映中的民生问题,认真查处其背后的腐败行为;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将群众的合理诉求落到实处;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实实在在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每年要将办实事的事例上报县纪委。

(四)深入开展信访监督,积极发挥其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1.进一步发挥信访监督的提醒功能。突出各级领导干部这 6

一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违规问题或者作风存在问题的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实施信访监督,提醒被反映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强化约束、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信访监督的预警作用。

2.进一步发挥信访监督的保护功能。把实施信访监督与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机结合起来,赋予党员干部意见表达权,让受到信访监督的对象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剖析思想,汇报工作,在平等交流中感受组织的关心爱护。充分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利,对不负责任的检举和控告,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保护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3.进一步发挥信访监督的震慑功能。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实施信访监督对象的动态跟踪,严肃信访监督纪律,提高信访监督成效,防止信访监督形式主义走过场。对于不认真向组织说明情况的,责令其认真对待、重新说明,也可以采用更高要求的信访监督方式;如果仍然说不清楚问题的,进行深查细究、严肃处理;对于实施信访监督后,不听招呼,继续我行我素并构成严重违纪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4.进一步推进信访监督工作创新。认真执行市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信访监督的有关规定,以创新精神把信访监督工作融入惩防体系建设全过程,积极将信访监督向基层延伸,拓宽信访监督工作范围,提升信访监督工作层次,完善信访监督工作制度,不断放大信访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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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治理长效机制。深入研究信访矛盾产生、发展、控制、化解等各个阶段,以及成因、范围、对象、危害等各个方面的规律性、趋势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探索相应对策措施。认真执行市纪委《关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逐步构建“经常排查、定期分析,信息预警、事前防范,随时化解、应急处置,督导检查、责任倒查”长效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维护信访和社会公共秩序。对非正常上访的组织者、煽动者、挑头闹事者和屡教不改者,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2.建立完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参与支持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沟通互动,形成有效预防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合力。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围绕预警预测、应对处置、信息发布、源头治理等重点环节,明确职责要求,落实有效措施,逐步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力争最大限度地将情况预测到位,在第一时间将局面稳控到位,尽最大努力将问题解决处理到位。

3.建立完善去省赴京上访联动处理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责任范围内的去省赴京上访要逐件制订办理方案,责 8

任到人,措施到位,及时上报进展情况;注意掌握所辖或所在乡镇和部门信访动态,对紧急情况和重要问题,特别是可能在特殊时段大规模赴京去省上访的苗头迹象,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力争做到不出现范围内赴京上访及去省集体访、异常访。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将范围外赴京去省上访纳入到大信访统一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信访事项解决。

4.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对问题交织、内容复杂、涉及多个地区部门的信访件,要认真分析研究,确定责任主体,区别范围内外,分别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调查处理,或进行转办,必要时可分别抄送多个相关地区单位。对于相关地区单位相互推诿、久拖不决、群众久诉无门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逐步健全以信访部门牵头组织为基础,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协同配合为关键,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督查为保障的“三跨”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着力防止“三跨”信访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能力和水平

1.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加强基层信访接待中心(室)建设,逐步完善信访代理、聘请信访信息员、建立信访监督网络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基层信访资源的预警和调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整合信访举报工作人力资源,统筹调配使用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纪检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力 9

量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狠抓基层信访办理质量,强化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多办少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只办不转。深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创新公开的形式,积极推行“阳光信访”,运用吸收举报人参与信访调查、实施双向承诺、召开信访听证会等形式,不断拓宽公开的内容,以公开保障公平、公正,以公开消除质疑、赢得信任,促进案结事了。

2.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根据形势特点和任务需要,围绕信访举报工作职能、方法、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完善,对制度空白及时填漏补缺,形成完整、适用、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体系,为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提供制度保证。抓好制度执行,发挥制度实效,切实将制度转化为规范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有益实践。同时,注意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信访举报工作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3.大力推进信访举报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着力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采取措施保证资金、设备、人员及时到位,实现系统应用、互联互通。努力提高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系统功能,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其他有关纪检监察组织也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信访办理自动化、信息化和规范化程度。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制度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技术保障,切断涉密材料网络外泄的途径。

4.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大力加强信访干部思想 10

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配足配强信访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交流、提拔和使用。推行后备干部、新任职干部到信访举报部门锻炼以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培训等做法,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信访举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计划,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信访举报部门统一协调、其他部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

2.狠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信访事项妥善处理到位。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解决信访问题情况的督查力度,对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

3.加强检查指导。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的 11

检查指导,每半年进行抽查,年终组织考评,每年公布考核结果。20xx年,对三年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情况组织全面检查考核,进行总结和评比表彰。

4.注重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用新理念开创新思路,用新机制应对新变化,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

主题词:纪检监察 信访举报 目标管理 规划 通知

——————————————————————————— 抄 送:市纪委信访室。

——————————————————————————— 中共如东县纪委办公室 20xx年11月16日印 ———————————————————————————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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