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范本

安全协议书

工程项目:

施工承包单位:

施工合同编号:

附件1

承发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承包项目:

一、总则

某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某某某(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加强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人身、设备及火灾事故,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安全责任

1.组织对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的一级安全教育(乙方应交纳安全管理费)、考试和身体外观检查,合格后发放“临时上岗证”。试卷由甲方安监部门存档;

2.用工部门应制定符合本工程项目实际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方案,并在开工前告知乙方;

3.用工部门根据发包内容,审查乙方的施工方案,交待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交底签字记录;

4.维护施工现场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

5.提供或租赁给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周转性材料等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6.应对乙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污染预防进行交底并进行宏观监督管理,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等违章行为,有权进行教育和处罚,必要时命令其停工;

7.用工部门负责与生产场所或运行设备安全有关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乙双方认可。多支队伍交叉施工作业时,甲方进行协调指挥;

8.未签订此协议书,甲方有关领导或部门即批准施工的,由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三、乙方安全责任

1.承包施工项目必须签订本协议,否则不得施工。

2.承包施工项目,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原件),并经甲方安监部门审查合格:

2.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合格证书。

2.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资格情况。

2.4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时间作业证书。

3.应将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向甲方用工部门备案(提供人员花名册、身份证),

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用工部门,并负责培训考试及履行各种手续。

4.开工前,必须甲方的安监部门安排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规》和甲乙双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并进行考试合格,填写“安规考试成绩登记表”,报部门备案,同时领取“临时上岗证”(押金100元/证,离厂退证时返还押金),按照甲方规定在工作中佩带。乙方人员无“临时上岗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进行违章处罚(每人次100元)。

5.施工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且严格履行,并设专人现场监护,负责施工中的安全。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30人以上的施工队应设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8.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9.开工前,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上岗作业,试卷存档备查;

10.凡是向甲方租赁或借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材料等应逐一验收,并做好记录,损坏赔偿。严禁使用有隐患的机械、工器具;

11.使用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2.在作业现场不得使用未经《安规》培训考试的人员、未成年工和不适合现场工作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作业施工;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增补、调整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得安排无“临时上岗证”人员进入工作现场;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其证件复印件提交安监部门备案。

13.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用工部门和甲方安监部门,不得隐瞒或延误报告。

14.确保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规程规定,不超过检验周期,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15.不得未经甲方允许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再次转包。

1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16.1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或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事故;

16.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16.3使用有隐患的工器具或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的事故;

16.4擅自损坏或拆除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事故;

16.5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电网等事故;

16.6在生活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

17.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交纳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3%,签订年度长期合同的,可按半年度分期缴纳),待工程结束,甲方支付工程款后,甲方安监部将剩余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并由甲方安全管理部出具收据。

17.1发生习惯性违章,扣100-200元/人.次,发生异常,扣除1000元/次,发生二类障碍,扣除2000-4000元/次,发生一类障碍,扣除5000-10000元/次,发生事故,视情节扣除10000元以上/次。发生未遂事故,参照以上标准减半考核。

18.安全负责人员必须设臵以下的记录台帐,即:人员进出登记、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电动工器具使用登记、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登记、起重机具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校验记录等。

19.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仔细阅读安全协议,并认真遵守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安全教育、接受现场的安全监督,认真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临时通行证制度,不得随意更改或更换协议内容,对乙方丢失的临时通行证应按照50元/个赔偿。

20.安全生产要求:

20.1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200-500元/次。

20.2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500-1000元/次。

20.3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200-500元/次。

20.4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臵和安全标牌,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200-500元/次。

20.5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200-500元/次。

20.6不得在生产现场烧火,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10000—50000元/次。 20.7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10000元/次。

20.8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500-1000元/次。

20.9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臵工具和线材,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200-500元/次。

20.10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200-500元/次。

20.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500-1000元/次。

21.文明生产要求:

21.1工作场所的工器具、零配件、工具箱等物品应摆放整齐,纵横都是一条线,应按用工部门的要求进行摆放,用工部门没有明确要求,考核用工部门。

21.2严禁乱扔垃圾、乱堆放杂物,没发现一次,扣100元—500元/处。

21.3乙方做好合同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区域5米内(机房内为施工项目垂直投影范围内及周边区域2米内)的设备地面卫生清洁工作(含库房等专用区域的门前三包),负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对所维护设备跑冒滴漏所造成文明形象破坏的恢复工作。

21.4负责在施工项目垂直投影范围内及周边区域2米内的地面铺设防护皮垫,如工期预计超过12小时,应在施工地点设臵安全围栏。

21.5施工期间地面防护不符合标准,未造成后果,扣责任部门100元/处。造成地面损伤,扣责任部门400元/平米(损伤地面折算为正方形统计,不足一平米按一平米计)。

21.6因施工,致使地面出现的明显积灰、积粉、积油扣责任部门50元/处,造成严重污染的扣200元—500元/处,并负责清理干净。

“一处”按以下标准统计(不到一处的按一处计):(1)各种油类:污染面积1平方米;(2)煤和煤粉:污染面积2平方米;(3) 灰、土等其它杂物:污染面积3平方米;(4)水:污染面积4平方米;(5)水与灰、土、煤(粉)及其它杂物:污染面积1平方米。

2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本协议未尽事宜,以甲方制度和安全监察部的管理为准。

四、其他事项

1.乙方施工现场如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经督促不奏效者,由甲方负责治理,乙方付给甲方相应的劳务费用,并限期交纳。拒绝交纳者,不予以工程结算。

2.发生事故要尽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由于一方责任发生事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责任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3.本协议有效期至工程合同结束为止,但最长为期一年,逾期乙方应重新履行各种手续。

4.本协议为: 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技术服务(无合同)部门或个人施工安装、技术指导等工作中,作为甲、乙双方的安全协议,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未尽事宜。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安全生产部(章) 检修部(章)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 检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本

安全施工协议书 x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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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 方:xxxxxxx

乙 方:xxxxxxx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时间: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协议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必须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批准工程施工。确认其符合具备下列条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持有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权要求承包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承包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入厂前,甲方必须对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入厂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考试成绩入档备查。

3、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及安全管理要求,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主管、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监督乙方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检查乙方在项目开工前及每年对其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考试及建立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安全考试档案工作情况。

5、审查乙方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协助乙方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维护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并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6、组织乙方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及会议精神。

7、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生产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乙方施工作业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并发出处罚通知单;对严重违章的行为发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顿。

8、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责任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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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并按协议约定对事故责任方进行处罚。

10、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伤害,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必须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制定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制定“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主管、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审批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

3、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施工管理规定。

4、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规考试,并报甲方安全主管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

6、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其配备的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用具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不得使用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等。

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源及施工安全措施。对登高、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环境的工作人员,在进入岗位前进行必要的心脏、血压、恐高等相关检查,确认具备基本身体条件时方可准入事相关作业。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经落实整改后可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施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需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需甲方协助解决的必须进行书面申请。

10、乙方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票、工作票、动火作业证、动土作业证、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等票证制度,不准无证或未经过审批就开始施工作业。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务必及时整改。发生严重危及施工人员生命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合理必要的避险措施,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必要时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甲方有违规强迫施工行为,应积极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申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3、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批准。乙方必须与分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责任划分,维护甲方利益,并对 3

其尽到安全管理与监督的职责。

14、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及工作班组人员身体状态及施工中的安全负责。

15、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违反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等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16、乙方使用甲方电气和其它有关设备,必须向甲方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不准擅自接拉电源和动用甲方设备设施,乙方施工现场用电由甲方负责确认安全可靠符合要求后接通电源,方可投入使用。

17、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货物和工具、设备、要按工厂需求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阻塞道路,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挖出来的泥土、垃圾等要及时清运,有碍安全、环境和交通的不得过夜,需要过夜的应设红色警示灯。运输中漏料及时清理干净。

18、乙方应对其员工加强管理,并对员工在施工期间的所有行为负责。如有违犯,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处罚;如造成重大后果,要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9、在已有厂区内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相关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到达施工现场,在指定区域进行施工和相应活动。不准到施工区域以外的装置区、生产岗位串岗,动用生产装置区的任何生产设备;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及仪表管线等设施。

20、 在已有厂区内施工,乙方在进行设备、管道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化工行业和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执行。施工现场如遇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应及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立即撤离至安全地带。

21、在已有厂区内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由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爆炸、火灾、中毒、设备与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2、乙方应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对于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

2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和物资,建立与甲方及当地政府、社会救援机构的协调机制。根据救援预案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救援预案的可行可靠。

24、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5、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有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公伤亡报告制度:

27、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0.5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有乙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28、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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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0、如果发生因公伤亡事故,乙方应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积极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事故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32、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3、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应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4、乙方在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35、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使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不遵守、不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安全指令以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在此进入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此协议签订后10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保证金?拾万元(?10万元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违章现象的,该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乙方在施工过程未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按规定扣除相应数额后,应在3日内足额补缴,否则按每日10%加收罚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职业卫生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安全规程及措施落实经抽查不合格,乙方应承担100-10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200-20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2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50%。

6、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文明设施不齐备,被集团公司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停工整顿的,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10%/次。

7、乙方人员无故到甲方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10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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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明材料等;

2、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及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前必须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六、事故报告

1、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提交事故调查树立报告,应接受发包人的调查。

2、事故责任划分

有承包人违规作业、违章指挥、保护不到位和明知道违章指挥而不拒接、不指出以及承包人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任:如有证据证明涉及到发包人原因的,有发包人负相应责任。

3、事故管理

(1)承包人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按照发包人有关规定对承包人或违章者进行处罚。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的,应经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认定有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承包人除承担自身损失外,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罚款总额有两部分组成: a、每死亡一人罚款50万元、每重伤一人罚款5万元,若用户对发包人罚款超过此额,应在用户罚款基数上另加10万元对承包人进行罚款:

b、造成发包人设备财产损失和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的,按核定的数额对承包人进行罚款。

以上两项的合计构成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事故罚款总额。

(3)若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认定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损失,并减轻对承包人的处罚。

(4)由于承包人安全管理混乱,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于承包人的承包合同,且不构成违约赔偿。

(5)承包人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造成发包人经济、名誉损失的,发包人将按受损数额对承包人加倍处罚。

(6)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发生事故及损失的,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损失。

(7)发生事故后,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七、其它

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2、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或虚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一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双方的工作联系主要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后,应于24小 6

时内予以响应。

5、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 八、补充条款

1、本协议解释权归义马气化厂。 九、协议效力

1、本协议为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4、本协议从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本工程完工,施工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7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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