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2

XX职业学院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使我院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市人社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1)评委会是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的专家机构。

(2)评委会的组成:①评委会委员由教务科研、组织人事、教学系部等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总人数为7至11的单数。其中,一线专业技术骨干要占评委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②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经推荐评审委员同意,确立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③每年调整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3)其职责是:

①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

②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

③量化确定推荐顺序;

④将结果上报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评办),职评办设在组织人事处。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 - 1 -

责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日常工作,推荐评审期间为评委会和申报教师服务。作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办事机构,根据岗位设臵情况及晋升名额,组织全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3、各部门推荐机构

各系部分别成立推荐领导小组,成员由系部领导组成。成立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系部领导和教师代表共7人组成,负责审核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材料,将合格人员推荐至职评办。

由教务科研处组织,成立处室推荐领导小组,成员由部分部门领导组成。成立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由部门领导和职员代表7人组成,负责审核除教学系部以外各处室兼课教师申报人员的材料,将合格人员推荐至职评办。

二、推荐评审程序

1、公布岗位

每年九月份,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岗位设臵情况,核发当年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岗位,并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

2、个人申报

拟参加职称晋升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提交至职评办。

3、资格审核

依据《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附件1),组织人事处审查核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教龄、任职资格、任职年限、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综合奖励、年度考核、师德、工作量、计划生育证- 2 -

明等信息;教务与科研处、学工处和团委分别审查核对申报人员的班主任、辅导员、指导教师等学管工作信息;教务科研处审查核对申报人员的业务表彰、论文论著分级、教科研课题等教学工作信息。职评办在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合格人员信息。

4、系部(处室)推荐

通过个人申报、部门审查、材料公示、民主评议等程序,各单位将拟推荐名单,报至职评办。

系部和处室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数不低于各部门合格申报人员数的80%。

5、评委会推荐

职评办分类分层次整理汇总申报人员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委会据《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附件1)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据《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项量化细则》(附件2)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排序,将量化结果在组织人事处(内网)和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并上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6、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量化结果,确定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名单。

7、公示

将确定的晋升人员材料在组织人事处(内网)和学院公示栏公示。

8、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职评办按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文件要求完善材料并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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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本部门全体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严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其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附件3)等文件严肃查处。

3、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净化学术环境的意见》(鲁教科字?2009?4号)文件,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

四、申报条件

详细内容见附件1《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五、赋分办法

详细内容见附件2《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分项量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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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2、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分项量化细

3、XX职业学院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

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8号]

5、XX职业学院职评工作流程

6、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预报名表

附件1

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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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六)具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

(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八)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九)参评当年无教学事故。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教授

1.育人工作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任现职以来承担专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工作1年以上,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有3年以上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能够对社团教育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

(4)专职辅导员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当好学生的良师益友。

2.课堂教学业务精湛

(1)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

每学期均能完成学校规定数量的公开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

(2)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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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教师及时把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3)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4)课堂教学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5)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

3.实践教学能力突出

(1)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近5年来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学校另有安排除外),系统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掌握行业发展、产业调整的动态与趋势,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3)专业课教师具有主持、指导本学科实训基地建设的能力,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成绩突出,是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省级以上专项资金支持的实训基地、实训项目建设、子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担任省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4)专业课教师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各级技能大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5)专业课教师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强。参与并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关键的技术难题,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并通过本专业、行业权威部门鉴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科研教研成果丰硕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并运用于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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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市(厅)级或主要参与(前5位)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三等奖以上省级成果;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主持或参与主持重要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

(3)任现职以来,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论文。专业课教师应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参与编写过正式出版的专著;或主编过省部级规划教材;或主编的教材获省部级奖励。

5.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和本学科教学领军人物。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副教授

1.育人工作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任现职以来承担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有3年以上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能够对社团教育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

(4)专职辅导员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当好学生的良师益友。

2.课堂教学业务精通

(1)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

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态度端正、方法得当。

(2)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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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4)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5)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高于教育质量要求。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

3.实践教学能力较强

(1)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校另有安排除外)或近5年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课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技能大赛并取得优秀成绩。

(3)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技术难题,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

4.科研教研成果丰富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

(2)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校级课题研究,或主持或参与重要工程和企业产品项目的开发实施;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任现职以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论文。专业课教师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主编过正式出版的校本以上教材。

5.团队协作成效明显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讲师

1.育人工作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 - 9 -

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任现职以来承担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能够与学生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主动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每年参与学生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参与社团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

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

(4)专职辅导员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当好学生的良师益友。

2.课堂教学成绩优良

(1)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

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态度端正、方法得当。

(2)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3)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4)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地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5)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6)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

3.实践教学积极努力

(1)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校另有安排除外)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课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技能大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3)有一定的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承担过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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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一定研究能力

(1)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具有撰写教育教学或教学实践活动科研论文的能力。

(2)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前5位);或获校级以上成果奖励。

(3)具有参与工程项目、产品开发项目实施的能力。

5.具有较强团队精神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

(四)助教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实训课、实习指导、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实习、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教授: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在副教授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二)副教授: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在讲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在讲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讲师:获得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在助教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者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在助教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在助教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

(四)助教: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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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分项量化细则

依据鲁人社发[2013]45号文和20xx年度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针对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工作,特制订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学历、学位项最高分值36分

后续本科(满三年)计28分,全日制本科计30分,在职硕士计31分,硕士研究生计33分,在职博士34分,博士研究生36分。

2、教龄项最高分值30分

以实际在岗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统计,每满1年计1分。

3、年度考核项最高分值10分

年度考核成绩合格者,计1分;优秀者,计2分;晋升高级职务统计年限为近5年,晋升中级职务统计年限为近4年。

4、综合奖励项最高分值10分

(1)综合奖励:荣誉称号指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项荣誉,可累加。

职称评审2

(2)说明:以任现职以来所获得的奖励为依据。此项必须为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称号,或各级党委政府按年度考核表彰的记功、嘉奖等,以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特级教师。院级是指:学院颁布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团总支书记、师德标兵及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等。

5、业务表彰项最高分值10分

(1)奖励项目及分值:

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名师10分。国家级10分,省级6分,市级3分,院级2分;

教学能手、技术能手、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十佳青年教师9分。国家级9分,省级4.5分,市级2.3分,院级1.2分;

骨干教师或辅导教师8分。国家级8分,省级4分,市级2分,院级1分;

项目化课改测评通过者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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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公开课、说课、微课、MOOC等教学竞赛活动5分。国家级5分,省级2.5分,市级1.3分,院级0.7分;

(2)计分原则:可累计。一等奖按对应级别分计,二等奖按对应级别分乘以2/3计,三等奖按对应级别分乘以1/2计,优秀奖按对应级别分乘以1/3计。教学奖励计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凭,凡二人以上共同取得的获奖,依据获奖证书的人员排序第1名至第5名,其获奖得分为其项目得分的0.9、0.7、0.5、0.3、0.1。

(3)技术能手或辅导教师的级别界定,参照学院关于推进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相关意见执行。

6、论文专著项最高分值15分

职称评审2

说明:

① 论文发表期刊必须是正规期刊,均应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CN

国内统一刊号;各类期刊的增刊、专刊不属于上述分级范围。 ② 核心期刊以最新公布的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为

准。(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

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

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

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

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以

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

据库”。)

③ 其他期刊的级别依据其主办单位的级别确定。

④ 论文必须为教育教学管理方向或与自己从事的专业、工作(或

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⑤ 独立作者按相应期刊级别计分;合作完成的前三位按相应期刊 - 13 -

级别分乘以0.9,0.7,0.5。

⑥ 著者、主编、副主编合计前五位,前五位分别按1、0.8、0.6、

0.4、0.2比例计分,其余皆视为参编,计0.1。

⑦ 个人提交的论文、专著、教材,可累加计分,满分为15分。

7、教研、科研项目奖励、国家专利项最高分值10分

(1)科研或教研项目奖励、国家专利

市级、省级、国家级科研成果按排名顺序前5位计分,分值可累加。

发明专利按排名顺序前3人分别计5、3、1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按排名顺序前2人分别计1、0.5分,此两种专利计分范围,仅限于晋升中级申报人员。分值可累加。

(计分见附表。)

(2)说明:①科研项目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科研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科技部软科学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山东省科技攻关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中青年科学家基金项目;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山东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其它国家部委的计划项目等;山东省教育厅、文化厅、统计厅计划项目。东营市科技局计划项目、广饶县科技局计划项目。横向课题中,课题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视为国家级项目,10万元及以上的视为省(部)级项目,5万元及以上的视为地厅级项目。经费以实际划拨到我院财务帐户为准。

②科研成果奖级别:

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

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厅级: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市科技进步奖、市优秀社科成果奖。

根据省教育厅20xx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要求:由杂志社、报纸编辑部、学会、协会和部分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的单一论文参加评- 14 -

选颁发的奖项不作为量化内容。作为科研项目结题的论文、专著等,获得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或社会科学奖可以作为科研项目获奖在相应栏内填写报送。

③教研项目按科研项目相应等级1/2计分。院级科研按市级相应分值1/2计。

8、质量工程项目项最高分值10分

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建设按相应级别计分,标准分值为: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院级3分。按排名顺序前5位计分系数分别为1、0.9、0.7、0.5、0.3。参与质量工程项目6位以后的人员,按0.1系数计。如同一内容在业务表彰项目计分后,不再参与质量工程项目量化。

特色专业建设、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按相应级别计分,标准分值为:国家级8分,省级5分,市级3分,院级1.5分。按排名顺序前5位计分系数分别为1、0.9、0.7、0.5、0.3。参与质量工程项目6位以后的人员,按0.1系数计。如同一内容在教学奖励项目计分后,不再参与质量工程项目量化。

若一人同时参加多个质量工程项目,可累计积分。

9、教学工作量项最高分值15分

统计近三学年的工作量(以教务与科研处审核为准),工作量计算标准参照《非在编教师薪酬分配方案》。

教师年工作量分的计算公式:工作量分=3N/320。取近三年工作量分之和。

注:(1)字母“N”为申报人员每年的实际工作量;(2)数字“320”,为每学年基本工作量。(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0、教育教学管理项最高分值6分

按任现职近四年以来统计,每任满一年的计分标准如下表。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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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果出现两位申报人员的量化分相等,则先后按照业务表彰项目分值、综合奖励分值、年度考核分值依次确定顺序。如再相同则评委会委员综合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科研等情况后票决确定顺序。 - 15 -

职称评审2

附件3

XX职业学院关于处理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

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为维护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院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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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违反政策纪律的行为及处理规定

部门是指学院的处室、系部;学院为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成立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学术组织。

(一)违反政策纪律的行为:

1、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为本部门或少数人谋不正当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不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上级有关部门或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致使评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评审结果被学院或上级机关否定的。

3、违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的程序、手续,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4、私自更改专家评议推荐意见或评审结果的。

5、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

6、评审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的评委,违反有关规定和评审纪律,搞不正当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7、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向有关人员泄露尚处于保密阶段的会议内容、评委名单、评分情况、评审结果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8、学院党委、行政会议研究认定的其他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给予以下处理:

1、对相关单位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任何评优资格,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两年内(含本年度)不准参加任何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人员五年内不得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工作。

2、担任评委的,撤销专家委员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担任评委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两年内(含本年度)不准参加任何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3、视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二、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违反政策纪律的行为及处理规定

(一)违反政策纪律的行为:

1、在学院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或伪造学历的。

2、对经过合法程序制定、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办法不 - 17 -

认可,经再三解释说明仍不接受,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的。

3、贿赂有关人员,严重影响评审工作或评审结果的。

4、因对评审工作不满意,辱骂、威胁、殴打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竞聘人员或相关人员的亲属,或到相关人员家中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其家庭正常生活的。

5、因对评审工作不满意,无理取闹,妨碍、影响领导正常工作和学院正常工作,经再三解释、批评教育无效的;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闯领导会议会场,或评审工作会议现场,或阻挠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再三解释、批评教育无效的。

6、在评审工作中,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给学院和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员打击报复的。

7、因对评审工作不满意,损坏公私财物,发泄私愤,造成较大损失的。

8、学院党委、行政会议研究认定的其他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以下处理:

1、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和一切评优资格,两年内(含本年度)不得参加任何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被认定为假材料,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或伪造学历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3、视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党内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损坏公私财物的,除以上处理外,要照价赔偿公私损失。

三、违反政策纪律的处理办法

1、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异议的,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详实举证材料。

2、教职工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异议的,先向本部门、单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提出,各部门、单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异议负责解释并妥善解决;对部门、单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学院纪委(监察室)反映,由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做出处理决定;对学院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诉。

3、对部门、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和纪律的行为,由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学院党- 18 -

委会研究做出处理决定;对学院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诉。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4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 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8号

根据《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科学的人才观,鼓励、引导广大教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多做贡献,在职称评审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高等学校教师,允许破格申报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特点,提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19 -

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破格申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必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优秀。

(三)破格申报教授的,须取得博士学位满2年以上或者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以上。破格申报副教授的,须任讲师职务满3年以上。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二、破格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科研条件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任副教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一)、(三)或(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的人员,可破格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一)主持国家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二)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下同);或者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2项以上国家专利(至少有1项发明专利,独立完成或首位完成人员),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或国外重要专业学术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其中必须有3篇以上论文被SCI、E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摘编、或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2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三、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科研条件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任讲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一)、(三)或(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 20 -

的人员,可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一)承担国家级(前5位)或省部级(前3位)以上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二)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1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为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者获2项以上国家专利(独立完成或首位完成人员),其中至少1项国家发明专利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或国外重要专业学术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其中必须有1篇以上论文被SCI、E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摘编、或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1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农林、医学、体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财经、政法、管理、艺术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二○○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5 XX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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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学院20x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预报名表(组织人事处审验)

部门: 岗位(专任/系部兼职/处室兼职教师): 申报职务: 身份证号(务必准确填写):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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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x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预报名表(教务科研处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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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x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预报名表(学工处团委审验)

部门: 岗位(专任/系部兼职/处室兼职教师): 申报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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