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律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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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律及奖惩制度

一、 目的

1.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功德、职业道德,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高效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 职责

所有员工有遵守本制度的义务,并有监督其他同事的权利。

四、 公司纪律

1. 公司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

2. 员工上下班未打卡时,必须由副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核实证明后请厂长或部门领导签卡,员工上下班未打卡时,必须由副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核实证明后请厂长或部门领导签卡,未能证明准点上下班者以能证明时间点签卡。

3. 除外出工作人员外,任何人的签卡记录一月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以上的签卡视为无效签卡,且厂长货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公司将予以处罚。

4. 员工早上、中午、晚上上班时,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内打卡,超出这段时间内的打卡记录一律视为无效打卡或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没有请假私自提前下班为早退。

5.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

5.1 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

5.2 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

5.3 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5.4 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

5.5 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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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其它类似行为。

6. 上班预备铃响后,所有员工应当有序的进入车间,积极做好上班准备,以确保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员工在此段时间内,不得在工厂周围随意逗留、晃荡,

任何员工不得一边吃东西,一边打卡或一边走入车间。

7. 工厂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带携带食品进入车间,更不得在车间内吃东西。

8. 中、晚餐就餐前及晚上下班前,下班铃声未响时,任何员工不得提前做好下班准备,不得提前放下手头的工作等待下班。

9. 在工作期间,穿着举止不得有损公司形象,每位员工必须穿戴整洁。严禁穿拖鞋、超高跟鞋,短裤、背心上岗,员工着装大方得体,说话文明礼貌,仪表端庄,举止文雅。

10. 员工在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听MP3、听收音机,玩手机,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谈笑聊天、打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监守自己的岗位,严禁窜岗、脱岗、睡觉。

11. 员工在任何时候,未经批准不得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工厂车间,也不能携带手提袋之类进入车间,并且在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接待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串岗。经批准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车间管理制度。

12. 工作期间禁止在车间内吸烟、酗酒;吸烟应在指定的地方,严禁乱丢烟头,相互督促,避免引起火灾。

13. 员工不得投机取巧、隐瞒蔽端、谋取非份利益;不得随意领取材料不用于生产而带出公司私用,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按公司奖罚条例处理,严惩不怠。

14. 员工不得故意浪费生产材料或公司其它资源,对于公司的财物要爱惜,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发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光荣传统。

15. 员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由公司免费提供,对工具设备要严格按照工具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定时定员进行保养。生产工具、设备专人使用,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和外借。工作中,因不正确使用工具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将按照一定数额进行赔偿 。

16. 各部门生产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生产订单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来进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要作好记录,没有签字的定单(定单必须有客服部、财务部及生产部签字,必要时需有总经理签字)不许擅作主张生产。部门间在进行工作交接时也要有订单内产品工厂加工及外协单或内部交接单。

17. 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生产定单后,严格按照生产内容工作,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 2

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人员要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工艺要求,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理解,并作好部门车间各项交接的记录,确保生产任务顺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公司所有员工对于生产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及时沟通进行解决,不得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按公司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18.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生产负责人有权拒绝生产,并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或停止生产但不报告,将按公司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19. 各工厂负责人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各部门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环境区卫生负责,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所有工作台每天下班前都要整理,台上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所使用的工具放到工具箱或指定的地方。

20. 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下班后运出车间,放到指定的堆放区,并按要求分类堆放。

21. 每位员工要服从公司、服从主管的统一生产调度,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禁止顶撞主管和故意不听从安排,对于不服从安排,打骂、违抗领导安排的或表面服从消极怠工的人员公司将严惩不贷。

22. 各部门应严格遵照工厂规定的产品损耗率3~5‰内生产,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工厂可根据定单情况安排员工加班或休息。

23. 新员工进入公司到相应部门和车间由其负责人进行岗位安全、技能、质量、纪律的岗

位培训,以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过错。

24. 新进员工对于资深员工应予尊重,资深员工对于新进人员则应给予热诚耐心的教导;公司所有员工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有困难一起上,有快乐一起享。

25. 工作生活中互尊互敬,诚恳待人,不得有侮辱他人以及损害他人利益行为,杜绝有不团结,不礼貌的现象,禁止在别人背后议论是非,禁止打架斗殴。

26.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

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

27. 作为公司的一员,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形象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任何时候都要严守公司资料和商业机密。未经批准,各种资料,文件,图纸,样品等都不得外借和拿出,绝对禁止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行为和言论出现。

28. 员工可就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可直接和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交流,也可 3

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公司意见箱。

29. 本公司员工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廉洁奉公,严禁以任何途径任何名义向单位或个人素讨回扣, 现金和实物。公司员工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针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不得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私自向客户劳动服务和从事公司授权以外的活动

30. 公司所有员工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提前开饭,员工不得提前打

饭。

31. 员工就餐时,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从食堂打菜窗口领取一份菜,米饭的盛取根据

自己的实际需要量来盛取。

32. 员工在餐厅就餐时要保持餐厅的卫生环境,就餐过后将剩菜、剩饭、剩汤倒在指定的

地点,不许随意的乱扔乱倒。

五、 公司奖励

1. 员工的奖励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记大功,工资提高,职位晋升。

2.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和部门下达的生产任务之余,在工作中经过潜心研究,技术改进,采用新方法,新技术,比在正常情况下能为公司大大降低材料损耗、提高劳动效率,使公司年利润增加5000元以上者,由本人申请,组长核查,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予以记大功并嘉奖100-1000元, 非常突出贡献可调2级以上工资或晋升职务。

3. 有创造、发明、革新成果使公司年利润增加5000元以上的个人和小组,由本人申请,组长核查,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根据贡献的大小,将给予嘉奖500以上,并记大功或予以2级以上工资提高或晋升职务。

4. 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者,由组长申请,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给予嘉奖100—1000元的奖励,并记大功一次。

5.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后使公司年利润增加5000元以上者,由本人申请,组长核查,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将予以100-1000元奖励。

6. 在工作中主持正义,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根据实际情况奖100—1000元的奖励,并记大功 4

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或晋升1—2级工资。

7. 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 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的员工或团队,公司予以200-1000的奖励并晋升1—2级工资

8.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及社会荣誉者。公司将予以100-1000元奖励,并记大功。

9. 其他奖励详见《**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六、公司处罚

1. 员工的处罚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记大过,工资降低,职位降低,开除。

2. 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

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3.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故意打卡或涂卡的,根据所犯具体情节将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予以开除。

4. 迟到/早退的处罚:

4.1 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内罚款5元;

4.2 超过10分钟罚款10元并扣除时间(以半小时起计);

4.3 超过30分钟并在1小时内的扣除时间并罚款20元(以半小时起计);

4.4 超过1小时并在4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5 超过4小时并在8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处理。

4.6 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3次的,另扣除绩效工资50%。

5. 旷工的处罚:

5.1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

5.2 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

5.3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6. 上班前,预备铃响后,任何员工不得一边吃东西,一边打卡或一边走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次。(

7 工厂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带携带食品进入车间,更不得在车间内吃东西。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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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晚餐就餐前及晚上下班前,下班铃声未响时,任何员工不得提前做好下班准备,不得提前放下手头的工作等待下班,甚至站在车间门口等待下班。如有违者,罚款100元/次,违纪员工所在组组长承担连带责任,罚款50元/次。

9. 上班穿拖鞋短裤上班10元/次。员工在工作中听MP3、聊天、玩手机、酗酒等跟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将罚款20元。上班时间未经批准接待亲友或擅离岗位者,每次罚款20元。未经许可带人进入工厂及宿舍者,每次罚款20元。

10. 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对于违抗领导的命令,打骂领导以及表面服从消极怠工、罢工者,将给予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及坏的影响,公司将其开除,永不录用。

11. 每个部门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生产定单进行,所工作的内容与生产定单一致。自作主张擅自改动生产定单内容或对不明事项随意处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在50元以下的对当事人按《绩效考核制度》处罚;损失达50元及以上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11.1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50~300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30%;

11.2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300~1000元的由当事人及该组组长各赔偿损失的15%; 11.3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该组组长及工厂厂长各赔偿损失的10%;

11.4 组长造成损失在50~1000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30%;

11.5 组长造成损失在0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及工厂厂长各赔偿损失的15%。

12. 在生产过程中,工厂对每个定单产品的复杂程度作出损耗计算,对于工序多且复杂的产品允许损耗率为低于5‰。对于熟悉的产品的允许损耗率为低于3‰。对于超出允许损耗率的损失在50元以下的对当事人按《绩效考核制度》处罚;损失达50元及以上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12.1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50~300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30%;

12.2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300~1000元的由当事人及该组组长各赔偿损失的15%; 12.3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该组组长及工厂厂长各赔偿损失的10%;

12.4 组长造成损失在50~1000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30%;

12.5 组长造成损失在0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及工厂厂长各赔偿损失的15%。

13. 未经公司同意,将工具和设备及其它属于公司的物品带出公司私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6

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属于盗窃行为的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予以开除,扣除当月工资。

14. 员工随意领取材料不用于生产,及领取的材料带出公司私用或变卖,公司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开除。

15. 下班或休息时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前,组长负责监督打扫岗位的卫生和切断所有的电器、

照明及设备的电源,忘记打扫卫生和关闭电源,将给予该组组长20元∕次的罚款。

16. 公司为每个岗位配备的工具和设备,使用者要爱惜使用,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具和设备损坏的或保管不当而遗失的,将按设备的相应价值进行赔偿。

17. 员工在工作期间严禁有扰乱生产、赌博、打架、寻事、辱骂他人的行为出现,对于所犯的错误及其情节的程度公司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凡先动手打人的员工罚款250元以上,接着动手的罚款150元以上(特殊正当防卫情况除外),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由此造成的不能够上班,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概不算出勤。

18. 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的违背公司意愿,不忠于公司,有意识的泄露公司的业务信息、公司内部状况等公司商业机密的行为公司将扣除当月工资和福利待遇,开除厂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严惩,公司永不再录用,同时保留法律追赔公司的权利。

19. 在公司通报批评1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的评选资格,被记大过或以上处罚或严重

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将取消年终奖金。

20.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经过公司批准后在一个月内给予审批,未经允许擅自离厂辞 职或打电话辞职的员工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开除出公司

2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处理。

21.1 拒不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与上级发生强烈冲突者。

21.2 在公司酗酒滋事造成恶意影响者。

21.3 在公司聚众赌博。

21.4 故意损坏公物,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者。

21.5 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21.6 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情节严重者。

21.7 对同事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21.8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21.9 贪污、受贿、偷窃公司财物、吸毒或其他不轨行为而使公司利益、声誉、形象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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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失者。

21.10 违反票据、公文管理流程,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者。

21.11 随意领取材料不用于生产或带出公司变卖者。情节严重扣除当月工资或移交公

安机关处理。

21.12 年度内累计三次大过者。

21.13 在一年内旷工6次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

21.14 精神病患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患者

21.15 经公、检、法给予拘留、劳教、判刑者。

22. 行政处罚流程:

22.1 如员工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在工厂能处理的情况下由工厂自行处理,事后2日内将处罚报告递交行政人事部;如工厂不能处理,可移交公司进行处理,并由行政人事部计入档案。

22.2 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各工厂、各部门不得隐瞒,小组隐报者查实一次罚组长100元;工厂或部门隐报者查实一次罚工厂或部门直接领导200元.

22.3 任何工厂、部门严禁现金处罚员工,必须处理后上报公司行政人事处,由行政人事提交财务,罚金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将按其相应的制度处理。

八、本制度公布试施行一周后转正式施行,试施行期间与正式施行具有等同约束力,违纪者等同处罚。

九、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有需更改之处由总经办修改。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20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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