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区经营商户承诺书

街区经营商户承诺书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有效提升街区形象,环境及文明程度,本人/公司承诺:

1、在经营管理的区域内、外墙、门前至人行道边,不乱涂写、乱张贴、乱晾晒、乱吊挂物件,店招牌自我清理自我维修,不跨门经营、乱摆摊、乱停车,门前门后不乱堆放物品杂物,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倒污水,不损害门前绿化。

2、经营过程中做到亮证经营,规范经营;

3、从事餐饮行业的商户店内的从业人员应持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确保无一人无证上岗;

4、从事餐饮行业的商户对店内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并可供随时迎检;

5、从事餐饮行业的商户具备“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情况;

6、从事餐饮行业的商户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出售的食品无过期、变质、伪劣的情况;

8、从事餐饮行业的商户在显著位置设有参与文明餐桌的行动公示并在显著位置和餐桌上设有不剩饭不剩菜的温馨提示;要求服务员做好适度点餐、吃不完打包的引导工作; 若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公司愿意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费用。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商管中心及商户各执一份,如有未

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承诺人:

日期:

 

第二篇:经营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中心公开向XX市工商局S分局承诺,凡进入XX商城的经营者必须做到: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管理,以德经商,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合法竞争。

二、维护商城环境整洁,不准在商城内搭设各种棚架,不准在人行道、走廊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乱张贴广告标语。货物摆放有序、服务态度热情、虚心接受消费投诉和咨询。

三、严格做到商品标识与内在质量相符,不经营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失效变质、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以及“三无”产品。对有实用价值的旧商品,次品要单独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

四、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五、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若有,依法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六、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受检率要达到100%,不使用木杆称,定量包装商品不存在伪造数据行为。

承诺单位:XX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签字: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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