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刑事案件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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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刑事案件报告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公司内部治安、密切配合当地派出所对涉嫌刑事案件人员的管理及处理,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范围

本单位治安和刑事案件的报告制度。

三、职责

1、公司内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所有员工都应第一时间拨打110,同时及时向公司保安人员及领导报告。

2、安全保卫部门接到有关人员报警时,应迅速根据保安部首问负责制度的规定尽快到达案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如无法与本部门领导及时联系的,可越级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3、案件发生后,保护好现场,向来现场的保安、警察如实反映情况,便于破案。积极配合警方和公司开展调查工作。

4、安全保卫部人员在发现犯罪嫌疑人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先控制犯罪嫌疑人,等待公司及公安机关人员前来处理。

5、所有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应积极和犯罪份子做斗争,保护公司安全。

6、保安人员对公司发生的一切案件都要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7、公司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应在《****单位内部(直属)情况月报表》和《保卫工作( )季度报表》中如实反映上报。

四、治安、刑事案件(一般、严重以上)的报告制度的界定。

1、 500元以下的盗窃案件、一般打架斗殴案件、员工日常口角纠纷案件,直接向上级领导报告或应受害人的要求报告。

2、严重治安、刑事案件应向本公司最高领导报告及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先内后外)。

3、受害人自行报告不受本制度约束。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航天机电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 附件:

(1)《****单位内部(直属)情况月报表》;

(2)《保卫工作( )季度报表》。

附件二

****单位内部(直属)情况月报表

治安刑事案件报告管理办法

2.如没有情况,空表也必须按时上报。

附件三

保卫工作( )季度报表

治安刑事案件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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