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合同书(范本)

法律顾问合同书(范本)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合 同 书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宜,经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更换承办律师。承办律师应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在其工作、业务活动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由承办律师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简要法律分析意见;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其在业务运作及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由承办律师进行深入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为甲方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包括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专项法律咨询报告、法律分析报告等;

(三)代为草拟、审查、修改、或制定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应甲方的要求并结合其提供的具体业务情况,代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或制定各类业务合同以及内部职工劳动合同的文本、单位重要决定与指示、单位内部章程及规章制度等文件;代表甲方就专门事项起草并对外发表律师声明;

(四)举办法律讲座。根据有关法律、参照有关案例并结合甲方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单位举办法律讲座,对甲方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的法律意识,以期在具体业务活动中自觉运用法律,达到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目的;

(五)代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代理甲方进行追收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行各种索赔;2、主持或参与甲方与其业务对方就解决双方纠纷所举行的耗时较多的谈判、调解活动;

(六)代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接受甲方委托和授权,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程序。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 万元以内、开庭 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七)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为使承办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向承办律师:1、真实并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2、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承办律师参加有关会议、谈判和研究等活动;3、确保承办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时必要的工作条件如通讯、交通等;4、承办律师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甲方应将最终签署或制作定稿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承办律师存档备份。

第四条 乙方所派承办律师对甲方所委托的事务应做到尽职尽守,充分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对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商业秘密、有关人员的个人隐私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该等机密事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费 元。该费用按年度计算,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支付。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六)项所涉法律事务,标的额超过该条约定时,则甲方需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向乙方给付专项律师代理费。对于该费用,乙方给予甲方 %的优惠。乙方办理其他各项事务不再另行收费。

第六条 承办律师在处理甲方所委托的有关法律事务时的差旅费及其他实际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应确定专人负责乙方承办律师的日常联系工作,并负责协助承办律师为处理甲方的法律事务对甲方有关业务情况所作的了解。

第八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顺延一年继续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 请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受 聘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注:

一、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我们一般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规模按每月 2000-5000元人民币浮动标准选择收取常年法律服务顾问费,以半年或一年为计费期间。但以下服务项目将作为例外项目,需要在顾问费外另行计费,包括:

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的法律服务费用;

出具单项事务的法律意见书(如外债登记法律意见书)或进行律师见证;

为重大的投资、资产重组、清算、房地产建设或其他非诉讼项目等提供方案策划、谈判、咨询、出具意见或建议等法律服务的;或预计累计服务时间将大大超出免费服务时间,或难度很大,非常复杂的专业法律事务工作。

有关例外项目的增减可由客户与我们具体协商决定。

二、法律服务方式:

1、时间安排。

2、随时服务。在服务期内,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将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3、现场办公。受邀请,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可以现场办公,以咨询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但必须提前预约。

4、跟踪服务。若因提供法律服务需要,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可以在一定期间跟踪服务,如参加会议、谈判、外地出差等。

5、形式。以当面解答、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咨询或应邀出具书面法律工作报告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三、保密:

我们承诺在工作中所接触、了解的贵公司的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予以保密。

 

第二篇:法律顾问合同书(范本)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

元众(2014)律顾字第 号

甲方: 邛崃市交通车用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方: 四川元众律师事务所

因甲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法律服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特聘请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照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李思良 等律师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更换承办律师。若乙方指派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2、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2-1应甲方要求,就其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由承办律师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简要法律分析意见;

2-2 应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在业务运作及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由承办律师对其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等进行深入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甲方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包括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专项法律咨询报告、法律分析报告等;

1

2-3 应甲方要求,参与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有关甲方经营运作法律事务文书,并按甲方相关文书内部审查管理程序要求,签署律师审查意见或出具专项法律审查意见书;

2-4 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经营项目及商务合同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具体法律意见;

2-5 协助甲方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对甲方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重要决定、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协助甲方建立良好的经营环境,有效预防和规避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及经营风险;

2-6 协助甲方建立法务工作机构,并培养法律事务人才;

2-7 根据有关法律、参照有关案例并结合甲方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单位举办法律讲座,对甲方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的法律意识,以期在具体业务活动中自觉运用法律,达到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目的;

2-8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代表甲方就专门事项起草并对外发表律师声明;

2-9 提供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2-10根据甲方的授权,担任甲方代理人、辩护人,参与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诉讼。

2-11根据甲方的授权,担任甲方代理人,参与追收欠款、行政复议、听证,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的协商、调解、仲裁。

2-12 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及背景资料,并应乙方的需求对前述资料作出陈述。甲方向乙方提2

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对双方不利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2 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

3-3 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必要的提前通知; 3-4 按照本合同第5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5 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3-6 承办律师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甲方应将最终签署或制作定稿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承办律师存档备份。

3-7 甲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虽然征求了律师意见,但没有按乙方律师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审查意见办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8在乙方律师从事本合同第2-10、2-11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时,如有重大法律事项另行委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单项协议。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4-2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

4-3乙方律师在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协议等法律书后,应签署审查意见,或出具书面的律师审查意见书交甲方备案。特殊情况,应先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及签署意见的扫描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4-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4-5 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4-6 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4-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擅自利用;

4-8乙方应提供不低于通常中国律师行业执业标准的服务质量,并应当依据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甲方业务档案。

5、费用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1 常用法律顾问费 元,甲方在签订本合同30日内支付 元,一年合同期满后30日内支付余额 元;

5-2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2-1、2-2、2-3、2-4、2-5、2-6、2-7、2-8、2-9、2-12条约定的法律服务不另收费;

5-3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2-10、2-11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时,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乙方应尽可能给予甲方优惠。但若因乙方在履行本协4

议约定服务事项过程中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出现本合同2-10、2-11需要服务的事项发生时,乙方应免费提供相应服务,并尽可能为双方挽回损失和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5-4 乙方律师从事为甲方提供服务有关活动而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鉴定、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实际开支和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5-5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开始服务。

所谓收到甲方付款,是指合同约定的第一期付款已到达乙方开户行或乙方向甲方出具#5@p或收款凭证的情形。

6、违约责任

6-1 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因此对双方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3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

第4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6-4 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若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而未支付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补足。

7、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8、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9、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6 签约时间: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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