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书工作制度

机关文书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公文的效用,提高机关公文制发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收发规范:收文发文按规定进行登记。对来函、来电、信息、简报、出席会议带回的文件以及本局的请示、汇报、通知等公文,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做到收文登记齐全及时;发放登记及时、准确、保密、保证无积压、无遗漏、无差错、无遗失。

2、阅办高效:文件登记后,要及时给领导批办,做到急文急办、特文特办、密级文件专送专管、紧急文件不压误、常规文件办理不拖拉。

3、归档科学:公文阅办完毕后,应主动、及时退还文书保管归档,不得擅自存放,工作上需要的可保留复印件以备查。办公室收集整理后,对需要立卷的公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立卷归档。对需要销毁的文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到指定造纸厂监销。

4、公文拟稿:公文内容按政策规定,严谨明确,措施、办法切合实际,文字表达准确精练、文件格式规范。公文拟稿必须使用专用稿纸,用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力求清晰。

5、公文审核、签发:凡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包括总结、信息、新闻报道、专题报告等),必须由职能科、所、中心负责人核稿,由分管局长审稿,主管局长签发。

6、公文打印、校对:打印的文件应符合公文的格式和用纸要求,各科、所、中心拟稿的文件,清样稿由各科、所、中心负责校对,正确无误后印刷。文件版面要求整洁清晰,印刷份数按发文数量和发文范围确定,所发文件办公室存档二份,各科、所、中心各一份,正副局长室各一份。

 

第二篇:文书(内勤)工作制度

文书(内勤)工作制度

1、明确本职工作任务,意义和原则,牢固树立为领导、为群众服务的思想。 2、健全收发文登记手续,将文件分类、编号、登记,无关人员不得擅自翻阅文件。 3、需要局领导阅示的文件要附收文处理用纸、签署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阅示。局长签署阅办意见后,文书送有关同志阅,杜绝私自传阅文。 4、要办理的公文,一般要5日内办理完结,收回归

档。 5、一般拟办理公文由文书负责催办,重要的由办公室主任直接催办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6、借阅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借阅人签字,文书负责督促及时归档。办公室主任和文书每半年要对文件进行一次核对检查。 7、文书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将文件私自转借他人。不准将文件带到家里或公共场所。 8、文书每年年末要对文件分类、整理装订成卷。档案收集要完整,卷内目录要清晰。并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 9、文书要熟悉案卷内容,进出帐目要清楚,存档文件数量要相符。保证随用随取不得耽搁误事。 10、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查阅审批制度,严守机密。因公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办理手续,档案室的一般资料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用,重要资料须经局长批准。文书不得私自将档案借出。 11、借出的档案资料文书应按期收回,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局长,及时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12、定期(年)进行文件清缴,须销毁文件及时处理。 13、打字、复印文件、材料必须经主任批准。 14、打字、复印文件、材料需要登记清楚。 15、微机、复印机必须专人使用,并做好保养,保持清洁,无关人员不得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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