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规定

薪酬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

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五、工资计算方法

1、加班工资

(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

(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津贴)÷26÷8×加班时数。

2、事假和非工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

六、薪资调整

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

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

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

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

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

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

七、附则

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

 

第二篇:薪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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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管理体系文件

1.1、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绩效;努力实现组织目标和员工个人目标的一致性。

1.2、为使本公司员工薪酬定位、晋升、调整及流程管理有所依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薪酬福利的制定、调整、核算和发放。

3.0、定义

3.1、薪酬:指本公司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员工为公司付出劳务应得的回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津贴(限管理/技术人员拥有此奖项资格,普工类人员不享受此待遇)、工作奖、绩效奖和福利(本公司福利为勤工奖、年资金、各种补贴、社会保险等)六部分。

4.0、基本原则

4.1、激励性:与公司绩效挂钩,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公司各管理层及同等职位内部之间,薪酬基准适当拉开差距。

4.2、竞争性:力争在同区域、同行业中,薪酬达到中等偏上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3、公平性:具有内部公平性,根据岗位描述所规定的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创造性,体现薪酬与工作内容挂钩。

4.4、合法性:与国家相关的劳务法规接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规与政策。

5.0、薪酬类别形式与结构

5.1、薪酬结构类别(按部门和岗位性质不同,薪酬结构分为三大类。)

5.1.1、计时薪酬制(以工作时间为薪酬结算依据)

5.1.2、月薪/年薪薪酬制(适用于后勤服务人员与高层管理人员)

5.1.3、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以工作时间结合工作结果为薪酬结算依据)

5.2、薪酬结构

5.2.1、计时薪酬制

本公司计时薪酬制人员只限于试用期人员,其结构如下:

5.2.1.1、普工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

5.2.1.2、技术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中技术导师无)+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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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工作奖 管理体系文件

5.2.1.3、管理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月薪/年薪制人员除外,其中品质控制部员工、班长等有加班费,其它人员无)+职务津贴+工作奖

5.2.2、月薪薪酬制

因时间与工作内容不易固定,或工作之特殊性,以月为单位拿取固定工资。本公司月薪薪酬制人员只限于后勤服务人员(保安、清厨、宿管员、司机、厨师、厨工等)。

5.2.3、年薪薪酬制

本公司年薪制人员仅限于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和财务等特殊人员,其薪资标准与具体发放按双方约定条款执行。

5.2.4、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

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是工作时间与工作结果挂钩结算的综合薪酬支付形式,在保障员工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岗位并结合实际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奖励和激励。本公司除计时薪酬制人员、月薪/年薪薪酬制人员外,其余所有人员均按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执行。具体各不同层次、级别人员薪酬结构如下:

5.2.4.1、普工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工作奖+绩效奖+福利

5.2.4.2、技术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技术导师无)+技能津贴+工作奖+绩效奖+福利

5.2.4.3、管理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无)+职务津贴+工作奖+绩效奖+福利

5.3、名词解释

5.3.1、基本工资:结合当地消费水平和法律法规,是为了满足在职人员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最低薪酬(以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为参考依据)。

5.3.2、工作奖:是本公司根据不同级别、岗位之职责担当、工作量、个人劳动状况及参考企业效益情况而支付的奖励,具不固定性。在低于公司经营生命线(指企业盈亏水平线)或劳动状况达不到公司标准时,工作奖金随之降低;在达到企业经营生命线目标和符合劳动要求时方能给付全额标准。

5.3.3、职务津贴:为管理类人员之岗位补助。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班长及各级助理人员(指总经理助理/经理助理/秘书/文员等),享受此待遇,按职务高低分级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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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技能津贴:为技术类人员之岗位补助。本公司技术导师、技师、技工享受此待遇,按职称高低分级分等。

5.3.5、加班费:是指员工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而按照公司工作要求进行加班加点的报酬。

5.3.6、勤工奖:本公司鼓励员工多上班,为给多上班员工有所激励的一种形式。

5.3.7、绩效奖:为达到或超过公司月经营目标时的激励形式并结合产量、质量、设备维护保养、环境卫生、生产安全、人员管理等诸方面之考核结果同等结算。低于公司月经营目标时则失去该奖项资格。

5.3.8、年资金:为使员工在企业长期工作的一种福利形式。本公司员工每服务满1年,即增加年资金30元/月,逐年累加,最高为180元。本福利主要对象为主管级以下之人员,本公司年薪薪酬制、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月薪制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5.3.9、保底薪酬:是在公司业务量不饱和的情况下,为保障员工队伍稳定而支付的工资(根据各层次、不同级别人员设定不同标准)。

5.3.10、年终奖: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而进行之奖励形式,具不确定性,另行结算与发放。

6.0、具体细节

6.1、薪酬结算依据

6.1.1、计时薪酬制:以工作时间(工卡)为结算依据。

6.1.2、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以工作时间结合实际工作成绩为结算依据。

6.1.3、月薪/年薪薪酬制:以月或年为结算依据。

6.2、薪酬结算细则

6.2.1、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结算方式

6.2.1.1、日薪酬计算:(基本工资÷22天)+{(职务津贴/技能津贴+工作奖)÷26天}。

6.2.1.2、基本工资计算:本公司除月薪/年薪制人员外,其余人员基本工资计算为式为:月工作满22天就可获得本月基本工资;低于22天时,结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2天×实际上班天数。

6.2.1.3、职务津贴计算:月上班26天或以上时,全数支付;月上班未满26天的,按此公式结算:职务津贴标准÷26天×实际上班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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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技能津贴计算:月上班26天或以上时,全数支付;月上班未满26天的,按此公式结算:技能津贴标准÷26天×实际上班天数。

6.2.1.5、工作奖计算

A、整体结算:公司设定月经营生命线基准,在达到或超过经营生命线基准时,相关人员取得工作奖资格,全额发放;在未达到公司经营生命线基准时,按未达基准之百分比同等结算。例:只达经营生命线基准90%时,只发放工作奖标准数额的90%,如此类推。

B、个人结算:当月达到经营生命线基准、个人当月满勤时全额发放;未达到经营生命线基准或个人未满勤时,工作奖数额标准×当月未达经营目标之百分比÷当月规定满勤天数(统一26天/月)×实际上班天数。

C、公司经营生产线基准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定,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考核指标,详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2.1.6、加班费计算

A、加班时间定义:本公司除月薪/年薪制人员、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外,其余人员正常月工作为22天,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月超出22天的、日工作时间超出8小时外之工作时间作为加班。其中星期一至星期五包括星期六/星期日晚上加班作为正常加班,星期六/星期日白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等作为非正常加班。

B、正常加班费计算标准为:基本工资×1.5,其计算公式为:实际加班时数×加班费标准。本公司月薪/年薪制人员、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无正常加班费,其加班费在绩效奖、成果奖中具体体现。

C、非正常加班费之计算

①、星期六、星期天加班(晚上除外)不能调休的:按基本工资×2结算。 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如必要加班的,按基本工资×3计算。

③、本公司除月薪/年薪制人员、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外(包括技术导师等),其余人员有非正常加班的,按上述标准结算非正常加班费。其中主管级及以上人员之非正常加班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职务/技能津贴+工作奖)÷26天×非正常加班天数。

6.2.1.7、勤工奖计算:本公司勤工奖只限于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人员。月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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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森大光电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体系文件 28天以上者(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者)给予30元/月,月满勤(指当月每天都上班30或31天)者给予50元/月之勤工奖。详见《考勤管理规定》。

6.2.1.8、年资金计算:本公司人员在本公司服务每满一年,即可享受年资奖(服务未满一年者,无)。年资金标准为30元/月,从员工进厂之月到满1年之月起,按此标准计算,逐年累加,最高限定为180元。主管级以上人员不在此范围,在绩效奖中具体体现。

6.2.1.9、保底薪酬计算

员工因停工待料(指企业原因)正常上班天数低于20天的(员工请假除外),公司给付其当月保底薪酬。保底薪酬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职务津贴/技能津贴+工作奖

6.2.1.10、绩效奖金结算

A、整体结算: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设定每月产值指标(以当月销售额代),在低于该指标时,失去当月绩效奖励资格;达到或超过月经营指标时,按高于指标部份的1%做为绩效奖金进行结算与发放。(产值指标由公司根据市场拓展情况、生产实力等诸因素进行调整,员工不得异议)。

B、各部门/单位:根据公司月产值指标达成情况,结合各部门/单位的考核成绩而决定。设定各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目标,按拟定的考核指标严格核定各部门/单位的各项成绩,按实际的考核成绩进行同等换算。

C、个人结算:根据公司月产值指标达成情况,结合本部门/单位的考核成绩,按职称职等的不同和个人考核结果的不同,具体结算。

D、本公司月薪制人员、业务部人员、财务人员不参与绩效奖金考核与分配,另文规定。

E、绩效奖金的具体考核和发放详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这里略。

6.2.1.11、特殊补助及计算

A、夜班补助

本公司凡上夜班人员一律按5元/班次的标准进行补贴,按实际夜班次数计算。

B、降温补贴

本公司在每年的7-9月份(共3个月)气温较高之时段,对所有员工进行降温补贴,按4元/天之标准执行,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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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通讯补贴:相关权限人员享有该福利。凭相关费用票据到财务部按报销流程、费用标准办理报销事宜;或将相关补贴标准与工资一起发放。详见《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D、交通补贴

详见《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这里略。

E、住房补贴

本公司所有人员住宿由公司承担,住宿之水电使用费用按主管级(含主管级)以上人员由公司承担、主管级以下人员制定统一使用标准,超出标准按各宿舍人员平摊之原则办理。不在公司住宿之人员,公司给予住房补贴。详细参考《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F、伙食补贴

本公司所有人员在公司食堂用餐,公司提供工作餐。公司将根据市场之变化保留调整之权利。

G、出差补贴

按不同级别高低,设立不同之标准,详见《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这里略。 H、探亲补贴

本公司探亲补贴只限于主管级(含主管)以上人员,其它人员不享受此待遇。详见《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这里略。

6.2.1.12、社保计算及交纳

本公司正式员工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享有社会保险福利,按国家相关规定与交纳方式、标准进行。

6.2.1.13、年终奖计算

根据每年经营状况的具体情况另文规定。

6.2.1.14、员工工伤期间工资结算

本公司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按当地工资标准或本公司基本工资标准进行结算与支付。在厂治疗者,原则上公司包伙食与住宿;在医院治疗或在公司允许情况下回家治疗者另补助伙食费标准12元/天。其结算公式为:当地工资标准或本公司基本工资标准÷22天×工伤天数+(工伤天数×12元伙食补贴)。详见《员工工伤处理办法》。

6.2.1.15、上班未满22天时的基本工资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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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森大光电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体系文件 本公司除月薪/年薪制人员外,其它人员基本工资结算为22天/月,不管月大月小,都必须优先满足22天后,其余多出上班天数才能按非正常加班之标准结算。不能满足22天/月之上班时间的,一律按基本工资÷22天×实际上班天数执行。

6.2.1.16、薪资结算依据:本公司除月薪/年薪薪酬制人员外,其他人员以本司《薪酬结算表》为结算依据。详见附件。

6.2.2、月薪制结算方式

本公司月薪制人员仅限于后勤服务人员(保安、厨工、司机、厨师、食管、宿管等)。以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此标准包含加班费用,享受相关福利)。按30天/月进行结算,其计算方式为:工资标准÷30天×实际上班天数。如外包,则按相关协议执行。

6.2.3、年薪制结算方式

按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这里略。

6.2.4、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处理方式

按国家相关标准具体结算,代扣代缴。

6.3、薪酬定位、调整流程及规定

6.3.1、试用期薪酬

6.3.1.1、本公司除月薪/年薪薪酬制人员外(高管与后勤服务人员),其它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全部统一(详见标准结算表。此标准将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调整)。

6.3.1.2、普工类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享受奖金福利方面的待遇,工作表现特别突出者,由其上级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予享受。其它类人员按各工种、职位的不同,享受相应的奖金和福利待遇。

6.3.1.3、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试用期考核/确认表》, 各用人单位依据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及个人表现,提出薪酬调整建议,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详见《员工任用/晋升管理规定》。

6.3.1.4、本公司各级人员之培训试工期为7天(特殊人员除外),按统一的工资给付标准:为普工类40元/天;技术类50元/天,管理类60元/天。此工资为一次性。试工合格者进入本公司试用期,签定试用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薪酬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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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5、普工类新进员工培训试工期七天内发现不合格者,解雇,扣技术培训金10元/天;员工在培训试工期个人提出不适合该岗位的,扣10元/天技术培训金;培训合格后,进入试用期,按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若当月发现不合格者,解雇,发放扣除培训期七天培训金(10元/天)后的其余工资;若合格则在发薪日全额发放。员工在试用期内个人提出辞职的,按《员工聘用管理规定》执行。

6.3.2、薪酬调整

6.3.2.1、薪酬调整时间

A、本公司员工试用期时间为1-2个月,根据其熟练程度、工作表现并经考核合格后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B、在试用期后,本公司调薪时间间隔为半年,一年内调薪原则上定为一到二次(视公司效益情况而定)。

C、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公司有权不进行薪酬调整:

公司有重大投资、扩大规模之时;

市场紧缩之时;

公司有重大损失之时;

企业得不到合理收益之时。

6.3.2.2、薪酬调整流程

A、员工在达到薪酬调整条件后,其可至人力资源部拿取《员工晋升申请/确认表》进行清楚、认真填写。

B、调薪员工呈送《员工晋升申请/确认表》经其上级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权限人员统一考核。

C、每次进行薪酬审核时,各单位主管可以对所属员工的薪酬等级提出调整建议(副总等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出,经理级等中层管理人员由副总经理提出,单位主管由部门经理提出,班长级别由单位主管提出),并说明调整的理由。然后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

D、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不同的岗位会同相关的部门/单位进行相关的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技术考核成绩、任职期间的表现、考勤、奖惩汇总情况,对调整建议做出审核意见。

E、相关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汇总存档,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财务部进行具体核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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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3、薪酬调整规定 管理体系文件

A、本公司调薪方式以考核的形式体现,其考核成绩与调薪晋升直接挂钩。

B、考核合格者予以调薪,不合格者半年后再行申请。

C、调薪不得一次性超过2个职等以上。

D、具体详见《员工任用/晋升管理规定》。

6.3.2.4、薪酬调整幅度与标准

本公司调薪幅度与标准以《薪酬标准结算表》为依据。

6.4、薪酬发放细则

6.4.1、本公司薪资发放日原则上定为每月25号左右,遇节假日视情况提前或顺延。有变动时另行通知。

6.4.2、本公司薪酬以银行卡代发或现金形式支付,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中个人应缴纳部分。

6.4.3、支付薪酬时,人力资源部打印薪酬明细清单(薪资单),详列各项应发、应扣项目,由员工本人亲自领取,在薪资发放表上签名领收为准。非经员工本人书面授权,他人不得代领。如发放现金时有发现假钞、数目不对等问题应当场处理,逾时不予受理。

6.4.4、月上班22天或以上者,其基本工资全额发放,低于22天的,按实际天数结算与发放;

6.4.5、津贴、工作奖、绩效奖必须在月上班26天以上方能全额结算发放;

6.4.6、月上班未满10天者,其基本工资、津贴按日薪×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工作奖、绩效奖不予发放。

6.4.7、月上班10天以上者,20天以下者,其基本工资、津贴、工作奖按日薪标准×实际上班天数发放,绩效奖不予发放。

6.4.8、被公司辞退者,其基本工资、工作奖按实际上班天数全部发放,津贴、绩效奖金予以取消,不予发放。

6.4.9、自离者,所有薪酬取消,不予发放。

6.4.10、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指除名),津贴、绩效奖金予以取消,不予发放;其它薪资在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后,予以发放。

6.4.11、因本公司原因遣散或离职、非业务上的伤残、疾病以及其他经本公司同意的事实时,员工(家属)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前支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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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森大光电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体系文件 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结算、财务部审核,支付给申请员工。

6.4.12、员工工伤期工资发放:按公司结算标准结算后,统一发放。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权限人员审核批准后,可提前发放。

6.4.13、薪资明细表或现金发放后,如发现薪资结算有问题者,三日内持本人薪资单并在薪资单上注明问题内容至人力资源部进行查对,对薪资结算有误属实的进行重算与补发(当月或下月补发)。

6.4.14、本公司各级人员工资标准公开,但员工实际所得薪酬总数保密,不得相互透露。

6.4.15、本公司年终放假时,所有员工薪酬原则上保留部份,年终福利全部发放。

6.4.16、本公司年终奖在春节放假时进行结算与发放,离职人员将不享有此待遇。

6.4.17、员工有请假的,其工资发放时间按请假时间长短顺延。

6.4.18、本公司员工违约罚金、行政罚款、产品报废赔偿金等纳入公司管理基金,用于企业文化、培训、福利、康娱活动的推动与开展。详见《管理基金使用管理规定》,这里略。

7.0、附则

7.1、本规定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经总经理审批执行,修改亦同。

7.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贯彻落实。

7.3、本规定将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

7.4、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8.0、参考文件

8.1、《考勤管理规定》

8.2、《员工任用/晋升管理规定》

8.3、《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8.4、《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8.5、《管理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8.6、《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9.0、附件及应用表单

9.1、《薪酬标准结算表》 附件一

9.2、《员工晋升申请与确认表》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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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员工试用期考核/确认表》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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