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炼钢厂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控制或抵御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确保应急机制有力有序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4、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4.1 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应急救援要坚持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及“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沉着冷静、方法科学,避免事故扩大化,尽可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队伍建设。

4.2 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4.3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实行本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原则。

4.4 加强预防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器材储备、队伍建设等工作。

5、应急救援体系

5.1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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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生产副厂长、设备副厂长、调度主任、安全科长 指挥部成员:(各车间、科室)主任、科长

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指挥部下设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主任兼任队长,队伍成员以各岗位班组长及骨干员工为主;各车间班组长及骨干员工组成本车间应急救援分队,车间主任任分队长。

5.2组织机构各成员职责

5.2.1总指挥负责根据事故性质下令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统一协调指挥各救援小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与上级应急部门进行联络。

5.2.2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协调各救援小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应急对策和建议;保持与事故现场各组负责人的直接联络。

5.2.3指挥部各成员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本部门应急救援分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以及救援情况。同时要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6、应急预案管理

6.1厂部应针对某一种类的风险,根据存在的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2各车间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制定重点工作岗位 2 / 4

的现场处置方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6.3 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履行以下步骤:

6.3.1 资料收集;

6.3.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6.3.3 应急能力评估;

6.3.4 应急预案编制。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4.1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4.2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4.3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4.4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4.5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4.6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4.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4.8应急预案备案

6.5应急演练

各车间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炼钢厂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调度室:

指挥部成员: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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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科。 4 / 4

 

第二篇: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编制人:黄双荣

审核人:孙铁

审批人:史晓东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指挥部第二项目部

二〇##年四月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项目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项目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质总监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项目部专项预案包括:爆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隧道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施工队长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项目部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安质总监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项目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指挥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项目部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项目部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周围施工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5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项目部及时向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西铁路客运指挥部相关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项目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大西客专指挥部

第二项目部

                                             201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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