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之星评比制度

关于开展“月度之星”评比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的调动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服务团队的合作精神,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及顾客满意度和企业形象,经公司讨论,决定每月进行“月度之星”评比工作,分别设立“销售之星”、“服务之星”、“维修之星”,公司将给予月度表彰,并作为公司年度嘉奖的汇总依据。具体评选细则下:

一 评优对象、范围及要求

月度之星评比制度

月度之星评比制度

(1)评比对象必须为公司录用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主管以上(不含主管)人员不参与评比,参与评比员工必须当月内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月度之星推选表》中,关于综合评语一栏,望各部主管能给予较为精辟、突出的评价或寄望。

(3)如部门没有达到要求人员,可以不提名。 二 评比步骤及流程

1 每月评选工作于次月5日前完成,各部门主管于5日前将《月度之星评选表》和“月度之星”当月部门考核表反馈至行政部。

2 行政部再对该人员各方面进行核实后,将各部门评选结果递交总经办,经批准,制作“月度之星”光荣榜,当月予以嘉奖100元/名。

3 年末,行政部汇总月度评比资料,作为年度先进评比的首要依据,并予以重奖。

 

第二篇:读书之星评比制度

、 “读书之星”评比制度

根据学校开展“读书之星”评选活动的要求,每星期评选出5名“读书之星”,评比项目及标准如下:

1、兴趣习惯:

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发挥“早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阅读数量

①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本规定的需背诵的课文、段落、句子 ②会背2首古诗或一个寓言故事(童话)

③每学期读一本好书

3、阅读活动

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背诵等比赛活

动。

4、阅读效果

①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