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实施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形式的严肃、整洁、统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标准由国家行政机关通用的公文用纸、公文各要素标识、公文排版、公文印刷、公文装订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毫米×297毫米)。

(一)公文用纸技术标准:一般为60克~80克的胶版印刷纸或者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左右;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二)公文版心规格:156毫米×225毫米(不含页码)。

(三)公文页边:公文用纸上白边为:37毫米±1毫米,下白边为35毫米±1毫米;公文用纸左白边为28毫米±1毫米, -1-

右白边为26毫米±1毫米。

第五条 公文各要素划分为公文眉首、公文主体、公文版记。

第六条 公文眉首标识规则:公文眉首为臵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为版心规格156毫米)以上的各要素,按排列顺序依次为: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反线等部分。

(一)公文份数序号:为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如需要标识秘密等级,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要标识保密期限,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三)紧急程度:如需要标识紧急程度,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发文机关名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边缘一般为25毫米。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红色),字号按照醒目美观原则确定,一般应当小于22毫米×15毫米。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2-

名称应当排列在前,如加“文件”,应臵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五)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名称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和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使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扩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六)签发人:上报的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臵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单位顺序依次排列,下移红色反线,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与红色反线相距4毫米。

(七)红色反线:发文字号之下4毫米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156毫米)的红色线。

第七条 公文主体标识规则:公文主体为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下到主题词以上部分,按排列顺序依次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名称、正文、附件序号及附件标题、成文日期、机关印章、附注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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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文标题:红色反红下空2行,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排布,宽度不超过版心(156毫米);2行以上的标题,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二)主送机关名称: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1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三)批(按)语:使用3号仿宋体字或者3号楷体字,宽度不超过24个字。

(四)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个字,回行顶格,使用3号仿宋体字;公文正文中小标题使用3号黑体字。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五)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其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标题,附件标题后不加标点符号。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或者“附件”及序号;附件序号与附件标题前后标识应当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者“附件”及序号。

(六)成文日期和机关印章:成文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4-

标全;“零”写为“O”。机关印章使用红色。

1.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个字;加盖印章应当上距正文2毫米~4毫米,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

2.联合机关制发的公文,需要加盖2个印章时,应当将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主办机关在前,2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并保证印章端正、排列整齐;2个印章之间互不相交叉或者相切,相距不超过3毫米。

3.联合机关制发的公文,需要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当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使用规范简称)排在成文日期和正文之间;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排1个或者2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叉或者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个字标识成文日期。

4.特殊情况说明: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将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应当采用调整行距、字距的方式处理,必须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标识“此页无正文”。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七)附注:公文如有附注,居成文日期左下方,空3行, -5-

用3号仿宋体字,左空2个字加圆括号标识。

第八条 公文版记标识规则:公文版记为主题词及其主题记号以下部分,臵于公文最后一页,按排列顺序依次为:主题词、分栏线、抄送、印发(翻印)机关和印发(翻印)日期、印数等部分。

(一)主题词:“主题词”使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使用3号小标宋体字,接排于冒号之后;词目之间空1个字,不加标点符号。

(二)分栏线:主题词以下,每栏均用分栏线隔开,首线与底线用反线,中间为正线,宽度同版心(156毫米)。

(三)抄送: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1个字,使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名称排于冒号之后,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或者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最后1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四)印发(翻印)机关和印发(翻印)日期:印发(翻印)机关名称和印发(翻印)日期平列于一行,使用4号仿宋体字,左右各空1个字,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的,位于主题词之下。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使用阿拉伯数码。

(五)印数:版心右下端,右空2个字,使用小4号仿宋体-6-

字。

第九条 页码:均使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臵于版心下边缘之下1行,数码左右各放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毫米。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第十条 公文中的表格:公文如有附表,表格长宽比例与版心比例同,阿拉伯数字要对齐数位;横排表格,应当将页码臵于表格左侧,单页码臵于表格左下角,双页码臵于表格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第十一条 公文成品排版标准:公文中的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字”,指1个汉字所占空间;公文中的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行”,指以3号字为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其它部分按本标准第六、七、八、九、十条的规定排版。

(一)文字准确率100%,编排美观;规格符合标准,版心端正,误差不超过1毫米。

(二)字迹清楚,图文附着牢固、亲墨亲水性好。

(三)版心不斜不走,版面干净,无底灰、无污点、无划痕。

(四)制版样张字迹清晰,笔划实,无断划,清洁无脏,不歪不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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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页码顺序拼制准确,误差不超过±1毫米。

第十二条 公文印刷标准:印刷字面清晰,无段划;墨色纯正、浓淡适度均匀;套印准确、上下一致;白边保留符合规定要求,无脏、无皱、无破、无白页。

(一)套印准确,白边符合标准,误差均不超过±2毫米。

(二)字迹清楚、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前后一致。

(三)无掉字、无断划,无破页、无白页,不起皱,无倒印、错印。

(四)印刷份数准确。

(五)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2毫米。

第十三条 公文装订标准:左侧装订,整齐牢固,不掉页;切口光洁,符合标准,数量准确。

(一)无多页、无缺页,无颠倒、无混装,无漏号、无重号。

(二)裁切规格符合标准,误差不超过±1毫米;不歪、不斜,四角成90°直角。

(三)清洁无脏,无折角、无刀花,无毛茬、无缺损。

(四)装本平整,钉距适当,无坏钉、无漏钉、无重钉,胶装不掉页、不粘面,胶口不超过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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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序号准确,码放整齐。

第十四条 本标准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标准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行文格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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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行文件必须用A4型纸标准文头,即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天头117mm。

二、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机关代字用3号仿宋体字,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三、签发人:上报的公文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四、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黑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排列应为上梯形,标题中不得使用任何标点符号。

五、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标识,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六、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为仿宋三号体字,每行26个字,每页22行,第一页要注明页码。

七、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标识“附件”(如附件:1、 x x x x“)。

八、成文日期及印章:用大写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0”。

单一发文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联合行文印章:应将成文日期拉开,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为单位主办人。左空2字用圆括号“()”括入。字体为3号仿宋字。

十、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方法解决。

十一、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加粗宋体;词目之间空1字。

十二、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之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抄送单位按中央、省、地、县等级划分,各个等级另起一行,与抄送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抄送机关只包括行文机关以上等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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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印发机关和印刷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刷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十四、印刷数量:位于印发机关之下,占一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阿拉伯数码标识,右空1字。

十五、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请示”应当一事一文;不能越级行文和向领导个人行文。要保证印刷质量,文字或内容不能出现差错。

十六、上报文件数量;上报市政府必须一式三份。

十七、当文件有附件时,联系人、联系电话、主题词、抄送机关等应在附件最后一页下方。(数字、图表除外)

十八:文件装订均为两枚订书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业: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现就上报公文格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业上报市政府或呈请市政府转报上级的请示、报告等上行公文均应加"文件"二字,正文及其附件一律使用国际标准A4型公文纸。

二、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的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

三、上报公文需要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四、上行公文正文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主标题用2号加粗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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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总结

20xx年度办公室工作总结

(20xx年x月)

20xx年,面对新厅组建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办公室(人才兴冀工程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农民工工作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把握新机遇、展示新风貌、树立新作风、创造新业绩”为目标,切实加强抓大事谋发展、综合协调、信息处理、督促检查、运行保障等“五种能力”建设,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督办、承办工作被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评为20xx年度优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评为20xx年度全省先进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被评为全省党委系统、政府系统优胜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被评为省政府系统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被评为20xx年度全国人事报刊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国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农民工工作被国务院农民工联席会议认定为“走在全国前列”;支持省会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被评为民心广场拆迁先进单位。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机构改革中率先融合,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新厅组建后,原两厅办公室的同志讲政治、顾大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率先实现思想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成为新厅融合的“催化剂”。一是保证改革过渡期政令畅通。坚持“统一入口、统一出口、分工不变、急事急办”原则,规范工作流程,

使新的部门对上、对下、对外尽快运转起来,确保了政务有序运行。二是迅速建章立制。新办公室成立后,及时起草并经党组批准出台了厅工作规则、公文处理办法、会议管理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为政务事务协调运转提供制度保证。三是清理规范公章。本着遵循职能、方便工作、利于管理的原则,会同有关处室,做了大量协助工作,对原两厅印章进行了梳理,作废146枚,保留186枚,新刻制81枚。四是整合原两厅政务大厅。对原两厅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合并,全部实现了网上审批,政务大厅全年共受理许可事项3997件,受到基层单位和群众好评。五是明确今后办公室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为宗旨,做好机关的“参谋部、协调部、不管部”和“调度室”,力求参谋有道、协调有方、督查有效、保障有力,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推进。

二、在服务大局中当好参谋,推动各项业务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全厅中心工作谋大事,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决策信息,切实增强参谋服务的主动性、前瞻性。一是积极履行“以文辅政”职责。坚持把文件文稿起草工作作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载体,认真起草省、厅领导在有关会议、活动上的讲话,深入开展京津冀人才开发合作、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全年共起草重要文字材料60多件,20多万字;着眼工作全局,审核各处室、单位起草的公文660件,力求审核意见有理有据、建议切实可行。二是

周密安排厅领导政务事务活动。为确保国家和省有关指示精神的落实,认真安排好厅领导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周密细致地做好材料准备等服务工作,减轻厅领导事务负担,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全局。三是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工作。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型新闻访谈10次,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发稿80多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发稿400多篇,宣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和政策,扩大了社会影响,树立了形象,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我们还认真做好厅务会会务工作。全年共组织召开厅务会13次,认真准备议题,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服务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在综合协调上找准定位,实现机关和谐顺畅运行

全厅业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沟通协调。厅办公室坚持把工作放到全局中去定位,充分发挥机关枢纽作用,不断强化服务职能,促进了机关和谐顺畅运行。一是协调办好各级各部门来文。全年共收来文4500余件,认真对待每一份来文,及时向厅领导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各处室单位沟通协调,力求提出合理拟办意见,并督促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机关各项业务工作良好运转。二是协调安排好省、部领导来冀活动。共参与安排接待省、部领导来我省和我厅督察、检查、指导工作5次,做到圆满顺利,确保重要政务的顺利开展。三是协调办好厅召开的各类会议。在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方面,主动与有关处室协商,同时,严格审核各类会议的规模、会期,确保会议质量。全年以

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会议14个,以厅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40余个。四是协调好各处室单位的政务事务活动。主动加强与各处室、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涉及全厅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协调各处室撰写人事和劳动保障志,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圆满完成预期任务。五是协调做好农民工工作。协调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做好农民工工作,启动了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出积极贡献。

四、在督促检查上尽职履责,促进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有效衔接、保证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厅领导督查机制、督查网络机制、督查运行机制,通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调研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检查各处室、单位对省委、省政府和厅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省委、省政府和厅领导的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全年承办领导批示和上级部门督办件70件,均按时反馈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60件,满意率100%。

五、在自身建设上注重能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一是通过学习抓素质。以学习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年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健全制度抓管理。建立健全处务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办公室各项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三是严格要求抓作风。认真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习作风,争当全厅干部作风建设的排头兵,以工作实绩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果。

关于20xx年工作设想

一是抓大事、谋全局,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高站位、早谋划,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为领导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是抓督查、促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对列入省政府重点督查的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研究落实措施。认真督办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批办事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水平。

三是抓协调、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既做好领导活动的协调,保证重要政务顺利开展,又做好办文办会办事的协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既做好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也要搞好外部协调,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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