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的建议

关于医院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的建议

过去的劳动法,没有将事业单位列入适用范围,而现在新的劳动法草案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劳动法中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也将完全适用于医院中的聘用护士,合同护士。今后,不管是有正式编制的护士,还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合同制护士,都将实行同工同酬。

目前护理人员的配置无法满足病人应享受的权利,护理人员的配置19xx年由卫生部编为病床与护士比例为1∶0.4,医护比为1∶2,设编与国际标准相比偏低。由于配置不足,护士每天忙于执行医嘱和治疗性工作,而患者的生活护理、基础护理工作主要是靠护工及家属,对危重病人的护理带来了安全的隐患。 我院编外护士都在一线工作,几乎病房值夜班的都是编外护士,报酬上却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合同工和在编护士薪酬相差较大,我们医院中,编外护士占护士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她们只能领到正式护士一半的工资。享受不到与正式护士相同的福利待遇,如没有保健费、有的甚至没有医疗、养老等保险。与在编护士承担一样的工作却成了“二等公民”,他们的心理能平衡吗?会努力工作吗?能爱岗敬业吗?在他们的手下会有高水平 的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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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同工不同酬同样在伤害医院。护士紧缺除了让护士承担更多的工作,对病人也是一个危险信号。美国一项研究发现,病人死亡率与护士照顾人数有关,若一名护士照顾病人数为4-6人,病人死亡率低于14%;如果照顾人数增加到8人,病人死亡率会升至三成。也就是说,一个护士每多照顾一个病人,病人死亡率就升高7%。

护士的职业生涯只有二十年,她们把青春都献给医学事业,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建议医院最少要发给她们和编内护士同样的奖金,根据护士从业年限学历及职称,进行工资分级管理,给予他们晋升职称的机会,根据不同的职称学历拿不同的工资,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学习进修。

白衣天使的队伍中不能缺少这个群体。

20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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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护士同工同酬制度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

1、为聘用护士建立人事代理关系,解决聘用护士的档案管理、技术职称评审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调整等问题。

2、在护理人员队伍中实行“以岗定酬、同工同酬,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同一岗位、同一职称、同样的技能享受同样的待遇。

3、同工同酬的条件: (1)护士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4)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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