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烟草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办法1

渭南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分公司)

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新闻报道,政务信息工作服务中心、服务领导、服务基层的积极作用和导向激励作用,充分展示企业对国家、对消费者、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营造内外和谐的舆论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两个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为指导,围绕发展中心,把握正确导向,捕捉工作亮点,弘扬行业先进,进一步提高新闻报道、政务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水平,为企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要点:

围绕行业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大力宣传市局、分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各种新举措,经营与管理行为中的各种新经验,特别要突出以下七个方面的宣传重点:

1、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宣传“华山天路”企业文化;“春雨万户行”服务品牌推广取得的新成效;宣传各项工作中表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和行业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风采。

2、卷烟经营方面:宣传创建优秀县级分公司活动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聚焦一线员工全心全意服务客户、满足消费具体措施和效果;围绕“卷烟上水平”要求,宏观调控市场水平的做法和效果;各季度经济运行发展良好态势;推进

网上营销新模式和完善农村服务大厅工作取得的新举措和新经验;推行工商协同营销工作的新做法和新成效。

3、专卖执法方面:宣传创建优秀县级局活动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宣传卷烟打假打私的重大成果、典型案例和执法为民的和谐理念,全面展示行业对国家、对消费者、对客户、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4、内管监督方面:围绕国家局、省局关于内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侧重宣传所采取的贯彻措施、解决的突出问题、值得总结推广的典型经验。

5、科技创新方面:大力宣传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运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以及取得的成绩;宣传科技项目各阶段取得的新成果;宣传创新活动中涌现出的新典型。

6、质量体系方面:重点宣传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中的新做法和取得的新成绩;各阶段工作中总结出的新经验。

7、纪检监察方面:宣传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做法及效果;深化明示承诺制工作的具体做法及效果;纪检监察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做法及效果。

三、组织领导:

直属分局(分公司)成立新闻报道、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综合办公室领导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专卖管理股(稽查大队)股长、客户服务部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和考核兑现。各

部门人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宣传报道工作的上报、督促、核稿。

四、工作目标:

市局内网刊登政务信息1条/天(工作日),全年超过260条,每个部门不少于8条/月;

省局内网刊登数量3条/月,全年完成36条,每个部门不少于1条/月;

《东方烟草报》刊登新闻报道(含图片新闻)1篇/季度,全年4篇,每个部门不少于1篇/年;

国家局内网刊登政务信息1篇/季度,全年4篇,每个部门不少于1篇/年;

《陕西烟草》杂志刊登新闻报道1篇/季度,全年4篇每个部门不少于1篇/年。

五、工作要求:

1、政务信息涉及面广,要求全员参与,每位职工都是通讯员。全体职工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主动学习,立足岗位,积极参与,及时报道岗位或部门的工作题材,为做好企业的新闻报道建立良好的基础。

2、各部门要把向省局内网和国家局内网、《东方烟草报》、《陕西烟草》杂志等主流媒体投送稿件作为新闻报道工作的重点,选准突破口,找好切入点,针对各自实际积极组织稿件撰写,力争在主流媒体刊登稿件的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

3、所有稿件须先由部门负责人把关后,交办公室统一审核投寄;凡向国家局内网、《东方烟草报》、《陕西烟草》

杂志等主流媒体投稿,必须经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投送。各部门拟向省局内网投报的稿件,每天下午16时前以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在17时前统筹规划,集中上报。

4、稿件要坚持“有所选择、正面宣传”的原则,着重对“打击假烟网络、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等彰显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重点报道,坚决不允许对行业的薪酬分配、敏感数字以及未经公开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公开报道,杜绝各类负面新闻公布于众。

六、健全完善机制。

(一)定期通报。督察考评办于每月10日前对各部门上个月稿件投报和刊登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二)严格考核。市网、省网刊稿实行月度、季度考核,国家局内网、《东方烟草报》、《陕西烟草》杂志等主流媒体刊稿实行年度考核,论文发表实行阶段性考核。

(三)建立奖罚激励机制。

1、考核兑现办法。市局内网政务信息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副股以上职工每月刊登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每名青年职工(35周岁以下)每月刊登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每名职工每季度刊登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考核到个人,按月度和季度考核,凡是缺少一篇扣责任人30元。其它的通讯报道考核到部门,必须保证完成任务。凡是超额完成,被省局采用每条奖励30元,被陕西烟草采用每条奖励100元,被东方烟草报采用每条奖励200元。凡是月度每少一条,扣部门

负责人1分,季度和年度每少一条,扣部门负责人每条2分。

2、建立年度总结评比机制。年底将依据各部门和各通讯员的发稿情况评选全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3名,分别给与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年底总评,凡未完成下达任务的,一律取消评选年度先进的资格。

六、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第二篇:宣传报道09管理办法【1】

宣传报道09管理办法1

1 范围

为了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将轻卡一厂在各项活动的开展中所采取的新举措,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及时地报道出来,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各单位宣传报道的任务指标分解和考核办法。

2 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宣传报道的任务分配、统计、费用的发放、电视报道的联系以及对各单位的考核。

3 管理内容

3.1《江淮汽车报》或《新红军》报,4个车间每月不低于1篇,技术科、综合办每季度至少

1篇;

3.2 电视报道稿4个车间和技术科、综合办每月各提供2条新闻线索,并协助撰稿;

3.3 股份公司网页新闻4个车间及技术科、综合办每季度至少1篇;

3.4商用车制造公司网页新闻4个车间每月不低于18篇,技术科每月不低于6篇,综合办每月至少6篇;

3.5 宣传工作组每月需将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并填写《宣传报道稿件

统计表》进行公示。

4 考核办法

4.1 凡在《江淮汽车报》、《家园》报上发表的文章,专业厂给予按宣传部所发稿酬的1.5倍

金额给予奖励。各单位每超1篇,奖励50元;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篇,罚款50元。

4.2 电视报道稿每播1篇奖励30元,各单位每超额1篇奖励40元;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

篇罚款30元。

4.3 网页新闻每登1篇,股份公司的奖励个人30元,商用车制造公司奖励10元;

未完成任务的,每少1篇罚款30元(商用车制造公司网页罚款10元)。个人月度实际录用超出10篇(含5篇)的,每篇按现系数1.5奖励;

4.4专业厂每季度召开一次宣传报道工作总结会议,对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进行评 价,评出最佳单位及最差单位各1个,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4名。

4.5专业厂每年召开一次宣传报道工作总结会议,对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进行评 价,评出最佳单位及最差单位各1个,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4名。

4.6.1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 个人累计得分排在前五位;

b) 每季度至少有一篇文章在《江淮汽车报》上发表或至少12篇广播稿被采用。

4.6.2宣传报道季度、年度先进工作单位均按总得分累计:

a)制造公司网络稿件每实录1篇+1.5分,单位低于指标,每篇则扣罚-1.5分;

b)广播稿件每实播1篇+1.5分,单位低于指标扣罚-1.5分;

c)股份公司网络稿件每实录1篇+2.0分,单位低于指标扣发-2.0分;

d)电视报道稿件每实录1篇+3.0分,单位低于指标扣发-3.0分;

e)江汽报(含江淮汽车报和新红军报)每实录1篇+3.5分,单位低于指标扣罚-3.5分;

4.2.3对获得季度最佳单位予以400元的奖励,对最差单位予以200元的罚款,(兑现的月

份为4月,7月,10月,次年1月)。

4.6.4对获得年度最佳单位予以800元的奖励,对最差单位予以400元的罚款

4.6.5对获得季度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各予以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6.6对获得年度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各予以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6.7评选结果在厂务公开栏中公示。

4.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专业厂宣传报道工作小组。

附: 20xx年轻卡一厂宣传工作组成立推进情况

附件:

轻卡一厂宣传工作组

轻卡一厂宣传联络员:张静

1.冲压车间1)联络员:盛会敏

2)宣传员:戴鹏威、龙道海、田国强

2.焊装车间1) 联络员:吕效勋

2) 宣传员:吕效勋、闫霞、许金坤、张正举

3.总装车间1)联络员:邓涛

2)宣传员:丁飞燕、李海坤、唐卫俊、邓涛

4.涂装车间1)联络员:王炎堂

2)宣传员:王炎堂、汪微微、葛建建

5.技术科 1)联络员:李燕萍

2)宣传员: 李燕萍、费贤俊、张筱

6.综合办1)联络员:阮仁秀

2)宣传员: 阮仁秀、吴宜超

义务:

1.每月至少向《江淮汽车报》、《新红军报》投1篇稿件,每年上稿率不少于3篇(其中围绕质量、安全、工作心得等不少于1篇);

2.每月网页新闻至少2篇;

3.广播稿件每月至少投稿4篇,年度采纳不得低于10篇;

4.电视新闻要及时提供有新闻线索,年度撰稿不得低于2篇;

5.以上所写稿件时,各单位宣传联络员需要初审把关,确保稿件质量; 权利:

1.有权参加专业厂举行的重大活动;

2.有权接受新闻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考核与激励:

1.按专业厂宣传管理考核办法,按月、季度兑付稿酬;

2.年度内组织一次旅游采风或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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