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办理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党代表提案的通知

关于认真办理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

党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各代表团和广大党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大会确定的未来五年全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积极谏言献策,向大会提交提案12件。现将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党代表提案工作,是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县召开的党代会首次开展了党代表提案工作,认真办理好这些代表提案,对于凝聚各方力量、推动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法(暂行)〗、〖××县党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办法(暂行)〗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76号)要求,将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强化措施,积极办理,真正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承办的提案逐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特别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牵头负责,加强沟通,协办单位要主动对接,协同配合,确保办理工作

顺利开展。要认真落实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三级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县委领导将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承办部门和办理现场,督促指导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定期将提案办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和协调帮助。

三、规范程序,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履行工作程序,对应当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提案,要抓紧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解决不了的提案,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客观因素制约不能解决的提案,要实事求是向代表讲明原因,取得理解。提案办理过程中,要积极改进方式方法,加强与党代表的联系沟通,通过邀请有关代表视察、座谈、走访等形式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明确办理方向,提高办理质量。提案办理完毕后,各承办单位要派专人将办理结果书面承送各代表团团长或领衔代表,并填写满意程度征询卡,切实提高提案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

四、强化督查,努力确保提案办理时效。县委督查室和县考核办要不断完善考核督查、台账管理、定期督办、目标管理等机制,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代表提案办理的审核把关,探索建立提案办理党代表评议制,对不符合办理程序、敷衍了事、代表满意率低的提案,坚决退回重办。各承办单位应于20xx年11月11日前制订提案办理方案,20xx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提案办理工作,同时将提

案办理方案、答复件和?满意程度征询卡?报送县委办公室、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对个别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经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酌情延长办理期限,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附件: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党代表提案 2.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党代表提案承办分解表 ?书面答复?的基本格式和要求 4.党代表提案办理结果满意程度征询卡 20xx年10月27日 1.3.

 

第二篇: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竹发?2011? 号

中共竹山县委关于中国共 产 党竹山县第十三次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的通知》(十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于20xx年11月中旬召开。现就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 产 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3、坚持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共 产 党员的先进性,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创先争优,始终起表率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4、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5、严守党的纪律,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二、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

根据《中国共 产 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18名。按照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318名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60%,工人、农民等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代表占24%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15%,解放军、武警代表占1%。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2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

占一定比例。除工作需要外,县党代表与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原则上不交叉。其中此次乡镇换届交流到县担任职务的原乡镇党委书记仍在原乡镇参加县党代表推荐选举。

代表名额的分配是根据各选举单位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的。所分配的代表名额中,县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共66名。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及选举程序

出席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选举以乡镇、战线为单位,将全县划分为25个选举单位,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组织选举。代表的产生按以下六个程序进行:

1、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于10月28日前报县委组织部沟通。

2、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候选人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各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4、选举单位召开党(工)委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及考察材料,于11月1日前报县委审查。

5、县委组织部对各选举单位县党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程序、办法、构成进行审查,征求纪委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后,报县委批复各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此项工作11月5日前全面完成。

6、经县委审查同意,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对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代表选举结果报告、正式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等材料,在选举大会结束后的第二天报县委审批。此项工作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

四、切实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

召开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和前提。各选举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把选举代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在选举过程中,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确定、正式代表的选举,都要严格按党章办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

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要通过选举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素质和质量,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件:1、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5、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竹山县委

20xx年10月18日

主题词:县党代表大会 选举工作 通知 中共竹山县委办公室 20xx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120份

附件1:

(具体见:后附表《县十三届党代表分配名额(定稿)

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

附件2:

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选举单位: 填表时间:

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附件3:

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附件4:

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选举单位: 填表时间:

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附件5:

竹山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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