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解放思想 务实创新

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淮北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组织,有利于发挥规模效益和提高劳动生产力,有利于增强农民抵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全国各地家庭农场得以迅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安排,市政府研究室会同市农委、市工商局深入县区,对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成效以及存在突出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并作以深入探讨与思考,对推动我市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我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

(一)基本现状

我市家庭农场20xx年5月份开始工商注册登记,目前全市有家庭农场200个。其中,种植养殖类132个,其它类68个。濉溪县家庭农场160个,烈山区30个,杜集区6个,相山区4个。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濉溪县出台实施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建设的意见》、《濉溪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和《濉

- 1 -

溪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二)成效及特点

1、发展速度快。从总量上看,截止10月15日共有200个,月均增加30余个。从自身发展看,建设周期短、速度快,当年建成,第二年见效。如铁佛镇兴农家庭农场,20xx年兴建,流转土地980亩,种植常规作物,一年纯收益20多万元。古饶镇赛博家庭农场,20xx年兴建,今年已流转土地1600亩,种植花生、辣椒、西瓜等作物,一年纯收益70多万元。

2、扶持发展力度大。从调查情况来看,各县区家庭农场发展不平衡,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濉溪县、烈山区发展情况较好。濉溪县率先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和配套的管理办法,列支1000万元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发展,重视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定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烈山区明确每个家庭农场帮扶责任人,蹲点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市工商局思想解放、创新服务,放宽家庭农场登记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出资条件等,且办理登记全程零收费。

3、特色较为鲜明。我市土壤类型多样,黑土、淤土、夹沙淤、两合土地均有分布,区位条件和耕作条件差异大。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家庭农场。从经营类型看,主要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等领域。从布局分布看,濉溪县以种植常规作物为主,占到80%以上。三区以种植、果蔬、林、渔等经济作物为主,烈山区特色最为突出,相山区、杜集区发展质量较

- 2 -

高。烈山区有果蔬、苗圃花卉、灵枣、菜豆、高粱等特色的家庭农场,种植作物呈现高档化。如古饶镇双河村任勇家庭农场,主要种植红高粱,直接为茅台酒厂提供原料。相山区鸿农家庭农场,流转土地1000多亩,主要从事芦笋种植,集生态种植、仓储加工、观光、休闲于一体。杜集区东篱家庭农场,流转土地120亩,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业。从流转规模看, 50—1000亩面积不等,呈“金字塔”分布形态,500亩以下的濉溪县居多,三区普遍规模较大。

4、土地流转加速推进。多种农业经营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增强了农民流转土地意识,特别是家庭农场的兴起,进一步调动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逐步由过去的“要我流转”向“我要流转”转变。濉溪县有流转意愿的农户由三年前的不足50%,提高到现在的90%,今年以来新增流转土地6.2万亩。

5、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土地流转收入。目前我市土地流转农户每亩每年可获得1000元左右的收入。二是工资性收入。家庭农场在雇工方面优先雇佣流转土地农民或本地村民,大都为不能外出闲赋在家的老人或妇女,每个劳动力每天可获得40-50元不等的收入,若按90个工作日估算,每年可获得4000元左右的收入。从家庭农场工资性支出看,常规作物每百亩需2万元左右;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每百亩在12-15万之间。如铁佛镇兴农家庭农场,种植980亩常规作物,雇佣固定劳动力6人,临时工20人左右,全年支出工资20万元左右。古饶镇鑫隆家庭

- 3 -

农场,种植400亩蔬菜,雇佣固定劳动力40人,每年工资性支出60万元左右。

二、淮北市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家庭农场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紧张。一是规模经营成本高。从种植常规作物看,每百亩需土地流转支出10万元,加上购臵农机、农田设施建设投入、雇工支出等,经营100亩土地,至少需要30万元。从种植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看,投入更多。以种植蔬菜为例,每亩简易大棚约需8000元,每亩温室大棚约需6万元。这对于一般农户来讲,超出自身承受能力。二是贷款困难。家庭农场由于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物,很难从银行获取贷款。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淮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并制订《淮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在全市选择5个乡镇、1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从运作情况看,由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不到位,只能使用 “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抵押登记,且贷款对象仅限于初具规模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有悖于《淮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时存在抵押登记、价值界定、抵押处臵、权益保障等困难和问题,致使难于推进实施。对家庭农场的贷款也是如此。另外,安徽省农业银行分行转发的《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 4 -

文件(农银皖规章?2013?97号),规定家庭农场抵押物除与一般商业贷款相同外,还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抵押应优先”,但实施中农民同样拿不出三者合法的权证和手续,致使管理办法无法取得实际效果。

(二)农业风险大。一是农业生产能力低。一般家庭农场缺少耕、种、收和田间管理的全程系列机械及配套设施。二是农田基本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新建资金缺口大,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很难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地处淮北平原,干旱少雨,属严重缺水地区,旱灾排在各类自然灾害的首位。今年濉溪县部分家庭农场,受水利设施不足和旱灾的影响较大。三是农业保险赔付标准不合理。目前执行的《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至80%时,按该作物生长阶段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并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各生长期保险金额×(损失率-10%);损失率达到80%以上(含80%)时,按该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额赔付。从我市农业生产历史情况看,一般欠收年份损失率也很难达到30%,农业保险实际上很难起到保险作用。同时一旦绝产,按照现在各险种每亩赔付标准,水稻330元、玉米250元、棉花340元、大豆170元、小麦270元、油菜270元,流转土地的费用都很难保障。四是农业生产潜在风险。一方面是市场风险,种植经济作物的家庭农场,农产品受市

- 5 -

场价格波动影响大。如古饶镇一家近千亩的中药材种植大户,去年损失严重。另一方面是规模风险,家庭农场规模越大,风险越大,同时各级政府层层下达土地流转任务,基层政府被动推动规模流转,这样以来,流转主体经营一旦失败,基层政府将承担较大的风险和压力。我市有个别乡镇出现这样的例子。

(三)缺乏设施用地。一般规模的家庭农场,需要配套建设晒场、仓储、机库及简易办公设施等,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调研中普遍反映,家庭农场设施用地不具备合法性,造成有“农”无“场”,影响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四)服务功能弱。随着我市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目前对其发展提供的管理、人才、技术、产品深加工、市场信息、人员培训等服务较少,大部分家庭农场的发展还是依靠个人经验和判断,主观风险较大。

(五)缺乏规范性。家庭农场作为企业法人,应该建立基本的财务、用工、生产标准、管理规章制度,以及采购、供货关系档案等。对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要求,我市普遍存在较大差距。

四、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树立正确的农业发展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起到保证食品安全和生态系统协调平衡的功能。农业作为弱质产业,不能仅仅拿产出效益来衡量,无论农业发展到何种阶段,都应该得到扶持。纵观西方国家农业的发展,如果没有政府补贴,生存也非常困难,尤其是面临大的自然灾害和疫情时,没有政府

- 6 -

的援手自身很难渡过难关,往往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对农业重视程度越高,投入越大。因此,重视和关注农业,持续并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保障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各级政府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主线。

(二)正确认识家庭农场发展的地位与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家庭承包经营这种生产方式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解放和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从当前看,这种生产方式已不适应农业发展的现实,直接阻碍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现代农业,是当前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必然选择。当前,在土地流转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业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土地托管中心等许多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仅能解决社会化服务、产品加工生产问题,且是低效服务和无保障性生产。而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经营规模可大可小,类型多种多样,能有效地组织生产、销售、服务,真正的成为具有市场法人地位的生产主体。农业发展到现阶段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又一伟大创举,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最为有效的组织形式之一。同时,家庭农场也存在一定风险、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在实践中,既要敢于创新、扶持发展,又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不能片面追求发展的速度与数量,而要注重发展的质量与效果,妥善处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7 -

(三)明晰土地产权是当前“三农”工作最为核心问题。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得从中国经济的非均衡说起。非均衡分两类:第一类是市场不完善条件下得不均衡,西方国家的非均衡属于这一类;中国的非均衡属于第二类,即市场不完善再加上缺乏市场主体的非均衡。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市场主体。中国的计划经济两大支柱,第一是国有企业体制,第二是城乡二元体制。前30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重在明确界定产权,改革取得了成功。但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一直没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讲起来好听,实际是空的、虚的。农村土地产权不明确,直接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承包经营土地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土地流转方与被流转方均心里不踏实。借鉴林权改革的经验,浙江省3个市农村土地“三权三证”改革取得成功,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产权。农村土地确权改革应成为农村下一步发展最为核心的问题。

(四)提高自身生产能力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多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持续不断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升。由于我国不同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差异性较大,国家、省级层面出台的政策重点倾向于扶持农业生产组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个别地区来讲政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市及皖北地区,种植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为主,茬口紧、生产时效性强,耕种收单纯依靠社会化服务难以满足集中需求。因此,在家庭农场发展的初级阶段,扶持家庭

- 8 -

农场自身生产能力是制定惠农政策的关键之一。

五、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家庭农场发展到现阶段,遵从家庭农场发展规律,着力做好创新、扶持、规范、服务工作,成为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大胆创新,积极实践。一是创新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首先,农业部对家庭农场提出的认定条件之一,就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排除了非农户籍人员经营家庭农场的资格。从调查情况看,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身份是多元的。建议我市在家庭农场发展初期,不宜设臵户籍资格限制。其次,另一认定条件,就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 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家庭农场都在雇工,包括常年雇工和季节性雇工。从我市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看,经营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依靠家庭成员很难满足需要。建议不要把是否雇工或者雇工多少作为家庭农场的评判标准。二是创新农业保险制度。一方面,提高投保保费和赔付标准,使农业保险真正起到保险作用,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有效地降低农业风险;另一方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针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家庭农场,设计多种类型、具有个性化的保险险种,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提高家庭农场投保的积极性,有效地降低其风险。三是创新开展协会授信贷款。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借助自身良好的信誉,与当地村镇银行合作,每年可获得14亿的授信贷款额度。建议我市学习借鉴这种模式,

- 9 -

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四是土地确权创新。建议我市选择条件成熟的村或村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到户试点,一定层级赋予农民相应的“物权”,探寻“三农”发展的“突破口”。

(二)加强扶持,落实政策。一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在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农机补贴等项目安排上向有规模、规范的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倾斜,提高农场生产能力。二是设立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利用资金一方面提高农业保险标准;另一方面用于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发展,鼓励先进。有条件的县区可组建家庭农场融资平台。三是制定设施用地标准。我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已于20xx年出台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规定了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标准。对进行工厂化栽培、规模化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方面设施用地制订了标准。建议我市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尽快制定我市农业设施用地标准。

(三)树立典型,规范发展。一是尽快出台和完善我市家庭农场发展意见和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加强宣传和引导,树立一批示范性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一方面,从管理层面健全统计、信息咨询和服务制度,随时了解发展的最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指导和服务。另一方面,家庭农场要按照企业法人标准,健全财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采购、供货关系要有详细记录。三是成立家庭农场协会。借助协会平台,组织开展人才引

- 10 -

进、技术服务、交流考场、贷款抵押、市场信息等各种服务。

(四)提供服务,扎实推进。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农业、工商、税务、国土、水利、公安、金融、保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推进。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农业部门要抽调专业人员对示范农户开展对接服务,聘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培训服务。结合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与高校联合,培育一批职业农民。三是协调金融支持。引导银农对接,鼓励银行开发适宜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为其提供信用贷款。协调保险机构,提高农业保险赔付标准,缩短理赔周期。四是推广社会化服务。坚持政府推动、技术支撑、市场化运作,充分利用涉农项目资源,发展壮大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服务。

(五)正确把握家庭农场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一是规模大小问题。家庭农场并非越大越好,规模越大,风险也越大。建议引导和鼓励发展规模较小的家庭农场,规模较大的数量要适当控制,尤其是1000亩以上的,更要注重风险的可控性。二是流转土地时限。建议土地流转周期以5年左右为宜。三是补贴问题。各地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标准,严控涉农补贴资金,防止借政策套取补贴。四是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对农业设施用地性质和面积,要严格审批和监管,防止借机建设办公、餐饮、住宿、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永久性的建筑设施。五是规模经营的瓶颈问题。少数户既不愿流转又不愿调换地块,难以集中连片

- 11 -

规模运作,甚至导致流转失败;土地租金不断上涨,农民中途毁约时有发生;少数农户无充分理由向流入方索回承包地,地方政府和流入方难以解决。

- 12 -

 

第二篇:松江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松江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来源:|发布时间:2011-08-24

20xx年下半年,根据我区农机水平和家庭经营能力,探索发展经营规模为100—150亩的粮食家庭农场,经三年多来实践,取得了粮食丰收、农民增收的积极成效。截止20xx年上半年,全区家庭农场已发展至1069户,经营面积12.6万亩,占粮田总面积的74.6%。结合粮食家庭农场生产,20xx年起发展“种粮+养猪”种养结合家庭农场,20xx年全区已发展种养结合家庭农场37户,形成年出栏7万头生猪的生产能力。按照计划,到20xx年末要建成种养结合家庭农场50家、形成年上市约10万头生猪生产,规模。为鼓励家庭农场发展,我区在中央和市粮食生产扶持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并加强服务配套和培训提高经营者素质等方面工作,使全区家庭农场呈现健康发展。

发展家庭农场,不仅稳定了粮食和生猪生产,保护了耕地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且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了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和专业农民的收入。

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意义和成效:

一是提高了土地产出率,稳定了粮食生产发展。组建家庭农场后,粮食生产效益直接关系到农户收入,农民种粮积极性普遍提高,千方百计种足种好,二麦、水稻长势平衡,三类苗面积明显减少(推行家庭农场前,全区三类苗面积在三分之一左右),土地利用率大大提高,也更有利于耕地保护,促进耕地质量提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

农场,有利于良种、栽培和防治等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组建农机合作社,实行“小机家庭化、大机互助化”的农机作业方式,使全区粮食生产实现了全程机械化。20xx年全区水稻亩产564公斤,比推行家庭农场前增产15公斤,粮食生产实现持续丰收。

二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推行家庭农场后,实现了现有生产条件下劳动力与耕地面积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劳动率,推进了粮食生产专业化进程,全区粮食种植户由20xx年的4900户减少到20xx年的960户,户均经营面积由33亩提高到123.8亩。20xx年、20xx年全区粮食家庭农场粮田亩均净收入分别达到579元、857元。

三是保护了基本农田,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推广发展家庭农场,一方面在稳定粮食生产和保护基本农田方面作用明显,另一方面也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首先通过农业技术的普及推广,改进和提高了肥料使用技术和效率,减少了化肥使用量;其次是发展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和推进秸秆还田,对增加土壤肥力,养护农田作用明显,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化肥使用量折纯氮减少4.52公斤/亩,减21.0%,实现了农业生产的生态循环;再次是推行家庭农场后,秋播实施二麦、绿肥和深翻“三三制”轮作,更有利于培肥地力,也使农田环境整洁,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下一步家庭农场的工作重点:一是完善家庭农场的经营机制,适当延长土地流转期限,对从事家庭经营的经营者,通过资格认定和目标考核,建立进入与退出机制;二是加快推进“种养结合”、“机农

结合”家庭农场发展,使农场户既是生产者,又是饲养者和农机操作手,形成日常管理靠农场户,产前产后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方式;三是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家庭农场生产技术和经营水平,逐步培育一支与家庭农场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专业农民队伍,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2008—20xx年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表

松江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关于松江区家庭农场考核和补贴的实施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12-04-09

20xx年以来,为鼓励粮食家庭农场发展,我区在坚持中央、市级粮食生产补贴的基础上,出台区级扶持政策,给予粮食家庭农场每亩200元的土地流转费补贴,为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降低农户生产经营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三年来,家庭农场发展顺利,取得了粮食生产稳定、农民增收明显、农业环境改善的积极成效。为了使家庭农场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促使家庭农场户进一步做好日常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科技生产力水平,确保我区粮食收购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对200元/亩的土地流转费补贴方式进行调整,将其全部调整为生产管理考核性补贴、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补贴。具体考核和补贴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松江区家庭农场考核内容为六项,分别是:茬口安排、外围沟清理、秸秆还田、夏熟作物生产管理、水稻生产管理、向区国有粮库交售稻谷等。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的基

本前提是家庭农场经营户无转包现象,家庭农场经营户一经核实有转包现象的,考核得分即为零分,不享受本次考核性补贴。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茬口安排(5分):能按镇农业部门要求合理安排茬口的得5分,不达标的扣分或不得分。

2、秋熟作物外围沟清理(5分):功能上能起到正常排水、形态上无明显杂草和淤泥的得5分,不达标的扣分或不得分。

3、秸秆还田(10分):全年分两次考核,一次为夏熟(5分)、另一次为秋熟(5分)。秸秆全部切碎、还田的得满分,不达标的扣分或不得分,出现秸杆焚烧现象的不得分。

4、夏熟作物生产管理(10分):绿肥、二麦田间沟系配套完善的得5分,长势较好的得5分,不达标的扣分或不得分。

5、水稻生产管理(40分):田内无明显杂草的得10分,能按要求统一进行病虫防治的得10分,亩产量≥550公斤得20分,不达标的扣分或不得分。

6、向区国有粮库交售稻谷(30分):原则上每亩向区国有粮库交售稻谷350公斤,以粮食部门提供的家庭农场实际交售量为依据,不达标的扣分或不得分。(未完成储备粮交售任务的不得分)

家庭农场按考核得分享受相应补贴。补贴分四个等级:一是90分(含)以上的,补贴200元/亩;二是70分(含)—90分的,补贴150元/亩;三是60(含)—70分的,补贴100元/亩;四是60分以下的,不补贴。

二、考核时间

全年分三次进行考核:

1、每年4月上、中旬:夏熟作物考核,包括茬口安排、上茬水稻秸秆还田、夏熟作物生产管理。

2、每年9月底前:秋熟作物考核,包括外围沟清理、上茬二麦秸秆还田、水稻生产管理情况。

3、每年12月5日前:向区国有粮库交售稻谷情况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各村(居)民委员会对本村内家庭农场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按家庭农场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情况报镇(街道)农业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

2、各镇(街道)农业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收到初评情况后,对各村家庭农场进行全面检查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农委。区农委组织有关部门随机选取各镇30%的家庭农场进行抽查。

3、各镇(街道)将考核结果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家庭农场户对各自的考核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由镇(街道)农业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将考核资料妥善存档。

4、补贴资金发放,根据考核分值,确定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形式直接拨付给农户。

四、加强宣传监管

1、各镇(街道)、村农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使家庭农场能及时准确了解本次补贴方式调整的目的、意义和内容。

2、各镇(街道)、村农业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补贴评分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考核评分工作,确保家庭农场恰当享受此项补贴政策。

3、各镇(街道)、村农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管,并妥善作好资料整理和档案保管工作,确保年底家庭农场考核补贴资金发放依据充足。

本意见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由松江区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市松江区粮食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一)市农委“致全市农民朋友的支农政策公开信”

来源:|发布时间:2011-08-11

各位农民朋友们:

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为提高全

市农民朋友对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现将20xx年执行的有关支农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1、继续对种植水稻给予补贴。对全市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80元。

2、提高粳稻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从20xx年新粮上市起,国家对主产区生产的粳稻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到1.05元/斤。

3、继续执行农资综合补贴。对全市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中央和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76元。对全市范围内常年种植商品蔬菜面积在10亩以上的农户,市级财政每亩补贴60元。

4、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对全市水稻、麦子、油菜主推品种,按照精量播种的原则,实行免费定量供种;若所需种子高于精量播种量的,其超出部分由农户承担。对玉米、棉花种子实行现金补贴。具体供种和补贴标准:

水稻:常规稻每亩4公斤(实物)、杂交稻每亩2公斤(实物);麦子:大麦、小麦每亩10公斤(实物);油菜:直播油菜每亩0.3公斤(实物),移栽油菜0.15公斤(实物);玉米:包括籽粒玉米、鲜食玉米、饲料玉米,对在大田种植面积3亩(次)以上且使用良种的种植户,中央财政每亩(次)补贴现金10元;棉花:对在大田种植面积3亩以上且使用良种的种植户,中央财政每亩补贴现金15元。

5、继续实行渔业油价补贴。对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正常渔业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3个月的渔民,按规定实行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

6、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在全市范围内对列入补贴计划的农户,购买补贴目录中的农机具,中央财政、市级财政资金按照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总体上执行50%的补贴比例。20xx年中央财政、市级财政补贴金额不少于1.2亿元。享受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五年内不得转让。

7、继续推行培肥地力的补贴政策。对全市范围内种植绿肥的农户给予补贴,市级财政每亩现金补贴150元,区(县)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并实行级差补贴。对列入商品有机肥和专用配方肥料(BB肥)推广使用计划的农户,市级财政对每吨商品有机肥和专用配方肥料(BB肥)补贴200元,20xx年市级财政补贴数量分别为商品有机肥21万吨、专用配方肥料(BB肥)4万吨。

8、继续实行水稻、蔬菜农药补贴。对水稻条纹叶枯病、稻纵卷叶螟、稻飞虱关键防治期药剂实行定额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标准为11元,防治药剂实行政府采购,统一发放。对全市范围内常年种植商品蔬菜面积在2亩以上的农户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给予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40元。

9、继续实行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补贴。对全市范围内采取机械化育插秧种植水稻的农户,

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20元。

10、继续实行海洋渔船改造定额补贴。对列入年度计划更新改造的海洋渔船实行定额补贴,其中:近海桁杆拖网渔船(钢质)市级财政补贴40万元/艘、沿海定置张网渔船(钢质)市级财政补贴10万元/艘。

11、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为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市、区(县)两级财政对农户投保水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家禽等20个险种给予保费补贴,相关险种补贴比例由40%至80%不等,其中水稻、能繁母猪险种保费补贴80%,奶牛险种保费补贴60%。

12、实行农民培训补贴。继续实行对农民参加农业生产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免费政策,培训涉及农业实用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治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等内容。

13、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继续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上述疫苗由政府按照疫病免疫方案向养殖农户免费提供。

14、继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市、区(县)两级财政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90%给予贴息。

农民朋友们,上述政策措施是党和政府重视“三农”工作的具体表现,希望大家抓住机遇,努力发展生产,提高收入水平,为上海建设高效生态农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现金补贴

来源:|发布时间:2011-08-11

1、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标准为76元/亩,其中:中央资金56元/亩、市财政20元/亩。

2、水稻种植补贴。20xx年标准为150元/亩,其中:市财政80元/亩、区财政70元/亩。

3、土地流转费补贴。20xx年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资金来源全部为区财政。

4、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20xx年补贴100元/亩,全年分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

5、绿肥种植补贴。20xx年标准为200元/亩,其中市财政150元/亩、区财政50元/亩。

(三)物化补贴

来源:|发布时间:2011-08-11

1、药剂补贴。20xx年标准为22.5元/亩,其中:市财政11元/亩、区财政11.5元/亩,以实物形式发放。

2、水稻良种补贴。20xx年标准为常规稻16元/亩、杂交稻25元/亩,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以实物形式发放。

3、二麦种子补贴。20xx年标准为小麦35元/亩,大麦35元/亩,其中:市财政补贴20元/亩,其余由区财政配套,以实物形式发放。

4、绿肥种子补贴。20xx年区由财政补贴,以实物形式发放。

(四)保险补贴

来源:|发布时间:2011-08-11

水稻保险费补贴20xx年为15元/亩,其中:市财政补贴6元/亩、区财政补贴6元/亩,另外区财政追加补贴3元/亩(属农户自筹部分)。二麦保险20xx年为7.5元/亩,其中:市财政补贴25%,区财政补贴75%。具体操作程序:区农委将核实的水稻和二麦种植面积

提供给安信农保,安信农保上门与家庭农场直接签订保单,如有出险,直接对家庭农场进行理赔。

(安信农保 联系人:苏彩虹、联系电话:6781798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