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第二篇: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1-06-17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第293号令)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3.《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0〕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

4.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

5.《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穗府办[2010]83号)

(二)审查项目范围

1.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新建、扩(改)建的工业交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3.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群;

4.重要、特殊、复杂的工程或由市发改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需要送审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及省建设厅委托审查的项目。

(三)应提交的材料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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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批内容

1.工程建设规模、内容与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符合性;

2.总体布局是否合理、符合规划要求;

3.有关消防、环境保护、人防、疾控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执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情况;

4.市政公用设施是否落实;

5.各专业审查部门意见是否合理,相互之间是否协调。

(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复函

(六)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机构: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联系电话:83124968)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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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交案窗口: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厅-广州市城乡建委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电话:020-38920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2:00 13:00-17:00

周五9:00-12:00 13:00-15:00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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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编号: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附件:1功能明细表,2概算汇总表,3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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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2应加盖建设单位、注册建筑师章和设计院章。

3一式二份。若页面不够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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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概算汇总表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备注:本表为A4纸大小,一式二份。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造价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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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附件3)

将下表置入总平面图中。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办事指南

总平面图为A3纸大小,白图,一式二份,应简洁、清晰。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院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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