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就业申请表

毕业生省外就业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时 间:      年    月    日

申请须知:

1、毕业生联系好省外接收单位,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到就业指导处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2、由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签字。

3、学校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审批通过,学校在协议书丙方盖章

4、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填写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5、毕业生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填写相关就业信息,并将就业协议书送交二级学院负责老师。

6、学校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对毕业生的签约做出确认。

7、已经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但不在省外就业的毕业生,务必到就业指导处交还空白协议书,解除省内就业锁定,允许重新择业。

凡到北京、上海、天津、珠海、广州、宁波、大连、厦门、深圳及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浙江省等所辖省、市属单位工作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应经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否则不能落户。

到其它地市就业,应咨询签约单位,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是否需要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否则将影响落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

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

申请表

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

审批部门意见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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