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任郁恒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xx年7月9日被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刑事拘留,20xx年8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充市看守所,该案正在你院审理之中。 鉴于被告人任郁恒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系初次犯罪,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端正,而且被告人任郁恒系在校学生,其所在学校和老师、同学均愿意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现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且有利于对任郁恒进行挽救和矫正,为此,申请人特向你院申请对被告人任郁恒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此致

申请人(被告人任郁恒的辩护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第二篇: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采取的强制措施。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因涉嫌 一案,于 年 月 日 时始被 采取 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此致

公 安 局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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