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场地申请表

三明学院活动场地申请表

 

第二篇:物品、场地申请表

皖西学院团委场地、物品借用申请单

物品场地申请表

备注:1、借用团委物品,需提前三天向管理员申请,否则不予办理

2、礼仪服和演出服装由团委谢蓓老师负责,且要有担保人,团委办公室老师助理为管理员,其他物品及场地由管理员负责,直接向管理员申请,但是申请单必须有该申请单位(包括社团)所在系的团总支书记签字和团总支盖章方为有效。3、此申请表一式两份,团委老师或管理员一份,借用单位一份。借用押金不另开收据(演出服装除外),负责老师或管理员的签字申请单即为收费凭证,借用物品和电器需在使用后两天内归还,否则将没收押金。物品或场地完整归还后,有管理员签字后的申请单方可领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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