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审核申请报告委托书

建设工程消防审核申请报告委托书

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

兹委托单位同志(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我单位位于 (地址)的 (工程名称)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向贵支队申请办理消防审核手续,并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消防审核的全部过程负责。消防窗口办理所有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注:左下角粘贴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单位:

(盖章)

委托人:

(建设单位法人签字)

受委托人:

(建设单位受委托人签字)

 

第二篇:建设工程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海口万华大酒店消防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海口万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印章)

填表日期 2013.09.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建设工程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审核申报表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印章)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建设工程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审核申报表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7.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有关情况。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工程审核申报表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工程审核申报表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建设工程审核申报表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填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申报表应由申报单位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5.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号。

7.“场所所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所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场所独自使用一栋或多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场所使用多栋建筑的,在此处逐一说明。

9.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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