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长春市规划局:

我单位(公司)在( )建设的()项目,已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号、审批面积 )、于 时间 取得市发改委的 文件名 ( 文号、审批面积 )、于 时间 取得市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文号、审批面积 )、于 时间 取得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号 )、于 时间 取得市建委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已,共()份,分别为(栋号)。

此项目占地公顷,总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共 栋,分别为 层。其中住宅 平方

米、公建 平方米、商业 平方米、 地下建筑平方米(如果项目分期,请继续分期说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由具有资质的(设计院名称)设计完毕,并已经加盖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号码。管网综合图由(设计院名称)设计,并已由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审查盖章完毕,其他申报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特此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第二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我单位(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现本单位(公司)拟申请 建设项目,面积: 平方米进行建设,请予以支持办理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公司)盖章

年月日

申请条件:

1、主体符合要求,并取得该项行政许可的相关准入资格和条件;

2、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城市规划要求及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3、提交齐符合要求的申办该项行政许可的相关图件、材料和依据。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审批材料:

1、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在前期阶段提供过且未重新委托代理人的可免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类)》核发正本申请表一份;

3、经最终核准确认面积规模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附图附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属图件的,尚可能需要提交与原最终批准文件、图纸对应的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分期报建的,尚可能需要提供以往报建资料。交复印件的核原件);

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准确认面积规模的第2-7项):

经审批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原件;经审查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原件(经过方案审查的);原工程许可时批准盖章的建筑施工图(全套)、建筑定位红线图、《兴建工程报建表》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如属旧房改建、拆建,应提供属地内的产权证和《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涉及人防、消防、文物保护等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与核准施工图对应的《房产测绘报告》及其测绘成果附图;已签验的建设工程放、验线记录;建设工程竣工测绘1:500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属经核定补正补办面积的,提交已补齐市政配套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属经违章查处补办面积的,提交行政处罚意见和已进行过行政处罚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4、相关单位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认可证明材料一份(交复印件的核原件);

6、《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环境验收表》原件一份;

7、城乡规划局认为需报送的其它相关资料;

注:在我局相关审批环节中已提交的材料(需经核实),不需再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

咨询电话:

 

第三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向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办理征地

(1) 必备资料:①用地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单位主要业务范围、所属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的理由、建设项目的性质、用途及规模,申请用地的面积及位置,联系人及电话。②建设项目投资批文。③工业项目须附消防、环保部门意见书。④若为大中型建设项目,须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和设计任务书审批部门批文。⑤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 办理期限:除报市政府审批时间外,共20个工作日。

2. 办理用地

1) 必备资料:①用地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单位主要业务范围、所属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的理由、建设项目的性质、用途及规模,申请用地的面积及位置,联系人及电话。②建设项目投资批文(个人住宅用地除外)。③土地所属的开发单位意见及土地位置、面积附

图。④工业项目须附消防、环保部门意见书。⑤若为大中型建设项目,须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设计任务书审批部门的批文。⑥填写《使用城区开发土地申请表》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由服务“窗口”根据具体情况指定)。

2) 办理期限:符合规划的,共10个工作日;更改规划的,除报市政府审批时间外,共20个工作日。

3. 办理建设用地更名

1) 必备资料:①用地更名申请报告。②原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和附件,如没有须附用地范围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2份。③原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④填写《建设用地更名审批表》一份(盖原建设单位及更名单位公章)。

2) 办理期限:共10个工作日。

4. 办理临时用地

1) 必备资料:①临时用地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申请用地的理由、面积、位置及用途,联系人及电话。②土地所属管理区和镇政府意见(已转居的附居委会和街道办意见)。③环保、水利和农业等有关部门意见(视土地使用性质由“窗口”指定)。④填写《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 办理期限:除报市政府审批时间外,共20个工作日。

5. 改变用地性质和规划设计要点

1) 必备资料:①改变用地性质或规划设计要点申请报告,联系人及电话。②环保、消防、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意见(由服务“窗口”根据具体情况指定)。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和附件。④《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⑤已批准的该地所在小区详细规划图(未作规划除外)。

2)办理期限:除报市政府审批时间外,共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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