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火松受伤一事有关情况说明

陈火松受伤一事有关情况说明

事情经过:20xx年9月8日凌晨5点左右,陈火松随同我们已将砌块砖送到孝昌孝园府工地。由于当时天未亮而且下着小雨,为安全起见,我当时跟大家说休息一下等天亮雨停再卸车。我们几人在驾驶室休息,大约休息了10分钟左右后,陈一个人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工地上有人告知:“你们一起来的个人摔伤了”闻讯后我们从驾驶室下来一看发现是陈火松受伤。我们当即将陈火松送往孝昌医院就诊。后来陈火松又到武汉协和医院治疗,以后到应城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目前陈火松已回到家中。

对此我认为:

一、陈火松在天未亮而且下雨的情况下不听安排、不听告诫私自上车拟抢占卸货位置导致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陈火松对自身受伤应负主要责任。由于上车卸货比搬运要轻松得多,所以陈火松事先抢占卸车的位置。我认为陈火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的事,因此陈火松要对此事负主要责任。

二、陈火松受伤治疗过程中作为车主的我已尽全力出了6万多元的医疗费,我该承担的已经加倍承担了,如果还要我承担医疗费或者相关费用,我已无力支付了,我也是有家有口的人,我们一家人还得生活。

说明人:程发轩 年 月 日

 

第二篇:陈友富受伤情况说明

关于陈友富受伤的情况说明

20xx年12月4日,我公司员工陈友富在温岭市松门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管网工程施工作业。在安全员和施工员做好充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下午1点钟左右,突发意外情况,开挖沉井清理泥巴的铁斗在落地的时候,砸到陈友富的左手中指。意外发生后,班组队员迅速移开铁斗,发现陈友富的左手中指出血,手指附近皮肤已呈青紫色,受伤严重,安全员马上拨打了120,紧急送往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经院方诊断,因陈友富左中指被重物砸伤,造成骨折,需住院治疗。以上情况属实!

浙江中匠建设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5日

关于马彬受伤的情况说明

20xx年12月11日上午8时许,我公司员工马彬在温岭市松门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管网工程施工作业。马彬和工友们在进行PE污水管道焊接,由于天气有点寒冷,加上PE污水管道自身表面光滑,一根PE管在搬运过程中打滑,砸到马彬的右手大拇指,马彬的右手大拇指迅速红肿,班组长立即将马彬送往台州曙光医院进行救治。经院方诊断,因马彬右手大拇指被PE污水管道砸伤,造成右拇指末端毁损伤,需住院治疗。以上情况属实!

浙江中匠建设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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