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表13-15: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顶岗实习要求 (按专业制定该教学文件)

顶岗实习基本情况表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顶岗实习考勤表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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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记录(周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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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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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姓名

班级

填表时间 实习单位

成都铁路工程学校

成都铁路工程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须知

为更好满足学生适应社会、企业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岗位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是执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接触社会、接受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了解岗位知识、培养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要求顶岗实习学生遵照执行。

一、实习内容

1、了解企业文化,进行实际操作,熟悉工作过程。

2、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3、在实习过程中培养自己适应环境的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竞争能力。

4、学习掌握处理各方的人际关系、提高自身的交流技巧,培养自己的创新和团队意识。

二、学生成绩及补考

1、学生到单位顶岗实习后必须按要求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

规定的内容,在回校领取毕业证时提交签署实习单位意见和盖章的《顶岗实习鉴定表》,作为顶岗实习的成绩评定。

2、如果顶岗实习的学生有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回校领取毕业证时参加补考达到合格,也可提交本人技能证书,替代未及格课程的成绩。

3、学校在每年6月底之前安排补考,有课程未及格的学生请留意学校网站中教务科安排的补考时间和课程。

4、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学科,校内学习成绩和实习成绩同时合格者才能领取毕业证。

三、毕业证

1、发放条件

(1)具有合法学籍(必须经我校正规录取,取得我校学籍);

(2)学业合格,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教务科认定考试及实习成绩合格;

(3)学生品德操行合格,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或因违纪受学校纪律处分而在毕业前被撤消处分;

(4)无欠费,学生在领取毕业证前必须与学校结清所有费用;

(5)学生离校手续齐全。

2、发放时间

每年七月上旬发放当年毕业学生的毕业证,具体时间提前两个月在校园网上通知。

3、发放程序

(1)毕业学生到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领取单。班主任应在毕业证领取单签字确认学生无欠费(学生如有欠费,到财务科交清欠费)。

(2)毕业学生到教务科交回《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填写完整,单位已盖章)。

(3)毕业学生持毕业证领取单到教务科领取毕业证。

4、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内返校领取本人的毕业证(超过两年仍不领取的,毕业证注销,不再发放)。

(2)确因工作原因自己不能到校领取毕业证的,可委托本人父母或班主任代领,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学生毕业证。

四、户口、档案、《报到证》的办理

1、户口在校的学生

(1)毕业时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户口、档案关系的,在其毕业当年五月底以前本人须书面申请保留,而后凭用人单位的《接收函》(该函必须写明接收户口、档案等内容)办理户口迁移及《报到证》手续。但《接收函》须在毕业当年六月十五日前交招生就业办公室,未交者其户口、档案关系等直接派遣回原籍。

(2)毕业时用人单位不同意接收户口、档案关系的,在其毕业当年六月十五日以前将户口、档案、《报到证》直接按原籍派遣到当地市、县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2、户口不在校的学生

(1)毕业时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其档案关系的,在毕业当年六月

十五日前凭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报到证》手续。

(2)用人单位不接收其档案关系的,自行到校提取档案。

3、毕业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当年的七月份自行到校提取户口、档案、《报到证》,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其它事项

1、学生在赴单位实习途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注意保护好人身、财物、证件的安全。同时应保持与学校招就办、实习单位、家长三方的联系,安全到达单位后,及时报告学校招就办及家长。

2、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因违纪、违章、违规操作及其它个人行为,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害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均由本人及家长承担一切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实习中表现不好学生,学校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实习学生每月必须向班主任汇报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因自身原因,不经学校招就办批准自行离开实习单位或在实习期间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被用人单位辞退,学校可不再推荐就业。学生本人电话变更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联系。

4、实习学生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实习单位,必须交清公物财产并办理离职手续,并请实习单位在《顶岗实习鉴定表》签署意见和盖章,

立即返校到招就办报到(报到时须提交《顶岗实习鉴定表》),同时应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如未经学校招就办同意擅自从实习单位到其它地方的,一律视为自谋职业,后果均由本人及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提醒:尤其要警惕有同学利用相互间的信任,以介绍好工作、高待遇为诱饵,骗去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望同学们引起高度重视。

六、联系电话

1、就业办电话:028—87836978;028—87836957。主要发放学生就业《报到证》,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相关问题等。

2、教务科电话:028—87836962;028—87836961。主要办理学 生补考、收取《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毕业证发放等。

3、学生科电话:028—87836971;028—87836970。

4、实验中心电话:028-87836987;028-87836994。主要办理学生技能(岗位)证书的发放等。

5、保卫科电话:028-87836981。主要办理毕业生户籍迁移、户籍改签等。

二00九年六月

成都铁路工程学校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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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生实习前,领取本表。请各位同学务必将此表在实习结束后交回学校“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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