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股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双方共同出资入股广西三棋投资有限公司开放的广西梧州市江岭片区房地产项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投资额和股份份额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_172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贰拾伍万元人民币),占梧州市三祺投资有限公司总股份的2.5%,其中,甲方出资1073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叁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60% ,占梧州市三祺投资有限公司总股份的1.5%;乙方(出资_326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陆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20% ,占梧州市三祺投资有限公司总股份的0.5%;乙方出资_326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陆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20%占梧州市三祺投资有限公司总股份的0.5%。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何能新代表双方以自然人身份入股梧州市三祺投资有限公司,行使甲乙双方的股东权利。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梧州市三祺投资有限公司,今后如需按照所占股份增资,甲方承诺不需乙方再投入资金,但乙方所占的梧州市三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分红不变。

第三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甲乙双方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执壹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二篇:多人合作协议书

合 作 协 议 书

甲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乙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丙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欲在xxx处合作开发一处沙场,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及前期投入

1、经营项目:为合伙人共同投资新建沙场一处。

2、前期投入:购买采沙相关生产设备及沙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投资额、方式、期限

1、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各合伙人的投资款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所有合伙人推举一人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2、 本合伙人投资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为¥300000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工资分配和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除去日常一切费用后所得收入为合伙创收盈

1

余,年底由合伙人共同协商统一分配。

2、 债务承担:如在合伙初期和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

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退伙:

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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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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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

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其他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合伙人有优先使用成品沙的权利,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乙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丙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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