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申请 范文

刑事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某,男,汉族,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 某某镇,某某村。身份证号为,14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5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所对侯生一家聚众毁坏我家财产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xx年5月2日22时许,某某一家六口突然闯进我家院子,刘丸连首先闯入我家,哭喊着说20xx年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在公路上我家的狗惊动了他家的羊,以此为借口要求赔偿。侯二永,侯四永闯入我家,与我们一家理论此事,我们答应给其赔偿损失,他们三人还不罢休。段某某(系原告养殖场饲养员)说:“赔羊也不行,你们太欺负人了。”就因为这句话侯二勇便扑上去拉住段某某的袖子,上衣袖子被他撕下,还要打段某某,在我妈和我弟媳的劝说下,段某某就躲在床上躺下睡觉。侯二永却扑过去拿起铁锅盖猛打段某某,锅盖立即变形,段某某被打的头破血流,血流不止,随即晕倒在床上。侯二永这才假装蹲地不动。同时,侯生,刘丸连,侯三勇猛砸我家的玻璃,侯云生高喊大叫侮辱我家,片刻间我家变得狼藉不堪:四块玻璃及窗架,防盗门全部被毁坏,窗前放着的鸡蛋全部被砸碎。眼看情况不好了,侯建生一家才假装抬着侯二永说要去住院治疗,离开我家。我们当即报了案,随后将段某某送往地区医院抢救治疗。现在段某某

虽然出院了,还是感觉头晕头痛,需吃药治疗。不能打工赚钱养活自己。我家的玻璃窗户还没修理。

综上所说,侯建生,刘丸连,侯三永聚众毁坏我家的玻璃,防盗门,窗架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应予立案追诉:

请求贵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 侯生一家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 致

某某派出所

申请人:某某某

20xx年6月4日

 

第二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民事申请再审及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流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民事申请再审及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流程

作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发布时间:2010-08-13 10:02:45

一、受理流程

1、登记、编号:来诉人员请先到立案庭导诉台(位于省法院西北角外侧一楼)进行登记并领取编号条。未经登记,一般不予接待。

2、提交材料:

(1)申请民事再审的来诉人员持导诉台发放的编号条到立案二庭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大厅(位于四号楼一楼)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2)刑事申诉案件来诉人员持导诉台发放的编号条到相应地区的案件受理室向接谈人员提交申诉材料,接谈人员将听取您的诉求并进行法律解释。

第一组:负责信阳、周口、漯河、商丘、焦作、三门峡。接待室位于省法院西侧立案楼307室。电话:0371-65763637。

第二组:负责洛阳、鹤壁、许昌、濮阳、济源、郑铁。接待室位于省法院西侧立案楼202室。0371-65763622。

第三组:负责郑州、开封、南阳、新乡、安阳、平顶山、驻马店。接待室位于省法院西侧立案楼408室。电话:0371-65763648。

3、民事申请再审材料提交完毕后,请您安心返回。我们将对您的申请或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我们将及时发送受理通知书或立卷审查。请保持地址确认书上填写的联系方式正常使用,以便接收我们发送的有关通知。如欲了解受理情况,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请拨打受理大厅咨询电话(0371-65755105、65755106),刑事申诉案件请与原接待人员联系。

二、案件受理后,我们将进行调卷等工作。由于案件较多,调卷需要一定期间,请您耐心等待。卷宗调齐并确定承办法官后,案件进入审查程序,承办法官将根据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主动与您联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关于民事申请再审受理审查程序有关事项的提示

及承诺

作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发布时间:2010-08-13 09:58:23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各方当事人:

为方便您诉讼,保证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特将民事申请再审受理、审查程序的有关事项提示并承诺如下:

一、申请再审人提出再审申请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的范围。(对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不予受理裁定申请再审和对维持原判的再审判决申诉的案件,由我院立案庭负责。)

二、申请再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的规定,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申请再审人应提交证明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三、请申请再审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的规定并参照我院制订的再审申请书样式,规范书写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建议用A4纸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本。再审申请书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我们将退回请您补正。

四、请申请再审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3条的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二审及再审裁判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原审主要证据复印件和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及再

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提交的材料(建议用A4纸)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我们将退回请您补正。

五、请申请再审人认真、详细地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您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或按您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无法向您送达传票,我们将按您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本程序中我们一般采取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如按照申请再审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确认的送达地址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3条的规定,本程序可以采取审查申请再审材料、审阅原审卷宗、询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或组织当事人听证等审查方式。阅卷审查的,调卷期间不计入审查期限。

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本程序中不停止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31条的规定,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或不服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十、您提交的申请再审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我们将在法定期限内发送受理通知书;承办法官确定后,承办法官会根据案件审查情况按照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您联系。请您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受理通知,按照法官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诉讼。如需咨询受理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或上网咨询;如需了解案件审查情况,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十一、我们郑重地向您承诺:我们将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审查各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事实与法律依据,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保证公正、廉洁司法。欢迎您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71-65755105、6575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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