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                       拟变更企业名称为                    ,拟用“         ”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           行业。

本企业特此承诺:该企业名称的申请和使用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企业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的全称,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其行业表述用语是一致的。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且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名称的处理决定的,本企业将服从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企业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使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                                     拟变更企业名称为                         ,拟用“         ”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         行业。本单位(或个人)                               对该企业名称登记无异议。

本单位(个人)特此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若本单位(个人)与该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民事司法途径解决。

同意使用单位(或个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者签字。

注:《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sgs.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企业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二篇:公司名称预先(变更)核准申请书

编号: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0##年版)


申请人承诺

本人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郑重承诺:

一、本人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申报企业名称;

二、本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本人承诺不使用预先核准的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不转让预先核准的名称;

四、本人承担因材料虚假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1、“主营业务”是指企业所从事的主要经营项目,例如:销售百货、信息咨询、科技开发等。企业所申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表述应当与其“主营业务”一致。

2、请在相应“企业类型”前的“□”内打“√”。

3、内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类型”同隶属企业。例如:北京华达贸易有限公司分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审核意见表

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注册费的缴费发票粘贴在“备注栏”中。

接待情况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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