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承诺书

建房户承诺书

观音镇人民政府: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国土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政府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龙岗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承诺书

龙岗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的若干规定》等法规文件要求,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教师特向学校作出以下承诺:

一、模范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守师德底线,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素养,不断提升师德修养和教育情怀。

三、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无私奉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严谨治学,勤于钻研业务,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坚决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保护学生安全。

六、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科学评价学生,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个性发展,与学生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七、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有偿家教五不准”和龙岗区教育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八项规定”,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八、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竭尽所能,为建设龙岗和谐教育贡献力量。

承诺人: 见证人:

(教师签名)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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