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协议书

房屋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_____

住所(赠与人):__ __ 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住所(受赠人):___ __ 有效证件号码:__ 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 __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二篇:赡养赠与协议书

赡养赠与协议书

赡养人:赵祖美

赡养人:赵祖琼

赡养人:赵祖芳

赡养人:赵祖兰

赡养人:赵祖惠

赡养人:赵祖英

赠与人:吴天秀

吴天秀是赵祖美、赵祖琼、赵祖芳、赵祖兰、赵祖惠、赵祖英的亲生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就赡养赠与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吴天秀同他人分修住房,总计为960平方米。共分得座落于德昌县德州镇凤鸣街的住房柒套。吴天秀现自己居住壹套外,其余6套住房全部赠与给6个女儿。每个女儿获得吴天秀赠与给6个女儿。每个女儿获得吴天秀赠与的壹套住房。

2、自20xx年1月1日起,吴天秀的生活就由赵祖美等6个女儿平均承担照管的费用。吴天秀的医疗费也由6个女儿平均承担。今后吴天秀死之后。所有安葬吴天秀的费用全部由6个女儿平均承担。

3、如果国家政策允许安葬吴天秀的葬事按德昌县农村风俗土葬吴天秀。

4、今后吴天秀死之后,她居住的房屋由6个女儿平均继承。

5、此协议一式7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当事人各方签字为准。此协议每份效力相同。

赡养人: 赠与人:

代书人:四川可泉律师事务所肖占文律师20x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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