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信托计划案例

集合信托计划案例——上海外环隧道集合信托项目

上海外环隧道工程是上海外环线北环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工程。是当前我国建设规模最大的沉埋管隧道,其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该工程位于吴淞公园附近,越江处的江面宽度约800米。越江工程自浦西同济路立交主道路东接口起,向东穿越黄浦江后至浦东三岔港止,全长约2880米。整个工程静态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为17.34亿元,计划于20xx年底前通车,20xx年5月底已完成投资11.1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4%。

20xx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结合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了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的目的是将多个指定管理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聚集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以资本金形式投资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建设与营运,同时获取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分红,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的出资以受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原有股东出资和追加出资的方式进行。信托计划的规模和总量为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包括200份), 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共计人民币5.5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信托期满10个工作日后,向受益人交付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外环隧道项目公司从运营期开始每年可得到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约定的按项目投资余额9.8%的补贴,该补贴率与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同步调整。按规定,资金信托不能承诺保本和保底收益,所以,“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披露,“在现行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下,扣除运营费用及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预计本信托计划资金可获得5%的年平均收益率”。此外,该信托计划也具有一定的流通性,信托收益权经受托人审核并登记,可办理转让手续,也可继承。

这是信托业规范后,中国出现的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业内称为“国内首个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产品”,虽然总规模达5.5亿元,原计划1个多月完成发售,实际上7天时间就销售一空,而且2/3被个人投资者所认购。

爱建信托此次推出的资金信托计划,本质上是一种市政债券性质的金融创新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1、信托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外环隧道工程是上海外环线北环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工程,是当时我国建设规模最大的沉埋管隧道,其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爱建推出的信托计划旨在为外环隧道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全部用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并将5.5亿元的信托资金注入项目公司,再向银行贷款11.88亿元,达到外环隧道工程17.38亿元的建设所需。

2、支付利息的收益来自政府补贴

外环隧道本身建成以后是不收费的,也就是说,项目本身是不产生收益的,所有回报来自于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归根结底来自于政府征税收入。根据爱建与市政府的协议,外环隧道项目公司从运营期开始每年可得到与上海市政府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9.8%的补贴,该补贴率与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同步调整,没有利率风险。在现行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下,扣除运营费用及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预计信托计划资金可获得5%的年平均收益率。因此,本次信托计划的收益最终来源于政府信用。按计划,工程20xx年底落成,20xx年进入运营期。为了平衡运营各期的收益,弥补一年左右的回报“空挡”,爱建信托专门调整了经营初期的资产折旧速度,协议运营第一年不进行折旧。根据这样的调整和计算,预计该信托计划3年到期后可获得5%的年平均收益。因此,爱建信托推出的外环隧道资金信托计划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一般责任型市政债券。

3、信托计划收益基本免除利息税

由于本次资金信托计划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收入,因此不在利息税征收范围之列,发行

单位不会代扣代缴。但是严格意义上讲,所得税是不能免除的,这与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券有根本区别。在项目管理上,爱建也创建了一套类似“三权分立”的独特模式:整个项目的实施由上海外环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它是由爱建信托与工程的设计方和施工方上海市城建集团共同组建的。由于对工程建筑行业非常陌生,爱建委托有专业经验的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代建方,帮助控制投资,把握工程质量和进度。专门聘请的专业施工监理和投资监理则为各个工程节点的控制和工程款的运用最后把关。在层层严密监控下,整个项目运作情况稳定,投入使用至今反响良好。爱建信托企划部的经理李忠诚说,爱建的企业风格是稳健,稳中求进。像隧道这样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大,回报稳定,风险小,非常对爱建胃口。20xx年6月,爱建再次出击,以相似的手法取得了上海复兴东路隧道的专营权。当年6月,这座双层隧道正式开工。

 

第二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报告

华融·志远大厦房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二〇一〇年第二季度信托财产管理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华融·志远大厦房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将本信托自成立到20xx年第二季度末运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华融·志远大厦房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信托规模:4500万元人民币

信托计划成立时间:20xx年3月25日 信托预定期限:一年

信托专户信息:

户 名: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 号: 0200 0200 2920 1000 194

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及收益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

1

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本报告期间,融资人富民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正常。

(三)本报告期内,按照信托合同约定, 20xx年6月21日我公司共支付保管费5,500.00元,共提取848,026.65元放在信托专户,准备在信托利益支付日向受益人分配。

三、其他事项

本信托计划由融资人(富民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志远大厦7-11层共5层房产做抵押担保。云南中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该五层房产的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3月11日,评估总价值为9812.43万元,抵押率为45.86%。

本期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变化、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等情况。报告期内,信托经理没有变更。

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将严格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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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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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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