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5-7)月份用款计划表

“国库集中支付”(5-7)月份用款计划

开支渠道(经费编码及名称-必须填写):

经费审批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填报说明:

(1)本表填报范围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各类经费(经费本或拨款单上盖有“国库集中支付”字样;

(2)“( )月份用款”是指实际使用经费的月份,并非填报日期;

(3)“开支渠道”按项目的经费编码和名称填写。

(4)“支付类型”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分别填列,单笔10万以上的支出必须填报“财政直接支付”。

(5)“计划用款金额” 是指预计使用的经费额度,不得将全年支出或者经费指标一次性申报,一般申报用款额度不超过3个月。

(6)用款计划填报的开支内容必须符合项目预算开支范围,不得填报无预算、超预算的用款计划。

(7)本表每月6日、18日之前由各学院、部门收齐后统一交计财处,由计财处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审批。

 (8)本表请按规定时间编报,凡不报、漏报、迟报、少报项目及金额的,将会影响到经费的使用。

 

第二篇:7月份进度计划表

7月份进度计划表

福佳新城二期四标段工程7月份进度计划

大连博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佳新城二期四标段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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