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企业质量控制样本)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2

上海航旭机载电器有限公司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Q/HXCX11-7.3-01B/0

                                                     版本/修改码

目的

      对产品设计和开发进行控制,确保所设计和开发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自行设计、改型、测绘仿制产品的设计开发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及更改。涵概产品从设计策划至设计定型全过程。

职责

3.1总工程师对确保本程序的正确执行负责。

3.2项目开发部负责组织研制过程各阶段的评审和管理。

3.3项目开发部组织实施本标准,并负责对遗留问题所采取措施的跟踪落实;

3.4质量管量部负责对设计开发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4 程序流程图:

          开发意向

               指定项目主管

         立项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任务由来、设计依据、产品用途、研制费用概算及适用的法律法规等)

                评审

        设计开发委任书   (规定委任人员权限、工作任务等)

           

      设计计划书和设计任务书

          

                评审

          研制方案

  

                评审

   

质量计划        产品可靠性保证大纲

 

                         申请产品型号

C型产品图样    C型技术规范   C型工艺规程

                                     

初样研制工作大纲及C型试验

         转型审定会

S型产品图样和技术规范及工艺规程

                         顾客会签

          评审

        

 鉴定试验

研制工作总结

产品定型

   

       资料存档

 D型产品生产

5程序

5.1设计和开发前期准备

5.1.1在每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前,项目开发部依据设计和开发任务性质和特点,委任一名具备一定资格的技术人员担任产品的项目主管,项目主管应全面负责产品对外、对内的技术协调、质量及进度工作。

5.1.2项目主管依据公司所具备的资源条件进行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并根据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构思和分析后编写立项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5.1.3 立项或可行性分析报告应有以下内容:任务由来、设计依据、产品用途、产品研制难点、研制费用概算、产品应用前景及适用的法律法规等。

5.1.4立项或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采用签署评审的方式,评审人员审查后,明确设计输入,在《设计输入签署评审表》签署审查后的评审意见;总工程师在审查有关资料和评审人员的评价后,对本次设计输入评审签署评审结论。

5.1.5评审结束后,项目开发部根据评审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评审文件按要求予以保存。

5.2设计策划

5.2.1总工程师根据改进措施和立项或可行性分析报告,向项目主管下达设计开发委任书,设计开发委任书应规定委任人员权限、工作任务等。

5.2.2项目主管接到设计开发委任书后,应编制设计计划书和设计任务书, 设计计划书明确产品设计阶段的划分,每一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确定适合每个设计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以及设计进程中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设计任务书应按下列要求:任务来由、课题负责人、任务内容、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和试验条件、研制进度和任务完成形式等。

5.2.3对复杂的、设计开发周期较长的产品,为有助于设计和开发的成熟性,有利于设计开发相关工作尽早地开展和协调,有利于设计开发的总体进展,项目开发部应组织设计、制造、质量、工艺、管理等人员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活动。

5.2.4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结构特点、公司技术的成熟程度等因素,经分析确能超越部分设计阶段的,主管设计员应填写《产品研制阶段超越申请单》,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5.2.5设计计划书、设计任务书等不能自相矛盾,必须按要求进行审签并经过批准,以确保输入是充分和适宜的。

5.2.6设计计划书、设计任务书可采用签署评审的方式评审,并提交包括立项或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作为原始证据。

5.2.7 项目开发部根据评审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5.3方案设计

5.3.1项目主管根据评审改进措施和设计计划书、设计任务书等有关资料编写研制方案。

5.3.2研制方案内容一般应包括:

a)任务的由来、设计依据、产品用途;

b)需要统一遵循的设计准则;

c)产品的输入要求,工作原理、结构特点以及分析计算,必要时应绘制产品工作原理图和结构图、关键结构的零件图;

d)与系统的交联关系、安装、重量分析;

e)标准化综合要求;

f)关键设计、关键工艺及解决措施和途径;

g)研制进度及费用估算;

h)综合分析、内容包括多种方案的比较、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对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可靠性、维护性、及经济性的分析等;

i)对本设计方案的评价及结论;

j)附件包括设计计算书、各种图样、性能测试报告、参考文献、资料、样机等。

5.3.3由项目主管提出审定申请,项目开发部组织召开方案审定会,会议由项目开发部、质量管理部、项目管理部、顾客代表、特邀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上签署审定结论。

5.3.4.质量管理部按设计任务书和研制方案编制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质量计划应征得顾客同意。

5.3.5根据技术协议和顾客要求,项目工程师编制《产品可靠性保证大纲》。

5.3.6方案论证阶段工作结束时,归档资料包括:

 a)研制方案;

b)设计评审报告(F型);

c)设计方案审定书;

d)质量计划;

e)产品可靠性保证大纲。

5.4初样设计(C型)

5.4.1项目主管根据HB4782-97要求填写《产品型号申请表》,由项目开发部上报母公司申请型号或自动申请型号。

5.4.2绘制C型产品图样,图样按需要可包括封面、明细表、关键、重要单元件特性表、总装图、外形及安装图、电路原理图、接线图、组、部件图、产品包装图及零件图等。

   必要时绘制图样应进行尺寸链计算并形成计算书。

5.4.3 C型图纸要求进行三级签署、工艺、质量会签和标准化审查。C型图纸是编制工艺规程的依据。

5.4.4 编制采购件明细表即产品配套表(含采购件的重要程度分类)。

5.4.5对复杂产品需进行产品特性分析,形成关键、重要单元特性分析报告,确定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编写关键、重要单元件特性表,并应在设计文件和图纸上进行标识。

5.4.6按GJB438A-97设计和开发软件。

5.4.7项目主管按GB/T1.1、GB/T1.3、技术协议书以及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编写C型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内容包括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要求(含试验方法)和交付准备。

5.4.8项目主管按技术协议书、设计任务书、研制方案、设计计划书、C型图样、技术规范编制初样研制工作大纲。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

a)设计依据、原理、用途、总体构成、结构特点、数量及进度;

b)初样的加工投入量、预计制成成品数量及其用途分配;

c)工艺分工、关键工艺项目;

d)工艺装备、测试设备、关键检测项目及进度;

e)关键件、重要件项目、关键元器件材料及品种规格;

f)关键技术问题及解决措施;

g)外包项目及安排;

h)试制、试验工作进度安排;

i)费用预算。

5.4.9由项目开发部主持召开初样研制工作大纲评审会,由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研制大纲经审定批准后即成为各有关部门参与设计和开发工作的指令性文件。(非复杂产品可进行签署评审)。

5.4.10按初样研制工作大纲、C型图样、C型工艺规程进行C型产品零件加工,成件、标准件的采购和外协件订购并进行产品装配。按C型技术规范进行产品试验。项目主管应组织做好下列管理工作:

a)在现场指导工人和检验人员装配和测试;

b)处理在制造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包括更改、代料和零件超差等;

c)以项目组为主处理C型产品试验中出现的问题。

5.4.11按技术协议书或研制技术合同要求向顾客提供地面试验件,由项目主管负责索取地面试验结论。

5.4.12项目主管根据C型阶段的试制情况进行C型小结,小结内容包括:

a)研制工作大纲的实施情况;

b)专题技术问题的总结;

c)遗留问题及解决措施;

d)C型试验情况介绍(含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

e)地面试验结论;

f)对产品的评价以及是否可转型的结论意见。

5.4.13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转型审定会,有关设计员和工艺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顾客代表参加。主要审查内容包括:

a)初样设计经试验验证其原理、结构的正确可行;

b)技术性能是否满足输入及地面联试的要求;

c)关键技术问题是否已获解决或有所突破;

d)遗留问题解决措施的可行性;

e)设计资料、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整理完备,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f)转型审定通过后签署转型审定书,转入试样设计阶段。

5.4.14初样阶段结束时,应有下列存档资料:

a)C型图样、技术规范;

b)研制工作大纲(C型);

c)设计评审报告;

d)更改单、代料单、超差汇总单、试验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等各项原始资料;

e)地面试验结论;

f)C型小结(含专题技术问题总结);

g)转型审定书;

对复杂和重要产品还应有: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分析报告和设计计算书,对含有计算机软件的产品还应有计算机软件文档:软件需求说明、软件测试计划、详细设计说明等。

5.5试样阶段(S型)

5.5.1项目主管依据C型小结和转型审定会的意见,修改、整理C型产品图样和技术规范,经三级审定、工艺、质量会签和标准化审查后形成S型设计资料,S型产品图样和技术规范是编制S型工艺规程和试验规程的依据。

5.5.2按要求对S型产品图样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评审,有要求时应请顾客代表参加。

5.5.3项目主管按5.4.8要求编制试样研制工作大纲。

5.5.4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试样研制工作大纲审定会,由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研制大纲经审定批准后即成为各有关部门参加研制工作的指令性文件。(非复杂产品可进行签署评审)

5.5.5根据技术协议或研制技术合同等要求,将S型技术规范、总装图、外形安装图、原理图等送顾客会签确认。

5.5.6按试样研制工作大纲,S型图样和工艺规程进行S型产品零件加工,成品、标准件的采购和外协件订购并进行装配。按S型试验规程进行产品鉴定试验。项目主管应组织配合做好下列设计管理工作:

a) 处理试样在制造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包括更改、代料和零件超差等;

b) 在试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向顾客代表通报,由总工程师组织共同研究处理;

c) 应有计划的开展可靠性摸底工作;

d) 有寿命要求的产品进行超寿命摸底工作。

5.5.7按技术协议要求向顾客提供空中试验件并索取试飞结论。

5.5.8项目主管在产品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研制工作总结,内容一般应包括:

a) 任务的简要说明;

b) 产品原理及结构简要说明;

c) 研制进度和过程简要描述;

d) 研制过程中遇到过的问题分析及采取的措施概述;

e) 产品四性分析情况(若需要);

f) 产品的战术技术指标对照;

g) 对产品的自我评价和结论。

5.6设计定型(D型)

5.6.1项目主管根据试样研制和鉴定试验情况整理和修改产品图样和技术规范。

5.6.2项目主管准备定型资料,一般应包括:

a) 产品设计定型申请报告;

b)研制方案和研制工作总结;

c)技术协议书及技术协调单、来往文件、函件;

d)鉴定试验报告(含试验原始记录);

e)研制工作大纲;

f)设计和各种计算报告(含数学模型)(若需要);

g)设计评审报告;

h)经顾客会签的外形图、安装图、原理图等以及技术规范;

i)有关设计的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和攻关报告(若需要);

j)整理修改后的产品图样更改汇总表(若需要);

k)产品标准化大纲和标准化审查报告;

l) 质量和可靠性保证大纲(若需要);

m)军代表室对产品设计定型的意见;

n)鉴定试验样品和产品外形照片;

o)履历本或合格证样本;

p)技术说明书;

q)软件文件;

r)可靠性大纲和维修性大纲;

s)试飞结论;

t) 产品质量评审报告;

u) 工艺评审报告;

v) 各种配套表、明细表、汇总表和目录。

5.6.3由项目开发部主持召开定型预备会,由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及其他有关人员、顾客代表,预备会审查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是否符合程序文件要求,设计资料的完整齐全,产品是否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5.6.4在定型预备会前将定型资料提交总工程师和顾客代表预审。

5.6.5设计定型预备会通过后,定型资料经整理完善后提交公司定型委员会。由公司定型委员会组织召开定型会议。

5.6.6定型会由项目主管汇报研制工作总结。项目开发部主管汇报定型预备会情况,设计鉴定评审组签署评审结论,公司定型委员会审查确认后签署设计定型结论。

5.6.7对D型产品图样和技术规范按规定进行签署,项目主管在设计定型后将所有存档资料、定型准备资料整理后列出清单,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产品设计评审申请单

产品设计签署评审表

设计输入签署评审表

产品研制阶段超越申请单

 

第二篇: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对设计和开发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以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新产品开发设计和老产品改进设计。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 相关文件

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API spec Q1—2007 《质量纲要规范》

2.2 术语

设计更改: 指图样和设计文件不符合标准或差错的更改,或使图样和设计文件适合工艺水平发展的更改,或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降低成本的更改,或用户特殊要求经过评审和批准的更改。 3 职责

技术中心是产品设计开发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设计开发活动。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实现的策划

4.1.1 新产品开发的来源

4.1.1.1 技术人员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向技术中心提交《新产品设计试制建议书》,主要阐述: a. 建议开发产品的型号、系列、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b. 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c. 产品开发的时间、进度,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产品开发的可行性和开发后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新产品设计试制建议书》需经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

4.1.1.2 与用户签订合同的新产品项目。

4.1.1.3 上级指令开发的新产品项目。

4.1.2 科技管理人员将上述三类新产品项目汇总,报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审。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技术中心编制公司年度科技进步计划,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发。

4.1.3 对于已立项的科技开发项目,由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销售部门、生产制造部、技术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单位参加对每一项新产品的实现进行策划,编制“质量计划”,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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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经理批准。

4.1.4 编制质量计划的原则:

a) 充分考虑公司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已包括的文件,必要时补充新的要求。

b) 针对具体项目(产品)的特殊要求重点控制。

c) 应与顾客的要求、公司的实际及产品的复杂性相适应,应尽可能简明并具有可操作性。

4.1.5 质量计划的内容:

a)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即产品应达到的标准、规范及与顾客签订的技术协议或其它特性值。 b) 按顺序列出应进行的主要活动,例如产品设计、生产准备、新供应商的评价、工艺布局的调整、人员的要求、检测的要求等。

c) 明确阶段(活动)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间要求。

d) 满足质量要求所需的作业指导书、设备、工装、控制方法以及其它所需配置的资源。

e) 确定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方法及产品的接收准则。

f) 所应保留并提供的证据记录。

4.1.6 根据产品(项目)合同的变化,及时修订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包括对其修改)由编制单位发放到相关部门实施,必要时,有关部门应根据质量计划的要求编制本部门的分计划(如设计计划、制造计划、质量检验计划、采购计划等),用以贯彻实施质量计划。

4.2 设计和开发的策划

4.2.1 技术中心根据年度科技进步计划、顾客及质量计划的要求编制《新产品设计任务书》,下达到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落实设计任务,组织项目组成员编制相应的“设计和开发计划”。

4.2.2 设计和开发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a) 明确设计和开发阶段的划分;

b) 总进度计划,包括设计评审、验证、确认的时间及方式;

c) 人员的分工及对资源的配置;

d) 项目组内部的接口管理及与其它项目组或单位的协作安排。

4.2.3 设计和开发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报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2.4 当项目技术指标、进度、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设计和开发计划,并报原审批人审批。

4.2.5 当进行外部委托设计、计算时,技术中心应在委托前对被委托方的资质、能力进行评价,并保存记录。委托设计应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权限(包括应满足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文件)。

4.2.6 设计开发的策划,还应保证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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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4.2.6.1 编制设计和开发计划,当设计和开发不能一步到位时,需编制预先规划产品改进计划。

4.2.6.2 各类专业人员(设计、制造、服务等)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活动。

4.2.6.3 根据产品要求,识别影响或制约设计和开发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以及技术上的难点,并制订和实施相关的攻关措施。

4.2.6.4 提出新产品的标准化综合要求,预先确定设计和开发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并以此控制和评价设计开发、试验等的标准化。

4.2.6.5 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综合保障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

4.2.6.6 对于复杂的产品,要依据GJB 190《特性分类》进行特性分类,在设计文件上标注特性分类符号,同时要提供特性分析报告。

4.2.6.7 当产品含有计算机软件时,应按软件工程方法设计和开发软件,编制开发计划。

4.2.6.8 对产品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在经过充分的论证、试验和鉴定后,方可用于产品上。

4.2.6.9 确定产品交付时需配置的保障资源,并随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同时进行开发。

4.3 设计和开发输入

4.3.1 项目组成员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输入,其内容包括:

a) 产品主要功能、性能要求(一般包含在合同、协议中)。

b) 有关的API规范。

c) 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的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

d) 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适用信息。

e) 确定产品安全性和适用性至关重要的特性要求,如安全、包装、运输、贮存、维护及环境等。 f) 行业规则和为竞争目的而自行规定的要求及其它要求。

g) 顾客的要求。

4.3.2 产品设计输入确定以后要形成文件,项目负责人提交设计输入评审的书面申请。

4.3.3 设计和开发输入评审,由技术中心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参加进行评审,对输入的适宜性、充分性进行评价,所有的信息要正确、清晰,不能含糊或自相矛盾。

4.3.4 技术中心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设计输入评审报告》,报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4.4 设计和开发输出及评审

4.4.1 方案设计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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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4.4.1.1 项目负责人根据《新产品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以及《设计输入评审报告》,设计出不少于两种的新产品总体设计方案,并编制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技术中心提交设计方案评审的书面申请。

4.4.1.2 销售服务总公司、生产制造部、技术中心、物资供应公司、国际贸易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质量检测中心等单位参加评审。

4.4.1.3 评审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a) 方案是否满足要求(输入的要求、法规的要求等)。

b) 确定优先方案。

c) 方案的改进意见,要采用哪些措施(是否经济合理、操作是否灵活、安全、可靠、是否便于维

修、材料是否便于采购等)。

4.4.1.4 评审后科技人员收集评审意见,并填写“设计方案评审报告”,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4.1.5 根据评审意见,对需要修改的部分由项目负责人安排落实,并将改进情况向技术中心汇报。

4.4.2 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

项目组根据《新产品设计任务书》以及评审结论进行产品的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并进行所有的设计计算,还要按照输出的要求编写完成所有的技术文件。

4.4.2.1 项目负责人对参与产品图样设计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填写《组织接口记录》,明确各小组职责,并下达《部件设计任务书》。

4.4.2.2 设计人员根据《部件设计任务书》开展工作,对产品图样的正确性、经济性、完整性负责,并考虑产品的工艺性。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符合本程序第5章节的要求。

4.4.2.3 项目组内部各部件负责人之间、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加人之间应随时做好接口记录。

4.4.3 图样和文件的评审

4.4.3.1 产品图样评审

4.4.3.1.1 传递路线:初审——复审——工艺审——标准审——审定

4.4.3.1.2 参加评审人员将意见填入《产品图样、设计文件输出评审及传递接口记录》中,作为设计人员修改图样的依据。

4.4.3.1.3 “初审”者职责及评审内容:

a. 产品设计满足《新产品设计任务书》和《部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b. 设计结果或结论正确;

c. 零部件的结构、工作原理、尺寸及材料选用合理、协调;

d. 执行了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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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e. 与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保护设施同时进行了设计。

4.4.3.1.4 “复审”者职责及评审内容:

a. 产品设计满足《新产品设计任务书》和《部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b. 设计计算过程及设计结果正确;

c. 重要零部件的结构、尺寸以及材料选用合理;

d. 产品各部件之间协调、统一;

e. 与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保护设施同时进行了设计。

4.4.3.1.5 “工艺审”者职责及评审内容:

a. 设计零件具有合理的工艺性和加工的可能性;

b. 最大限度地节约原材料,提高加工的经济性;

c. 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和工装,提高工艺装备利用率;

d. 生产过程不会危害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4.4.3.1.6 “标准审”者职责及评审内容:

a. 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b. 图样完整,符合《机械制图》现行国家标准;

c. 产品设计最大限度地选用了标准件、借用件,提高了标准化程度。

4.4.3.1.7 “审定”者职责及评审内容:

a. 产品设计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b. 产品的主要性能达到《新产品设计任务书》要求;

c. 产品结构先进、操作安全可靠;

d. 与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保护设施同时进行了设计。

审定范围:产品总图、重要部件总图。

4.4.3.2 设计文件评审

4.4.3.2.1 传递路线:编制——审核——批准

4.4.3.2.2 参加评审人员将意见直接签署在送审文件上。

4.4.3.2.3 “审核”者职责及评审内容:

a. 设计文件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写;

b. 设计文件内容正确、完整、统一。

4.4.3.2.4 “批准”者职责

a. 设计文件执行了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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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试验方法、操作程序合理、适用、经济。

4.4.3.3 《试制鉴定大纲》、《试车规程》由技术中心主任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4.4 输出和评审的其它要求

4.4.4.1 评审采用审核和会签的方法进行,需要时,可适当增加评审次数。

4.4.4.2 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初审、复审、工艺审、标准审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术中心授权的人员完成。

4.4.4.3 技术中心要保存评审的结果及相关记录。

4.4.4.4 当顾客有要求时,设计和开发评审应邀请顾客参加。对评审后应采取的措施进行跟踪,还应把评审的结论和跟踪的结果向军方通报。

4.5 设计和开发验证

4.5.1 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依据“设计和开发计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

4.5.2 验证的内容为:设计和开发的输出是否满足该阶段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设计结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

4.5.3 设计验证活动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

a. 通过另一种计算方法来证实设计结果的准确性;

b. 将新设计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

c. 进行试验或演示;

d. 用户或第三方对设计输出的文件评审。

4.5.4 当采用上述前3种方法时,由设计人员编写验证报告,报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验证结论由技术中心保存。

4.5.5 对于验证中提出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修改,并保存相关的记录。

4.5.6 销售部门、技术中心与军方沟通,确立军方要求控制的验证项目,并通知军方参加设计和开发验证。

4.6 设计和开发确认

4.6.1 根据设计和开发计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设计确认活动可以包括下列一种或多种:

a. 样机试验;

b. 生产产品的功能和/或操作试验;

c. 由工业标准和/或法规要求规定的试验;

d. 现场操作试验和评审。

4.6.2 新产品在完成总装后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应严格按照《试制鉴定大纲》、《试车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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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测中心负责检测、记录和资料存档,并将试验数据反馈给技术中心。

4.6.3 对于涉及3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由技术中心负责联系车辆检测机构,对产品的有关性能进行试验和鉴定,并接收相关的强检报告。

4.6.4 新产品通过型式试验(包括强检)后,技术中心提交新产品验收申请报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6.5 验收会议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科学技术成果验收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新产品公司验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提供部门见下表: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4.6.6 验收结论由技术中心连同产品的其它资料一起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4.6.7 新产品现场工业性试验,由销售部门、技术中心配合用户实施,并协助用户编写现场工业性试验报告,以确认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

4.6.8 新产品通过现场工业性试验后,技术中心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鉴定,报送鉴定资料,并负责鉴定后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6.9 技术中心根据验收和鉴定意见对设计和开发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后续改进的项目及措施。 4.6.10 军品生产邀请军方参加设计和开发的确认。对需定型(鉴定)的产品,由技术中心完成定型(鉴定)的准备工作。

4.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4.7.1 设计更改的原则

a)保证更改的正确性和协调性;

b)贯彻技术责任制,履行必要的签批手续; c)有明确的更改标识,便于查找和追溯。

d) 设计更改,包括设计文件的更改,应采用与原设计相同的方式来控制。 4.7.2 设计更改的要求

89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4.7.2.1 凡影响产品性能、强度、寿命、安全、互换性等的重要更改,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或试验,并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7.2.2 若已取得3C认证的产品涉及上述更改时,技术中心还应在更改前提出变更申请,具体执行《认证产品更改控制程序》,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更改。

4.7.2.3

序。

4.7.2.4 更改必须对在制品、毛坯、成品、已交付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7.2.6 当要更改已定型的军品时,按定型工作的规定办理。

4.7.3 设计更改的实施

4.7.3.1 更改尺寸或文字时,将原尺寸或文字划掉(不允许刮改),写出更改后的尺寸或文字。更改尺寸偏差时,要连同基本尺寸一起划去,重新写出。

4.7.3.2 更改图样时,需绘出新图样,在被改的图样上打“×”。

4.7.3.3 当不便划改时,必须重新出图样和设计文件,重新编号。旧图样和设计文件加盖作废章后由技术中心存档。

4.7.3.4 若某项更改引起与其有关的图样和设计文件更改时,则应对有关的图样和设计文件同时进行更改。

4.7.3.5 在每处更改部位应标出更改标记,并在标题栏内填写下述内容:

a) 与本次更改相一致的标记;

b) 同一标记下的处数;

c) 更改人员姓名;

d) 更改日期。

4.7.3.6 更改标记采用圆圈或三角符号加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是更改次数顺序号。例如:①、②、③。

4.7.4 设计更改的划分

4.7.4.1 新产品鉴定后的更改

新产品通过鉴定后,设计人员应按照鉴定结论和型式试验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进行更改,更改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组织。设计人员在更改后应按照更改清单要求逐项填写。更改后的透图和设计文件底卡加盖年章后同更改清单一起交技术中心资料室保存。

4.7.4.2 老产品加盖年章的更改

根据公司年度技术准备计划安排,需加盖年章的产品,其图样、设计文件的更改按本程序4.7.1、

4.7.2执行。设计人员在更改后应按照更改清单要求逐项填写。更改后的透图和设计文件底卡加盖年章

90 一般的更改可直接由项目组成员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并履行与原设计文件相同的审批程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后同更改清单一起交技术中心资料室保存。

4.7.4.3 零星更改

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现产品结构、图样、尺寸、文字有差错或其它要求更改时,采用“图样、文件设计更改通知单”通知更改。

4.7.4.3.1 通知单的使用范围及限制条件

a. 更改图样或设计文件;

b. 换发新的图样或设计文件;

c. 增加或减少图样或设计文件

d. 作废旧的图样或设计文件;

e. 设计更改通知单只能作为更改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依据。

4.7.4.3.2 更改通知单的填写、审核、传递

a. 设计人员按通知单各栏要求填写完整、准确,通知单由技术中心资料员统一编号,编号由“类别+年号+顺序号”组成,例: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b. 通知单的审核签署传递路线: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4.7.4.3.3 更改通知单的实施

a. 通知单一律由技术中心复制;

b. 底图、蓝图和设计文件由技术中心资料员负责统一更改、发放并保存,如果需要由各分厂(车间)现场技术人员代改时,应在通知单上注明。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2日内完成本单位所有蓝图的更改,更改时执行4.7.3.5;

c. 外协件更改由物资供应公司负责通知外协单位,外协单位负责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更改时执行4.7.3.5;

d. 通知单发放的单位、数量应与图纸及设计文件发放的单位、数量相同;

e. 通知单应发放到设计者,作为加盖年章时更改底图的依据。

4.7.4.4 临时更改

在新产品试制,零、部件返修和为了满足用户的特殊要求(如增加或减少项目,变更配套件等)需

91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设计更改时,采用“产品技术通知单”通知更改。

4.7.4.4.1 通知单的填写、审核、传递

a. 设计人员按通知单各栏要求填写完整、准确,通知单由技术中心资料员统一编号,编号由“类别年号+顺序号”组成,例: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b.通知单的审核签署传递路线: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4.7.4.4.2 更改通知单的实施

a. 通知单一律由技术中心复制;

b. 通知单由技术中心资料员负责统一发放;

c. 外协件更改由物资供应公司负责通知外协单位,外协单位遵照执行;

d. 通知单发放的单位、数量应与图纸及设计文件发放的单位、数量相同;

e. 通知单发放到设计者。

4.7.4.4.3 临时更改不更改底图、蓝图和相关技术文件,它与原文件结合使用。

5 设计和开发输出

5.1 产品图样:包括产品总图、部件图、零件图、原理图、安装图、包装图等。

5.2 设计说明书:是根据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原则,要求结构、关键尺寸、材质,通过具体设计计算后编制的说明性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设计依据;

b.总体方案选择,结构原理、性能参数确定情况的说明,对总体设计的评价;

c.对方案设计阶段提出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未采纳原因的说明。

5.3 设计计算书:是产品主要结构(系统)的理论计算文本资料,设计计算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计算目的;

b.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来源和公式符号说明;

c.计算过程和结果。

5.4 技术条件:开发的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设计人员应制定技术条件,并得到批准。技术条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目的和适用范围;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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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b.引用标准;

c.产品主要性能参数;

d.主要技术要求;

e.验收规定和试验方法(包括样机试验);

f.运输和保管。

以上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5.5 文件清单:文件清单是以产品为单位的生产和销售文件总目录。

5.6 综合明细表:综合明细表是记录产品及其部件所包括的零件、部件名称和数量的汇总表,供编制生产计划、物料配送和统计使用。

5.7 图样目录:图样目录按每台产品为单位编制,按序号逐张填入。

5.8 标准件明细表:是单位产品生产所需的标准件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汇总表,供公司物资采购部门和分厂(车间)正确统计并作为生产前准备使用,此表根据综合明细表编制。

5.9 外购件明细表(不包括进口件):是单位产品生产所需的中国境内可采购到的零部件的品种、规格、数量的汇总表,供物资供应公司采购和分厂(车间)领用配套之用,此表根据综合明细表编制。

5.10 进口件明细表:是单位产品生产所需的从中国境外其它国家采购的零部件的品种、规格、数量的汇总表,供物资供应公司采购和分厂(车间)领用配套使用,此表根据综合明细表编制。

5.11 借用件明细表(包括通用件):是为了方便查对产品图样、计划安排、生产配套,保持产品图样的完整性,此表根据综合明细表编制。

5.12 试制鉴定大纲:是新产品试制时提交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文件,是产品鉴定的依据。试制鉴定大纲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任务来源、产品规格、型号;

b. 产品性能参数和试验情况;

c. 鉴定项目:

1) 审查图样、设计文件质量及其完整性;

2) 审查产品性能指标和基本参数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3) 提出产品性能试验项目及记录表格;

4) 检查产品主要零件制造质量和装配质量;

5) 检查产品外观质量;

6) 检查产品成套性及附件、备件质量;

7) 推荐鉴定委员会抽查的试验项目。

93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5.13 试车规程:是新产品试验方法和程序的文件,用以综合检验产品设计、制造质量。试车规程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试车前准备工作;

b. 试车程序。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详细列出设备启动程序和停车程序;按试制鉴定大纲所要求的试验项目详细列出试验操作程序和试验要求;

c. 试验记录和分析。

5.14 产品使用说明书:是提供用户正确吊运、安装、调整、使用和维护产品的设计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编制执行GB 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5.15 标准化审查报告:是对新产品在设计、试制过程中贯彻和实施标准化综合要求情况进行审查后的结论性文件。内容包括:

a. 产品种类和主要用途;

b. 产品图样、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统一性;

c. 产品标准化系数;

d. 标准化经济效果;

e. 产品基本参数及性能指标符合产品标准情况;

f. 贯彻各类标准情况及未贯彻原因;

g. 对新产品标准化情况的综合评价;

h. 标准化审查的结论性意见。

5.16 试制总结:是对新产品生产过程的记实和分析总结,其内容包括:

a. 试制产品的性质(指系列、派生、专用等);

b. 试制时间、数量;

c. 关键工艺问题及解决过程;

d. 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及工装验证情况;

e. 材料代用情况;

f. 加工、装配质量情况;

g. 新产品试制结论。

5.17 可追溯性零件汇总表:是指直接影响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的零件。可追溯性零件汇总表用于可追溯性零件的过程控制。

5.18 交货清单:是用来指导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储运和装箱工作,并随同产品交给用户。交货清单应详细列出产品所有组成部分、附件、工具、分箱情况及设计文件名称、代号、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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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5.19 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

根据特性分析报告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经技术中心、质量安全环保部、质量检测中心会签,公司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关键件、重要件的分类符号应在《综合明细表》以及产品设计文件上进行标识,关键件、重要件的相关文件封面上要分别标记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字样。

5.20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保障方案和保障资源。

为使产品交付后尽快投入使用,发挥其效能,降低维修费用,应建立保障系统,提供保障资源。 6 文件和记录管理

6.1 当新产品定型或投入批量生产时,该项目的负责人应将有关设计的输入、输出、评审、验证、更改等文件和记录整理、上交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6.2 接收文件和记录的人员应对文件和记录的完整性负责。

7 相关文件和记录

7.1 相关文件

《认证产品更改控制程序》

7.2 记录

《设计输入评审报告》

《设计方案评审申请报告》

《设计方案评审报告》

《组织接口记录》

《产品图样、设计文件输出评审及传递接口记录》

《新产品公司验收申请报告》

《产品图样及文件更改清单》

《文件、图样设计更改通知单》

《产品技术通知单》

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技术中心负责编制,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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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设计输入评审报告

表码:RG/QHSE CX .15—01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设计方案评审申请报告

表码:RG/QHSE CX .15—02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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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设计方案评审报告

表码:RG/QHSE CX .15—03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组织接口记录

表码:RG/QHSE CX .15—04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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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G/QHSE CX B.15—2009

产品图样、设计文件输出评审及传递接口记录

表码:RG/QHSE CX .15—05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新产品公司验收申请报告

表码:RG/QHSE CX .15—06

编号:

产品图样及文件更改清单

表码:RG/QHSE CX .15—07

编号: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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