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函

反担保函

  

反担保人:                     (身份证:                )

                               (身份证 :               )

反担保人针对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贵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GHX[ 20## ]第   号《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委托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自愿为债务人就《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义务向**公司作如下承诺:

一、反担保人完全理解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之全部条款,并对本反担保函中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提出任何抗辩。

二、反担保人自愿对《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的所有义务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反担保人提供的保证为独立性担保,不以**公司须首先行使其债权的担保物权作为履行保证反担保义务的前提。

四、本反担保函不可撤销。在下列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事先通知反担保人,本反担保函持续有效:

1、**公司延缓行使《委托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给予债务人及反担保人任何宽限;

2、本反担保函项下**公司的权利发生转让;

五、在反担保责任解除之前,反担保人自愿接受**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生产经营情况或收入情况的检查、监督;反担保人同时负有监督和催促债务人切实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并对债务人的重大经济活动或其他重大事项负有即时报告义务。

六、反担保人为法人企业的向**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信用证明资料。反担保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资产明细表,所提供材料保证其真实性(见附件-1表)。

七、反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自本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公司对债务人的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本反担保函经反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反担保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财产清单      附件-1表

我夫妻双方向贵州**担保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以上资料情况属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反担保承诺函

反担保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金融机构名称,以下称“债权人”)签订了________(借款、授信额度、贸易融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保理、保函等业务)合同,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贵司为债务人签订的上述___合同向债权人提供了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与债权人及债务人签订了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为保证贵司在按照上述担保合同规定,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之后能够及时得到追偿,我(司)(以下称”反担保人”)承诺自愿为债务人向贵司提供反担保,对贵司代偿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郑重承诺如下:

1、反担保人愿意用反担保人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财产为债务人向贵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向贵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履行承诺的义务。

2、反担保范围包括:贵司基于上述担保合同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上述担保合同约定需代为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3、反担保期间:保证人的反担保责任期间为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至贵司为债务人代偿之日起另加两年。

4、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5、主债务在本承诺函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人的,不论该物的担保或保证人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贵司均有权要求我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司不提出任何抗辩。

6、本承诺函所承诺反担保的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及保证期间等事项规定不详的,以反担保人与贵司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7、本承诺函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上述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主合同的效力影响。

8、反担保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保证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

9、本承诺函是反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0、本承诺函已获得充分授权或经董事会批准。

11、反担保人不按照本承诺函履行义务,贵司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反担保人经济、法律责任。

12、本承诺函自反担保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承诺

反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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