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五里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五里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 长:周宏杰

副组长:王志云 柳志发

成 员:屈金明、武斌、高平 、田生录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早餐

鸡蛋、午餐:一顿饭)

四、实施方式

1、早晨:每个学生发一个新鲜的熟鸡蛋补充营养。(有值周老师具体负责)

2、中午:有学校学生食堂厨师为大家做一顿饭,以便学生不用回家校吃饭,影响其学习时间,最大的好处是确保学生回家吃饭的安全性。

五、验收:周宏杰 屈金明

六、对象:五里小学1-4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

2、午餐:学校提供一顿饭。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是安全、有营养的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管理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管理员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

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

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

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

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

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六盘山镇学区中心校。

六盘山镇五里小学

20xx年9月1日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16(上)

六盘山镇五里小学

20xx年9月

五里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用的原则,不准擅自调剂,更不准挪用、挤占。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日清月结,学校每月对该月的资金使用进行月结。

四、加强民主监督,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人员要做好当天食品采购台账,保证台账与票证统一。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营养餐食材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撑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原材料及物资采购要遵循“三定”原则,即定品牌、定地点、定价格,并由2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来后,依次验收。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即“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二闻:闻是否有异味;三尝:品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五索:索取相关的资质证件、送货单。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对所采购食材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商姓名等进行登记。

三、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严禁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清楚且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严禁采购“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3.严禁采购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实行索证登记,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部门允许进入市场的手续;学校食品验收人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索要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若发现配送的食品有变质、过期、污染等不合格现象,学校有权拒收。采购肉、禽食品要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

五、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如发现供应商不能继续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有效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六、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运作,不得委托他人接收。

七、采用供应商配送供餐的学校,一定要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设定准入资格,如食品的规格、品牌、提供的证照等。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制度

一、学校根据学生人数,确定食品储存室空间的大小,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存室。

二、储存室必须选择在没有阳光直射的房间,防止阳光直晒食品。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三、储存室的门窗不能有破损现象,窗户和门的风窗要安装能防止苍蝇、蟑螂、老鼠等进入的钢丝防护网;如果是木制门至少要安装60公分高的金属板。

四、储存室内食品摆放要规整,保持通风干燥,要防潮。

五、储藏室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锁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做与营养餐工作无关的事。

六、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库房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

七、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药、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生活用品。

八、超过保质期或者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做好销毁登记,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九、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破损、过期、变质、污染食品入库。入库的营养餐食品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实。

十、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两天。

十一、出库食品必须有领取人员签名,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十二、冷藏设备不准存放营养餐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十三、加强看护,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十四、营养餐食品要分类摆设,食品原材料等离地20cm,离墙15cm。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1.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学校对所采购的营养餐食品要进行留样,由专人负责。

3.每餐留样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如果分批次的营养餐食品由管库人员留样一袋,待当次采购的牛奶等批次食品全部向学生分发完毕两天后进行销毁处理,记入报损台账,并建立留样台账。

4.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5.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6.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顺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7.做好每天每样留样食品记录,包括食品数量、食品名称等,以备检查。

8.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进餐者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存封,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检验。

9.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与用餐制度

一、学校要统一为各班配备发放营养餐时所用的不锈钢桶等,在进行食品分发和学生食用前,分发人和学生要先洗手。

二、学校要组织好营养餐的发放和用餐管理,具体负责人在发放之前按照班级学生人数分发好食品并装桶,贴好班级标签进行分发,认真做好发放的登记。

三、学校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

四、学校要将营养餐及时发到学生手中,不得滞留、克扣、截留或转移等行为,一旦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惩处。

五、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如果食用营养餐食品有过敏者要予以调整。

六、用餐完毕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餐后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统一处理,保持校园环境干净卫生。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要建立每天领导、教师自费陪同学生就餐制,了解营养餐的质量及学生反映。

2.陪餐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学生就餐地点,维护就餐学生纪律。

3.认真填写自费陪餐记录。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学校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二、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三、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查清故事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四、立即用电话向学区中心校上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五、保持学校的稳定,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故事,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六、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对整个救治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汇报对事态的情况。

七、学校要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八、学校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必须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要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追究责任。

三、学校不得采购不达标企业生产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计划资金的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五、校长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行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对营养餐的各项工作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二、上级部门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三、制定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种计划、方案、责任书、管理制度,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四、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餐各种表册、台账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月份存放。

五、学校营养餐留样、陪餐等记录材料及时归档。

六、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七、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柜、橱。

八、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九、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相关部门检查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五里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宏杰

副组长:王志云

成 员:屈金明、武斌、高平、田生录、

柳志发

五里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名单

负责人:周宏杰

接收人:屈金明

发放人:高平、田生录

武斌

 

第二篇: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教发?2012?122号

关于印发崆峒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平凉三中、文武学校、特教学校、二天门小学:

为深入推进“健康崆峒”建设,改善全区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快乐成长,根据《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区政发?2012?73号文件精神,现将《崆峒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崆峒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甘政办发?2012?27号),特制订崆峒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全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吃得饱”的基础上,选择蛋、奶、肉等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改善学生营养的主要方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营养干预,增强中小学生体质,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总体规划、严格管理、全面实施的原则;坚持科学配方、促进成长、安全第一、确保健康的原则。

二、提高认识,确保安全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事关学生身心健康,牵扯千家万户,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臵,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政策要求,坚持预防和应急并举,预防为主,做到警钟长鸣,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教育局与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乡镇学区(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端正态度,周密安排,靠实责任,增强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信心。要上下一心,团结协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有序实施。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一)崆峒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小林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赵玖梅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红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永平 四十里铺镇镇长

崔小宾 西郊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白 毅 区公安分局政委

朱 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赟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杨福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朱永刚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王凌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高 琳 区发展改革局党委副书记

邓鑫洲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汝廷魁 区财政局局长

汝怀学 区农牧局局长

田金明 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段维鸿

庞军刚

何天祎

付 瑜

赵勇毅

丁小荣

马文娟

刘永红

廉勇刚

姚志辉

麻广勤

秦勇臣

白俊英

朱建民

马 辉

张 书

朱晓虎

刘效辉

王 芸

郭亚军区审计局局长 区食品药品监管理局局长 区工商分局局长 园区工商分局局长 区质监分局局长 区妇联主席 团区委书记 柳湖乡乡长 崆峒镇镇长 安国乡乡长 西阳乡乡长 大秦乡乡长 白庙乡乡长 香莲乡乡长 寨河乡乡长 草峰镇镇长 索罗乡乡长 花所乡乡长 白水镇镇长 大寨乡乡长

黄正栋 上杨乡乡长

者志龙 峡门乡乡长

李晓瑞 麻武乡乡长

巩志忠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邓鑫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巩志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效实施。

(二)责任体系及职能部门的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对“计划”进行宣传报道。

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负责核算,协调督办落实“计划”领导小组研究议定的其他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学校食堂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负责制定落实“计划”实施中的税费减免政策。

区人社局负责各校食堂工作人员及生活管理人员编制等有关事宜。

区委农办、区农牧局负责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区工商分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审查登记和管理。

区质检分局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臵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监测评估学生营养状况,对学生营养食谱及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政府是辖区“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计划”实施工作。乡镇学区要对辖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及时报送食品配送异常情况,并统计核对当天、当月各学校学生食品发放数量。

各学校是“计划”的具体落实者,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安排专人领取营养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时、按标准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按月汇总上报。

(三)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学生食品的监管,建立食品质量检验登记等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关、储存关、加工关和食品留样管理关,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销售、不进校、不食用。各学校要强化措施,严防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增加学生对有安全隐患食品的甄别能力。对学校在储存、加工和供餐环节出现的问题,造成集体食品安全事故或一定影响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实施范围和标准

1.实施对象: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

2.实施时间:20xx年春季学期起。

3.实施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

五、供餐方式

(一)供餐方式和内容

1.供餐模式:按照“分阶段,多模式,保安全”的要求,坚持暂时以企业供餐为主,边实施边完善,通过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逐步向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过渡的整体思路推进,条件成熟的学区采用中心校加工,向周边学校配送的供餐模式,边远、学生少的教学点由学区负责,采用向学校教师或家庭托餐。

2.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供应蛋、奶、肉、蔬菜、水果等,让学生每人每天能喝上一袋(盒)牛奶,

中午不能回家的学生能够在学校食堂吃上一顿热饭。必须保证每生每天3元的伙食标准到位,根据我区实际,营养早餐参考供应以袋(盒)装学生奶、馒头(面包、饼干、馍片)、鸡蛋、火腿肠、时令水果(小菜)。

3.配餐种类:

方案一:学生奶、馒头、小菜

方案二:小米稀饭、鸡蛋、面包

方案三:学生奶、花卷、小菜

方案四:学生奶、包子、鸡蛋

方案五:豆浆、鸡蛋、馒头

营养早餐所需学生奶由区政府采购办分标段统一面向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全国牛奶生产企业或企业代理商公开采购,鸡蛋按照就近原则由政府分标段统一面向全区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生产厂家公开采购。馒头等其他食品实行食品准入制度,由学区、学校按照就近、卫生、安全、保证质量和数量的原则组织向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企业定点采购或自己加工生产。

(二)供餐方式的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

1.供餐流程:

采用食堂供餐的供餐流程为:制定上报学生营养食谱——采购食品原辅材料——存贮、加工食品——供餐——食品留样;

采用企业供餐的供餐流程为: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企业加工食品——企业配送——学校接收——分发食用——食品留样;

采用家庭(个人)托餐方式的供餐流程为:确定托餐家庭(个人)——供餐——接收分发——食用——食品留样。

各学区学校要按照“流向可查,责任可追”的原则认真落实实名制学生花名册、食品接收登记册、食品发放登记册、学生食用签名册和食品留样登记册制度,做好“计划”实施过程各环节管理和档案建设。

2.供餐各环节要求如下:

确定供餐企业。先由区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学区或学校再根据学生营养食谱,与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合同和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

确定托餐家庭(个人)。各学区按照托餐家庭(个人)准入条件,联合村委会确定托餐家庭(个人),并由学区统一签订供餐合同。

制定上报学生营养食谱。食堂供餐的学校,以学区为单位,参照学生营养标准、配餐指南和招标价格,结合当地学生体质状况、饮食习惯和物产资源,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每周五向营养计划科上报学生营养食谱(搭配食物、数量、价格),经核准后执行,并在学校公示。

采购食品原辅材料。区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招投标制度,并通过公开招标先确定牛奶和鸡蛋供应,等营养计划条件逐步完善后再对米、面、油、蛋、奶、蔬菜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存贮、加工食品。供餐企业要严格按照与学区或学校签订的供餐合同生产加工食品,确保食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要严

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学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熟,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严禁将回收的食品经过加工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配送。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要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送餐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或保温设备,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

接收分发。学校要确定专人接收供餐企业配送的食品。建立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建立食品收发台账,要认真做好食品的接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按时、按量分发给学生。

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小学实行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食堂统一提供饭菜),中学实行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

实行包餐制的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粮油等市场价格等因素,在区发改局确定的物价

最高限额以下,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收费方案,并报教育局、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实行自购制的学校食堂,应根据成本合理确定饭菜价格,每餐供应的主副食、菜肴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指导食用。指导学生养成正确的食用习惯。一是食用前将手洗干净;二是检查食品外包装,“胀饱”、过期、外表脏或发霉、外包装破损、吸管未密封的食品和破裂、有异味的鸡蛋坚决不食用;三是喝奶时将吸管插入吸孔内,先小口慢尝,如有吸饮不畅、异味,立即停止食用并报告老师;四是食用前后身体不适及时与老师联系;五是禁止学生交叉食用对方食品;六是当天食品一次食完;七是食用后将废弃包装压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恶心、呕吐、肚痛等现象,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进行科学、规范处臵。

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容器内,并放臵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克,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六、建立管理系统

1.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执行《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实名制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式电子化管理,项目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生电子照片、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等内容。校长对学生资格审查负全责,学生信

息由班主任造册登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2.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区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建立学生健康监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胖瘦、贫血率、消瘦率等指标进行跟踪调查,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七、基本措施

1.建立和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由教育局开设学生营养计划资金专户,专账记载,资金由区教育局学生营养计划科按月核准后向学区划拨,各学区设立专账,每个学校设立明细科目。补助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及家长。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学校要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收取任何费用。切实加强补助资金核算,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2.加强学生食堂(伙房)建设和管理。制定《崆峒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的管理体制,并对计划与立项、建设与管理、布局与实施、监督与检查、考核与奖惩等进行科学安排,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积极争取和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农村薄弱学

校改造计划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力争在三年内完成食堂新建、改扩建任务,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农村中学、中心小学、寄宿制小学全部建设规划合理、坚固耐用、设施设备齐全的标准化食堂,百人以上的学校应建成一批操作间面积不能少于8平方米的标准化学生食堂,具体标准:一是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墙裙;二是地面应有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成;三要配备足够的通风、排烟装臵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四是必须要有专用冷藏消毒、水池等设施符合营养改善计划的标准化食堂,严禁超标准建设或食堂建设不达标。

3.建立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执行《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供餐企业招投标办法》,明确供餐企业的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和退出机制,对食品配送服务和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由区政府采购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投标。并对供餐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学校对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作出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和年度健康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证和健康合格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等制度。执行《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个人)托餐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拟托餐家庭(个人)进行筛选和准入、基本设施装备要求、基本操作规范、托餐从业人员、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安全及应急处理、运行成本及核算、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严格界定。

4.建立和落实学生就餐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定《崆峒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区政府要和各职能部门、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教育系统要逐级签订食品卫生安全保证书,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校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计、后勤人员、班主任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在学生用餐期间,学校实行学校领导、班主任每日“陪餐”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

5.建立供餐跟踪报告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食品安全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各学校必须建立供餐跟踪报告制度,要对供餐全程监管,建立工作台账,每天下午6:00前将当天供餐情况向学区上报,学区汇总后分别向区营养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6.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机制。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确保“计划”正常实施,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与社会秩序。如果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报告;二是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三是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四是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五是根据卫生行政部

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六是按照崆峒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细则要求,开始行政问责和司法处理。

7.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市、区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计划”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就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八、宣传教育

营养改善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教育惠民工程,对减轻农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促进农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升我区农村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重大意义。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区委、区政府落实改革开放成果,普惠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举措。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校园广播、板报、网站等学校主要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营养改善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同时,要定期开展感恩教育,让孩子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立志努力学习,回报国家和人民,回报社会,使营养改善工作的社会效益和德育效果进一步彰显。

九、督导检查

区营养办要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区域、单位、环节进行过程督查;各乡镇政府要加大辖区内各学校的检查力度,尤其是边远村小学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推动全区“计划”平稳持续开展,确保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区政府将把“计划”纳入乡镇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全面评估乡镇和部门贯彻执行国办发?2011?54号文件和甘政办发?2012?27号文件情况,综合评

价各学区、学校“计划”进展情况及实施成效,不断促进“计划”健康开展,并建立长效机制。

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校长、餐饮企业法人、托餐机构负责人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学校、餐饮企业、托餐机构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2.对学校、餐饮企业、托餐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损公肥私、“吃回扣”以及虚报、冒领、挪用学生用餐资金等行为,采用“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谁承担”的责任追究制。一经查实,取消其供餐资质,触犯法律的,依法严肃处理。

3. 因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辖区内学校、餐饮企业、托餐机构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十一、监督与举报

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社会人员有权对食堂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学校食堂要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及价格,学校要定期公布经费帐目、补助标准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指导和监督。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区营养办(0933-8229876)、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933-8225332)。

主题词:农村 义务教育 营养改善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 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 20xx年5月4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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