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申请书格式

宣告失踪申请书格式

  核心内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宣告失踪申请书格式,感谢您的关注。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失踪的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失踪。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为:①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②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公民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对没有法定代管人或者代管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应当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应当注意说明申请被宣告失踪的人的原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第二篇:民事诉讼-宣告失踪申请书

宣告失踪申请书,是指利害关系人对具备宣告失踪法定条件的公民,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上确认并宣告该公民失踪的法律文书。

(一)文书格式

宣告失踪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二)文书范本

宣告失踪申请书

申请人:张××,男,1971 年3 月30 日出生,汉族,××省××市××镇××村村民。 被申请人:徐××, 女,1978 年11 月3 日出生, 汉族,×× 省×× 市

×× 镇×× 村村民。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徐××,女,30 岁,系申请人的妻子。被申请人于2011 年4 月2

日外出到广东省深圳市打工,自此与家人再无联系。之后,申请人通过亲友并亲 自到深圳四处寻找,毫无音讯。至今,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时间已达2 年,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3 条第1 款规定,向贵院申请宣告徐×× 失踪。 此致

××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签字或盖章)

2014 年2 月1 日

附: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三)文书撰写与提交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行)》第24 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 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申请宣告失踪须失踪人下落不明满2 年

民事诉讼法第183 条第1 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 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可见,公民下落不明满2 年,即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不知去向,持续时间达2 年或2 年以上的,申请人方

可申请宣告失踪。

3.申请宣告失踪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 条第1 款的规定,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 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 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宣告失踪应当认真撰写与提交书面申请书

宣告失踪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可以是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近亲 属,也可以是与其有其他利害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关系等)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被申请宣告失踪人只能是自然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分别写明其 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者职业、失踪前的住址;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2)请求事项,应写明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3)事实与理由,主要应当说明申请宣告失踪所赖以成立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4)写明致送的法院,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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