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年鉴20xx-人身保险市场20xx年概况

中国人身保险市场20xx年概况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紧缩、资本市场低迷的影响,人身保险业过去数年粗放式发展在产品、渠道等方面累积的问题逐步显现,行业发展面临严峻的外部形势和内部发展瓶颈的双重考验。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人身保险监管紧密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的总体要求,主动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不断提升,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20xx年人身险市场发展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全国共有61家人身保险公司,较年初增加1家。利安人寿、华汇人寿两家新法人机构开业,中美大都会人寿和联泰大都会人寿合并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 其中:寿险公司52家,养老保险公司5家,健康保险公司4家;中资公司为36家,外资公司为25家。人身保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共计40154家,较年初增加448家,员工共计41.7万人,较年初增加近3万人,营销员共计247.88万人,较年初减少3.3万人。

按照业务口径统计,20xx年人身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1万亿元,同比增长

5.13%。其中,寿险保费收入为1.01万亿元,同比增长4.24%;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为225.93亿元,同比增长19.02%;健康险保费收入为724.22亿元,同比增长14.63%。按照会计口径统计,全年人身保险公司保费收入0.96万亿元,同比增长6.85%。

按照会计口径统计,截至20xx年底,人身保险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9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7.17%。净资产为3300.49亿元,比年初增加3.3%。行业经审计的利润总额达到368.42亿元,同比减少50%。截至12月底,行业偿付能力溢额130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有1家。

二、20xx年人身保险监管主要工作

(一)推进结构调整,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0xx年人身保险监管坚持稳步推进结构调整,引导保险公司转变发展方式,成效明显。一是出台《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全面系统地规范银保业务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深化银保业务结构调整。在《指引》下发以后,江苏、河南、青海、福建、江西等地保监局高度重视,联合当地银监局第一时间转发文件内容,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确保了文件精神得到高效落实。二是向社会公布标准保费数据,引导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增强公司提升业务价值的主动性。三是坚持主要寿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月度报告制度和全行业季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结构调整动向。

20xx年人身保险市场结构调整指标持续改善,结构调整工作的成效逐步显现。除银保渠道负增长5.49%外,个人营销、专业代理、保险经纪、电话销售、

网络销售等渠道均保持了较快增长,特别是主要价值来源个人营销渠道同比增长了11.74%。传统保障性业务较快增长,意外险、健康险同比分别增长19%、14.6%。从新业务结构看,新单期缴率达26.84%,新单期缴业务增速较趸缴高3.6个百分点。10年期及以上长期期缴产品同比增长9.6%,占新单期缴保费比例提升至52.5%,较上年同期上升7.7个百分点。

(二)加强现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现场检查是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最直接的手段,20xx年保监会对人身保险市场的检查重点包括销售误导、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团险业务违规和资金管控问题。一是选择河北秦皇岛和安徽蚌埠两个地区开展集中检查。对两地全部15家人身保险公司的24家地市级分支机构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银保渠道问题比较突出,包括:销售过程中没有认真执行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办法,销售人员代客户签名、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客户信息不真实及回访不到位,账外向银行销售人员支付不当利益等。共计对18家机构罚款127万元,对13人罚款15万元,对15人予以警告,1人撤销任职资格。二是选择平安人寿和阳光人寿两家公司开展内控与合规现场检查。对平安人寿总公司及19家省级分公司、20家中心支公司、2家支公司、1家电销中心共42家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阳光人寿总公司及16家省级分公司、14家中心支公司共30家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对合众人寿、阳光人寿进行了精算现场检查,重点对法定准备金充足性进行了检查。

保监局在现场检查、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广西、厦门局规范保险公司向60岁以上客户销售保险的行为,要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销售过程全程录音,并且系统不得自动核保通过。浙江局针对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等特殊群体保险消费者实施特殊保护措施。广东局积极推动客户资料真实性工作,通过改造升级系统建立客户重要信息资料的系统自动校对、复核制度。天津、山东等保监局针对销售误导取证难的问题,建立销售误导举证责任倒置机制,对于客户销售误导的投诉,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黑龙江、海南、青岛局将客户回访作为重点治理环节,通过规范公司回访行为,初步建立误导纠偏机制。陕西局在现场检查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业务分类排查提高检查效率,利用专业软件查找违规线索,掌握检查的主动权。新疆局注重以查代训,通过轮岗换位,设立AB岗等方式,培养全面检查人才,提高检查效能。

(三)加强监测预警,防范系统性风险

20xx年寿险监管防范风险的主要工作有:一是利用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和季度预测等手段,及时发现并预警部分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苗头。二是落实季度分类监管和业务风险监测,分析公司异动指标,及时发现风险苗头。三是持续监测行业现金流变动情况,跟踪部分公司退保和满期给付,并对退保进行压力测试。四是启动退保数据月报制度,跟踪退保情况,防范现金流风险和群体性事件。五是做好产品动态监测工作,强化产品审查力度。六是推动公司落实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提高行业风险管理能力。

20xx年人身保险市场风险得到了有效防控。一是整体偿付能力充足。截至12月底,行业偿付能力溢额1300亿元。偿付能力不足的只有嘉禾人寿1家公司。为防范风险,保监会已对其采取暂停部分业务的监管措施。二是退保风险总体可

控。20xx年行业退保金快速上升,但没有出现大的突发性事件,得益于提前部署、果断处理,个别非正常退保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现金流充足,流动性风险较低。4季度现金流测试结果显示,尽管20xx年退保较快增长对行业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目前绝大部分公司均可通过退保压力测试,行业整体流动性充足。

(四)推动重点领域发展,服务和谐社会

20xx年,保监会积极推动人身保险业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一是推动养老险发展。积极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我国企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研究、探索养老保险发展模式。二是推动健康险发展。指导保险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医改有关工作;推动保险业积极参与基本医保经办工作;指导中国人寿做好奶粉事件医疗赔偿基金信息公开工作;支持平安健康开展保险业务创新,将健康管理融入健康险产品之中;批准人保健康试点开办可与健康险产品组合销售的分红型两全保险产品。三是推动小额保险发展。启动小额保险与村级扶贫互助基金相结合的试点,启动小额保险国别研究等工作。

人身保险业在拓宽服务领域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上海持续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开展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北京平谷区政府与人保健康以共保联办的形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新了保险业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方式。广东积极总结推广“湛江经验”,受到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并多次批示。江苏、河南、云南、贵州等地积极推动商业保险经办各类医疗保障业务,成效显著。四川推动小额保险发展成效显著,覆盖人数达到654万,在全国居于领先;在广元市旺苍县开展了小额保险与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的合作试点,在资阳市开展了“户户有保险、人人有保障”的小额保险推广活动,创新了小额保险运营模式。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研究,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整合原有产品监管规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强化产品监管力度和公司主体责任,促进人身险产品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启动《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起草工作,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利益。三是发布《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5月份在北京等五省市开展变额年金试点,已有2家公司推出相关产品。四是下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针对中邮人寿特殊发展模式,规范中邮人寿业务发展。五是下发《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合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六是加强产品、精算基础研究。完成《台湾寿险市场研究》、《变额年金研究》课题;开展产品专项调研、个人营销渠道利益分配机制研究和寿险公司利源情况研究。推动中国精算师协会成立经验分析办公室,以疾病发生率作为攻坚的重点,为促进健康险发展打下基础。七是加强养老、健康险研究。参与撰写社科院《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完成商业保险应对老龄化挑战课题研究报告,开展健康保险经营规律研究。

三、20xx年人身保险市场面临的挑战

客观的认识人身保险市场形势是行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前提。当前,人身保险业面临的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严峻,行业前些年粗放式高速发展累积问题的逐步显现,近期发展面临四方面挑战:

一是退保上升。20xx年人身险总体退保率达3.96%,较20xx年上升0.9个百分点;退保金额1771.6 亿元,同比增长56.6%,集中于银邮渠道、储蓄和理财型产品。前期销售不规范积累了销售误导风险、20xx年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万能结算利率将低于客户预期、外部经济金融形势未见明显改善等因素共存,预计20xx年人身保险市场仍面临较大的退保压力。

二是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20xx年以来,受资本市场下跌、上市公司向股东分红、公司业务发展消耗资本金等因素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下降,不仅中小公司偿付能力持续下降,国寿、平安等大公司偿付能力也显著下降,行业面临的偿付能力压力超过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的20xx年。截至20xx年四季度末共有11家寿险公司充足率处于100%~150%之间,较20xx年增加了6家。随着劳动力成本、手续费支出的不断提高,寿险公司经营成本仍在上升,行业资本补充渠道有限、资产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长期存在,20xx年人身险公司仍将面临较大的偿付能力压力。

三是产品竞争力不强。目前,分红险在寿险业务中占比超过80%,不仅寿险公司之间产品缺乏差异性,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也缺乏差异性。传统保障型、长期储蓄型产品受2.5%预定利率上限约束,价格偏高,对客户吸引力不足。以分红险为主导的寿险产品大多偏重投资理财,保障程度偏弱;理财功能在流动性和收益率方面也难以与其他金融产品形成竞争优势。20xx年,人身险业减去浮亏后的实际投资收益率仅为1.84%,投资收益率的劣势使得产品吸引力不足,也将抑制20xx年新业务拓展。

四是主要渠道面临瓶颈。个人营销渠道,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将加剧 “增员难、留存难”的困境,大进大出、低素质、低产能、低收入的传统个人营销模式难以为继。银保渠道,保险公司与银行浅层次的合作模式短期难以改变,经营成本高、渠道掌控力弱。电销、网销等新兴渠道进入高速发展期,但尚未形成新的增长点,且竞争日渐激烈。值得注意的是,20xx年二季度以来,行业新单保费开始出现负增长,并持续至年末,考虑到续期保费拉动作用递减的因素,行业增长压力较大。

20xx年,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十分严峻,人身险业主要渠道面临发展瓶颈、主流产品处于比较劣势的问题集中凸显,内外部因素交织叠加,人身保险业进入转型调整期,面临业务发展、渠道创新、风险防范等多重挑战。

四、20xx年人身险监管重点

20xx年的人身保险监管工作将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总体要求,以治理销售误导和防范非正常群体性退保风险为重点,着力改善行业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行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以防范退保风险为重点,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全力防范退保风险,维护人身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并长期坚持偿付能力监管,守住风险底线。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行业风险管理的能力。

二是以治理销售误导为切入点,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非现场分析,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从三方面着手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加大对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提示,揭示各种典型销售误导行为、通报信访投诉查处情况,指导行业协会建立治理销

售误导效果评价机制并择机定期向社会公布;梳理完善治理销售误导的监管制度,研究制定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处罚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人身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组织寿险公司对其销售行为开展全面自查工作,选择违规问题较多、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公司,组织各保监局对银保渠道、个人营销渠道和电销渠道开展销售误导专项检查。

三是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完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等突进引导行业发挥风险保障功能;审慎推进费率改革;支持行业创新营销体制,鼓励并规范新渠道发展。

四是以推动延税型养老保险为突破口,提升服务能力。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积极推广社保经办经验,支持商业健康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年金、养老险、健康险、小额保险等重点领域发展。

 

第二篇:北京金融年鉴20xx年保险市场状况

保险市场

20xx年,在全市经济发展平稳运行、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的形势下,北京保险市场保持较好发展势头,保险业务高开稳走,市场主体略有增加,业务结构相对稳定,产险效益明显改善,部分监管指标向好。

一、保险业务高开稳走

一是增长速度仍在高位运行。20xx年北京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以下简称保费收入。966.5亿元,居全国第三位,同比增长38.5%,为近五年最高。保险深度为7.0%,较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212.3亿元,同比增长29.1%;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754.2亿元,同比增长41.4%。二是增长速度呈现前高后低的趋势。受上年同期基数低开高走和各公司业务推动力度影响,保费收入增速持续回落,较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末分别回落了28.9个、10.8个和5.1个百分点。

二、市场主体略有增加

20xx年新增3家产险公司和3家寿险公司,在京保险分公司和直接经营业务的保险总公司达 88家。其中,产险公司35家,寿险公司48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再保险公司4家,初步形成了主体多元化、经营专业化、竞争差异化的市场格局。截至年末,行业总资产2 558.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71.2亿元。行业整体实力持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业务结构相对稳定

从财产险业务结构看,一是车险业务与非车险业务均保持快速增长。车险保费收入152.8亿元,同比增长39.5%,对财产险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90.3%,占财产险业务的72%,占比提高了5.3个百分点;非车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59.5亿元,扣除英大财产和出口信保公司影响后同比增长26.8%。二是商业车险是车险业务增长的主要动力。商业车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4.8%,对车险保费增长的贡献度达85.9%。三是非车险主要险种增速较为均衡。企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等主要险种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35.4%、36%和39.5%。

从寿险业务结构看,一是分红险和银保渠道仍是拉动寿险业务增长的主要产品和渠道因素。分红险保费收入501.6亿元,同比增长65.5%,对保费增长贡献率达94.3%,占寿险业务的74.1%,比重较20xx年提高9.1个百分点。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418.6亿元,同比增长50.1%,占寿险公司业务的55.9%,对增长的贡献率为63.5%,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二是寿险新单、续期业务均保持快速增长。寿险新单保费509.9亿元,同比增长46%,续期保费166.6亿元,同比增长42.6%。

从市场结构看,一是外资公司市场份额略有提高。外资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57.6亿

元,同比增长56.2%,市场份额16.3%,较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外资产险公司市场份额提高1.1个百分点,外资寿险公司市场份额提高1.7个百分点。二是产险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保费规模居前5位的公司市场份额共计 77.9%,提高了5.8个百分点。三是寿险市场集中度有所下降。保费规模居前5位的寿险公司市场份额共计 61.4%,同比下降

4.8个百分点。

四、产险公司经营效益明显改善

一是产险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7亿元,同比增长3.3倍,承保利润率4.3%,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但应当指出,北京产险公司今年能实现较大盈利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密切关系。二是车险业务扭亏为盈。车险实现承保利润3.3亿元,扭转去年同期亏损状态,承保利润率2.6%,同比提高

5.5个百分点。三是行业现金流增加。产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7.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7亿元;寿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9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5亿元。

五、部分监管指标向好

一是产险公司方面。综合赔付率61.2%,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其中车险综合赔付率64%,同比下降5.6 个百分点。业务及管理费用率15.8%,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手续费用率13.2%,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95.7%,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二是寿险公司方面。赔付支出有所减少,累计赔付支出104.1亿元,同比下降4.5%;其中,满期给付45.5亿元,连续24个月保持负增长,同比下降14.3%;年金给付34.6亿元,同比下降

2.7%。退保情况保持平稳,共发生退保金支出93.2亿元,同比增长0.5%;退保率3.3%,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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