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1]

山窝村自来水工程维修合同

甲方: 石井镇山窝村村委会

乙方:

山窝村自来水站覆盖山窝村和王大沟组等7个组,700余人人畜吃水,始建于19xx年,由于资金缺乏,年久失修,管道老化,已近三年未能供水,经村双委研究一致通过,山窝村现将自来水站工程对外承包进行维修,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窝村自来水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山窝村

3、承包范围:PE管道安装、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以实际工程为主)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xx年8月5日

2、竣工日期:20xx年9月4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肆万陆仟叁百捌拾元整(¥46380.00元),PE50管1800米,每米13元,PE32管1200米,每米7元,管道铺设1800米,每米5元,球阀50个,每个10元,井下电机1台,3280元,电器安装1800元。

五、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4、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5、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0.8米(埋管位置)。

六、质量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2、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3、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

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4、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七、工程款结算

施工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90%;扣留10%作为一年保修资金。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8月27日

 

第二篇: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1]

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库陂村委

施工单位:邹茶根

2008 库陂村委维修自来水 自来水维修合同 年11月

甲方: 库陂村委

乙方:邹茶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库陂村委下库陂自来水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库陂村委下库陂村小组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PE管道安装、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以实际工程为主)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

2、竣工日期:20xx年12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柒万圆整(¥70000.00元),总工程量约为水表157个.每个37元.PE63管1070米.每米25元.PE50管370米.每米13元.挖沟1500米.每米4元.球阀130个.每个15元.井下电机1台.7800元.人工费130天.每天60元.电线100公斤.每公斤19元,

第五条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0.8米(埋管位置)。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3、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7、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

签订合同后,设备进场付总造价的20%;施工进度完成50%付 30%;施工完工后付30%;验收合格后15%;扣留5%作为回访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人:库陂村委 承包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137xxxxxxxx 电话:137xxxxxxxx

20xx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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