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系统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

森工系统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等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深化教育改革为目标,以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突出骨干、均衡发展、提高质量为重点,通过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2、工作的原则

(1)统筹规划,集成高效原则。“十一五”期间的全系统教育行政干部及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要进行统筹规划,在总局教育局干训领导小组的整体安排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达到总体目标明、分段任务清、具体措施实、培训效果佳的目的,有效整合全系统校长培训资源。

(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原则。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培训提高名校长和骨干校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我系统中小学校长队伍实际状况,加强其教育理论转化为实践能力的培训。

(3)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原则。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各级校长对培训的实际需求,分别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实施分类指导。把学习理论、研讨问题、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广大中小学校长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遵循校长培训规律,积极推进校长培训制度、体系、模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促进校长培训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目标

通过分类分层实施培训,提高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理论武装头脑、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善于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林区中小学校长队伍。具体目标如下:

1、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十一五”期间全系统各类中小学校的新任校长和拟任校长的后备干部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新校长持证上岗。

2、按照教育干部培训规定,对已参加“十五”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在职中小学校长进行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培训),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学校管理行家。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参加党务工作培训的同时,参加教育干部全员培训。

3、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在全系统重点选拔和培养50名“森工系统中小学名校长”,造就一支中小学管理的领军队伍,使他们具有正确的办学思想、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在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提高、学校建设和学校管理研究方面成绩显著,所办学校在系统内外有较大影响。

    4、动员和鼓励全系统中小学校长参加学历水平提升进修。到20##年底,全系统小学校长专科、初中校长本科和高中校长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含在读)平均分别达到95%、95%、10%以上。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未达到专科学历的小学校长和未达到本科学历的初中校长均须参加学历提升进修。积极支持中小学校长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水平提升进修。

三、培训的任务和要求

1、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以校长专业发展为目标,以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为主要形式,开展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帮助新任校长及后备干部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熟悉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政策,具有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科学治校的意识和能力。

(2)了解当代社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以实施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树立与素质教育相符合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开拓知识视野,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髓,了解课程改革的基本方针和总体规划,熟悉课程改革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成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创新实践者。

2、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

每一位已经接受过任职资格培训的校长参加一次以新知识、新能力、新要求为主要内容,以集中研修、分散自学、教育实践为主要形式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校长的管理水平、治校能力进一步提高。具体要求:

(1)了解学科新知识,研究和掌握教育规律,能够将普遍的教育规律与自身学校的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科学治校能力。

(2)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3)了解学校发展规划,明确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意义,具备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学会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方法,形成科学的学校发展观,初步具备创办特色学校的能力。

3、中小学校长骨干培训

选拔80名左右的林区中小学校长参加以综合素质提高为目标的总局级骨干校长培训。骨干校长培训以集中研修、教育考察、教育实践、课题研究、跟踪指导为主要形式。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管理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显著提高,能在本地区教育实践中发挥出骨干辐射作用。具体要求:

(1)更新教育管理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科学基本理论,具有现代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评价观。在教育管理活动中,遵循客观规律,调整自身的角色,改变管理方式,把素质教育贯穿到教育管理过程中。

(2)熟悉国内外教育发展状况和趋势,特别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正确把握课程改革的内涵,做课程改革的促进者。

(3)掌握教育科研方法,具备设计、组织、实施教育研究课题的能力,形成和发展自己的风格或专长,在本地区的教育管理中发挥带动示范作用。两年内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论文。

(4)骨干校长应成为终身学习的先行者和示范者,带头不断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每年系统研读不少于50万字的教育理论论文或著作,并撰写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教育反思。

四、培训内容、类型与形式

1、 培训主要内容

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以提高校长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校长的整体素质为目的。

中小学校长培训应以在职或短期离岗的非学历培训为主。对不同类型的校长(指学校类型、任职时间不同等)应根据不同要求进行分类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应根据不同对象和林区校长的实际需要有所侧重。

2、培训主要类型

(1)任职资格培训

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新任校长原则上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已上岗的校长,在其任职半年内,应安排任职资格培训。培训要突出内容的系统性和实践性,以“应知”、“应会”为重点,使新任校长通过培训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培训执行教育部统一的指导性计划。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00学时。

(2)在职校长提高培训

提高培训主要是对已参加过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中小学校长,进行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和研究能力、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要立足林区特点,以主题培训为主要形式,做到专题学习与当前教育热点问题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校长自主参与相结合,采用菜单式、学分制、易校蹲点等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培训形式,满足校长多样化的需求。通过培训,更新校长的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研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3)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

以研修为主要形式,强调自学为主、学研结合。通过聘请专家学者作高水平的学术讲座、组织学术研讨、进行课题研究和成果交流、安排外出考察等方法,帮助校长进行理论方面的提高、实践方面的总结。

(4)学历提高培训

基本学历要求将作为任职的基本条件,在这基础上,鼓励中小学校长在“十一五”期间参加高一级层次教育管理类学历培训(小学校长参加教育管理大专学历教育、初中校长参加教育管理本科学历教育、高中校长参加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学历培训不计入校长培训学时。

3、培训主要形式

“十一五”培训要根据各局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在培训过程中应更多地运用案例分析、问题解剖、行为评价、体会反思、课题研究、现场教学、导师引领、校长沙龙、异地培训等多种教学方法。要积极创造条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培训工作,并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校长培训模式。培训主要形式为:

1)短期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

该形式主要适用于取得任职资格校长(含后备干部)的“应知、应会”培训。按照教育部“十一五”校长资格培训教学计划的要求,在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科学和学校管理理论知识的同时,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开展现场教学、教育考察、经验交流等形式,使新任校长尽快熟悉教育教学理论,了解学校管理的常规和规律,缩短他们的岗位适应期。

(2)菜单式课程培训

该形式主要适用于提高培训。培训中心要根据提高培训的课程计划要求,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有关教育理论和教育热点问题,选择培训主题,确定培训内容,提供培训菜单。校长可根据培训机构开列的学习菜单自主选修,实行学分制考核。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3)专题研修培训

该形式主要适用于提高培训和骨干校长研修培训。主要是对于列出的专题,进行案例分析、问题解破、现场教学、蹲点考察、办学分析、开设讲座、校长论坛、校长沙龙等形式进行讨论和经验交流。其模式有:以案例教学为核心的互动式培训;以校长自主参与为特征的实践性培训;以提高实际办学水准为重点的行为评价培训;以课题为载体的研究式培训;以突发事件为主题的应急性专题培训等等。

(4)远程培训

开设现代远程教育,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所提供的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教育干训资源和外系统的优质干训资源,开设及时性、多样性、动态性的课程,以解决我系统的优质培训资源不足的矛盾,构建多样性的中小学校长培训体系。

(5)业余自学

参训校长利用业余时间,五年内必须自修国内外教育名家有关著作和教育名著5本以上,并撰写1篇5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或读书笔记。

五、培训范围和分工

1、任职资格培训

由各林业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培训。

2、提高培训

由总局教育局、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各林业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落实好有关经费和政策措施。

3、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

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作由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具体负责实施。

六、加强培训工作的几点措施

1、规范校长培训管理

建立系统管理机制,由总局教育局、生态工程学院定期组织林业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例会,通报培训信息,交流培训情况;统筹管理、总体规划,对重点培训资源进行调配;开展校长培训专题研讨,形成区域性干训特色。

2、加强考核与管理

中小学校长的培训考核、鉴定和学习成绩,应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任职、晋级、年终考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总局教育局把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本着谁培训、谁管理、谁记分的原则,对于没有参加过规定培训或达不到培训要求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提拔,因工作需要急需提拔使用的,必须安排参加近期培训。

3、加强干训的科学研究

继续加强培训的科研工作,提高培训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学术水平,为培训提供依据,逐步提高培训质量。开展校长成长规律、培训规律、需求、特点、内容、方法、模式等的研究,及时总结研究成果,进行交流。注意对本地和外地培训工作的新进展、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的把握了解和研究。

4、严格培训登记制度

对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校长,由培训机构分工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的培训登记制度。五年内培训课时达到规定要求者,由培训机构核发培训合格证书。没有按计划接受培训或没有达到培训时数的中小学校长,以及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年之内进行补修补考。期满仍未能取得合格证书者,不能继续担任校长职务。

 

第二篇:吉林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

吉林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

附件5:   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

项目省培训计划

一、培训时间:

 20##年  6      日— 20##年  9      

二、教学计划:

(一)学时分配及课程结构

1、统一必修课与项目省必修课:总时长为   26  小时(     分钟),课程如下表:

2、个人选修课:总时长为  7   小时,请学员自主选择,无统一课程表

3、作业题:共计    3 道。

4、研修成果:共计1篇。

5、专题研讨:共计  1   次。

(二)考核环节权重安排

本班由项目省自行负责考核。

1、必修课   26   小时,占考核权重的   78  %。

2、个人选修课  7   小时,占考核权重的  12   %。

3、作业题  3   道,占考核权重的  50    %。

4、研修成果1篇,占考核权重的     %。

三、学习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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