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事项:

XX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案件中,贵院经过审查XXX公证文书,裁定强制执行,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XX,系申请人享有担保物权之财产,该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终止执行该标的。

事实和理由:

事实:

理由:贵院执行案涉标的将导致申请人在实体上丧失对执行标的的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即依照20xx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贵院依据法律做出裁定,终止执行案涉标的。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件:

证据清单

 

第二篇:申请执行人樊xx与被执行人xxx大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樊xx与被执行人xxx大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雁仲执字第00074号

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樊xx,男。

被执行人xxx大学,住所地西安市xxxx。

法定代表人张xx,系该校校长。

申请执行人樊xx与被执行人xxx大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陕劳仲案字[20xx]152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樊xx于20xx年x月x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xx年x月x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后,表示愿意履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要求被执行人为其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20xx年x月期间的社保的请求,并同意被执行人支付17000元作为补偿,嗣后,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了17000元案款及本案执行费500元,本院已将17000元退付给申请执行人樊xx,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定如下:

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陕劳仲案字[20xx]152号裁决书第3项执行终结。

审 判 长 何 燕

代理审判员 文 丛 达

代理审判员 闫 伟 忠 二020xx年x月x日书 记 员 周 欢 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