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心城区20xx年度供地计划

成都市中心城区20xx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目的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

为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抓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加强土地供应统筹管理,推进实施交通先行、产业升级、立城优城、统筹城乡、全域开放“五大兴市战略”,为我市“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提供支撑,按照国土资源部20xx年对全国房地产调控精神,编制成都市中心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下同)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我市中心城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我市“科学发展、领先发展”的发展取向,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坚持以“五大兴市战略”为工作抓手,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

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把握好土地与城乡统筹、土地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合理调整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2. 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总量,有效盘活存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3.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4.供需平衡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5.“立城优城”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城改造(以下简称“北改”)工程,改变城北片区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推动城北片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6.有保有压原则。对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项目要全力保证,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xx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12.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xx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1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3公顷,住宅用地240.7公顷(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2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xx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东北部成华龙潭工业园区和南部天府新区新兴镇;保障性住房用地(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各方位综合考虑原则,在北面、西面和南面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选取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为便利、整体配套相对成熟的地块保障供应;商服和商品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重点保障成温邛快速路、天府大道延伸线、红星路延伸线、大件路外绕线(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沙西线(新)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四)住房用地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

20xx年度中心城区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40.7公顷,其中不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部分供应量为212.7公顷,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20xx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约211公顷)的编制要求,较20xx年中心城区(不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住房用地实际供应总量(193.4公顷)增长10%。240.7公顷中,保障性安居工

程用地共26.7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约144.6公顷,二者共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1%,20xx年度我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总量符合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按照中央下达我市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14700套的要求,安排20xx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计划共计26.7公顷,做到土地供应“应保尽保”。

四、政策导向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严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安排落实本年度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一)保障住宅、商服用地供应,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形成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体系。

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供应。继续优化和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引导住宅、商服均衡发展,引导社会投资向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转移,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品质。

(二)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优先保证优质重点产业土地供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切实保证土地资源向优质重点产业倾斜,始终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确保优质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大力保障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按照市委“五大兴市战略”中关于实施“交通先行”的战略方针,重点保障成温邛快速路、天府大道延伸线、红星路延伸线、大件路外绕线(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沙西线(新)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强化综合交通通信枢纽建设,构建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传输系统。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中心城区功能优化、疏解和提升,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城北片区、城东片区和城南片区发展。

积极推进城北片区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改”工程,改变城北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优先保障交通、市政、产业、环境等用地需求,推动城北片区主营业态升级。

加快城东片区发展步伐,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交通枢纽路网。

优化城南片区结构布局,进一步加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聚集发展中央商务、金融机构总部办公、文化行政等高端服务产业,完善包括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的交通系统。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经信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作为、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 土地供应上,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培育和完善土地市场,采取多种手段、有节奏地均衡供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异常信号及波动,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及时互通办理结果,主动衔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时供应。

(四)强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监管水平

严格监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报备工作,确保供地和建设等相关数据与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系统,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构建防治土地闲置长效机制。

温江区20xx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编制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指温江区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基本要求,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成都市温江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供应总量及结构

温江区20xx年度本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800 亩(253公顷)以内。

(一)经营性用地面积为1500亩,包含:商业用地500亩,住宅用地1000亩。

(二)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1000亩,主要是科技园区内用地。

(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300亩,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亩;交通运输用地100亩;

(四)保障性住房(新居工程)用地面积为1000亩。 (五)20xx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经营性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用地以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给;公共设施与公共管理服务等其它用地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给,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

四、政策导向

(一)本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温江区20xx年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优先和适度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三)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三大功能片区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确

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包括重点产业、基础设施、交通等项目重要用地优先供应。

(四)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确保电子通讯、生物医药、食品饮料产业高端化工程项目的土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园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三大功能片区、镇街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发改、规划和国土部门等部门,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

成都市青白江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目的

为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和谐安居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使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良性发展。同时科学统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化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编制本计划。

(二)计划意义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既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期、上升期,更是攻坚期、破难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推动我区经济及相关产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编制依据

本计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xx年)》成果等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进行编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新型工业领先区、物流商贸核心区、文化发展特色区、生态田园示范区、宜人和谐幸福区”发展战略,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计划按照城乡统筹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需平衡原则、有保有压原则编制。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结合我区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按照“三集中”原则,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力争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居于全国领先,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xx年度青白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

203.99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xx年度青白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56.93公顷,商服用地104.72公顷,住宅用地38.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成果及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20xx年度土地供应北部新城指标约占23.04%,工业集中发展区指标占11.37%,现代物流与商贸园区指标占65.59%。按照“三个集中”的原创,产业用地集中于现代物流与商贸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

四、政策导向

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区定位,构建中心城、新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

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一)优化空间布局

1.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主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主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土地供应重点放在重点功能区;除必要的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必需的城市改造整治项目和国家需要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外,主城区的中心地区不再新增供应土地。支持加快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严禁在已经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新增各类建设用地。保障重点新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支持新城、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突出重点新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等区域土地供应梯度和时序,有效落实区县功能定位;通过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结合重点开发地区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

2. 土地供应向基础设施用地倾斜,扎实推进北部新城建设。推行办公用地、科教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合理供应产业用地和理性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推行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模式。

3.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辖区小村镇建设,结合所在乡镇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优先安排和增加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向小中型普通住宅大力倾斜,保证一定比例的廉租房用地。增加现代服务业充分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1. 基础设施用地。筑牢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基础,加快道路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政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满足重点公路干道建设及郊区路网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2. 产业项目用地。按照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市、区两级战略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功能区规划,推动政策、资金、土地等各类资源向功能区倾斜的目标,优先确保现代物流功能区等市级战略功能区和冶金建材产业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区等区级功能区基础配套项目用地供应,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3. 住宅商品房用地。重点发展价格适中和中小套型的商品房,切实解决刚性需求购买人群的住房问题。适度发展高端商品住宅,形成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中高端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比例协调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 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市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 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

3. 按照“三个集中”要求,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以规划为引导,促进工业项目向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二是建立企业准入制度,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凡入驻我

区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三规”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准入条件,不得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单独选址。对新入驻的项目和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成都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20xx年修订)》,严格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分期分批供地,对未建成投产、达到投资强度和税收相关标准,不得新增用地。三是注重产业引导,科学节约集约用地。

4. 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过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科学发展所需土地供应。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及时清查闲置土地,确保有效供应。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区发改、规划、建设、房管、经信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区政府,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

2. 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协调和通报制度。为保证

20xx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区国土局会同区发改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经信局、交通局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区国土局、区发改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向各相关部门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3. 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各相关部门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于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执行好的部门,在当年机动指标或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部门,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公布实施《龙泉驿区20xx年度国有建

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

区政府: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35号)要求,我们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了《龙泉驿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报请审定。

一、计划指标情况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28.29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428.29公顷(6424.35亩)中,商服用地19.0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15.93公顷,住宅用地89.69公顷(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安置房)32.11公顷,商品房用地57.58公顷,包括中小户型住房用地40.3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7.25公顷,特殊用地0.62公顷(详见附表1、2)。

二、请示事项

按照国土资源部“117号”通知要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需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上公布,并报市国土局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资源部。因此,特报请区政府批准公布实施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xx年度成都市新都区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种十分有限的自然资源,又是一项重要的资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地矛盾将会日益突出,加强土地资源供需平衡研究是为了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更好的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计划的目的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参与对成都市新都区内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20xx年年度供地情况和20xx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新都区20xx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二)计划的意义

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20xx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新都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特别是0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三)计划的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政策依据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 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 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 号);

(1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 号);

(1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 号);

(1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 号);

(1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 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 号);

(16)《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 号);

(1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 号);

(18)《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3、技术依据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7)《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xx年)》;

(8)《成都市新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成都市新都区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10)成都市新都区土地二次调查成果数据;

(11)《成都市新都区区域体系用地布局规划(2009-20xx年)》;

(12)成都新都工业园区、家具产业园区和北部商贸城等工业园区项目分布图(20xx年最新版);

(13)20xx年新都区各部门、各乡镇用地项目供地需求。

(四)计划编制的适用范围

成都市新都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全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编制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基本要求,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成都市新都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

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新都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1、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2、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3、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

严格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划拔用地目录》控制划拔用地范围,保证重点项目用地的供应,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土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集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切实稳定住房价格,落实城市住房供应,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确保年度计划期内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三类住房用地”供地指标不低于当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4、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新都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20xx年新增供应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5、规范供应的原则。

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对不符合供地政策用地一律不予供地;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鼓励自来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收费公路等有合理收益和投资回收能力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6、持续利用原则

土地利用不能只顾眼前而不顾长远,不能只顾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不顾生态效益。同时,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更应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实现土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计划编制的适用范围

新都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新都区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成都市新都区20xx年度本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60.09公顷(5400.96亩)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xx年度本区国有建设用地360.09公顷(5400.96亩)公顷。其中,商服用地面积为68.00公顷(1019.67亩);工矿仓储用地158.75公顷(2381.28亩);住宅用地为129.47公顷(1941.96亩),其中:商品房用地119.96公顷(1799.26亩),其他用地9.51公顷(142.70亩);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为3.87(58.05亩)(详见表1)。

表1 成都市新都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成都市中心城区20xx年度供地计划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布局整体思路

按照“工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的原则布局国有建设用地。以新都镇、省级工业园区-成都新都工业园区和重点镇(大丰镇、三河街道和斑竹园镇)建设为重点,优先保障各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促进产业园区的发展。

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新都区与各乡镇的联系,形成以新都镇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的一个增长极。

2、新都区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xx年计划供应的类别来看,主要以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为主。

(1)商服用地

全区商服用地供应主要计划分布于斑竹园镇、大丰镇、龙桥镇、军屯镇、三河街道、木兰镇以及石板滩镇,以北部商城总部经济和家具园区为中心。优先支持商务中心区和金融项目建设用地供应,20xx年新都区预计供应商服用地面积为68.00公顷。

(2)工矿仓储用地

20xx年计划供应的工矿仓储用地,主要以保障成都新都工业园区和家具工业园区的供应为主,分布于新都镇、石板滩镇、泰兴镇、龙桥镇、斑竹园镇和新繁镇。保证20xx年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和支持西部机电装备制造工业和家具和食品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严禁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20xx年新都区预计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158.75公顷。

(3)住宅用地

20xx年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除清流镇外,其余各个乡镇均有计划。包括各个乡镇的旧房改造、新建商品房供应和其他住宅用地。20xx年新都区预计供应住宅用地面积为129.47公顷。其中商品房119.96公顷,其他用地(农民拆迁安置房)9.51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xx年计划供应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大丰镇和三河街道,主要是环城生态带和养老院等。20xx年新都区预计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3.87公顷。

3、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新都区计划土地供应量为360.09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346.71公顷(含工矿仓储用地158.75公顷)。各乡镇拟供地情况如下(见表2):

新都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149.29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149.29公顷(含工矿仓储用地140.96公顷);新繁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12.39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12.39公顷(含工矿仓储用地5.97公顷);三河街道计划土地供应量为18.63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7.81公顷;泰兴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24.70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24.70公顷(含工矿仓储用地11.82公顷);斑竹园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39.16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39.16公顷;马家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8.93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8.93公顷;龙桥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13.43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13.43顷;大丰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47.59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45.23公顷;石板滩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4.43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4.43公顷;木兰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6.62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6.62公顷;军屯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31.53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31.33公顷;新民镇计划土地供应量为3.39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为3.39公顷。清流镇20xx年无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表2 新都区各乡镇20xx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汇总表

单位:公顷

成都市中心城区20xx年度供地计划

成都市中心城区20xx年度供地计划

成都市中心城区20xx年度供地计划

根据各乡镇分布来看,20xx年国有建设用地主要集中于新都镇、大丰镇、斑竹园镇和军屯镇,分别占全区总计划供应面积41.46%、13.22%、10.88%和8.76%。其余乡镇的用地均不超过总用地的8%。

图1 20xx年新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乡镇分布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新都区20xx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中的商品房、工矿仓储用地等用地计划以出让方法、供给,住宅用地中的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棚改用

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出让供应的主要是商服用地、商品房住宅用地及工业用地,一般以招拍挂方式供给。

(五)供地计划市场分析

1、成都房产市场分析

20xx年,成都新建商品房供应充足,供大于求;新房成交量稳步上涨,二手房成交量经历大幅上涨后回落至正常水平;商品房成交价格连续6个季度上涨。总体而言,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向上趋势明显。

20xx年,成都市一圈层新建商品住宅供应量充足,成交量稳步上涨达到并超过调控政策实施前的水平,商品住宅成交价格连续6个季度上涨,二手房成交量受年初政策发布的持续影响,集中爆发后继续在较低位保持平稳。

20xx年,二圈层区县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5914元/㎡,环比上季度上涨2.00%,同比去年同期上涨5.29%。其中龙泉驿同比上涨较大,上涨10.17%,其次双流、新都、温江同比分别上涨4.85%、

4.44%和4.22%,郫县同比上涨2.54%;二圈层各区县均价相较于第三季度均环比上涨,其中龙泉驿环比上涨4.01%。二圈层住宅价格相比一圈层仍有较明显的优势,受房产市场回暖影响,一圈层内新房价格相对高企,供应紧张,加上限购、贷款收紧等政策因素,刚性需求势必在二圈层释放;并且,成都轨道交通持续发展,二圈层交通状况持续改善,可以预见,20xx年二圈层房价继续上涨的可能性较大。

2、土地交易市场分析

20xx年,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土地供应规模略有下降,全市成交价格同比有所上涨,全市流标宗地数较去年有所下降:一圈层土

地成交量合计248.9万平方米,相对去年的333.8万平方米有所下降;二圈层土地成交量合计519.2万平方米,相对去年的437.2万平方米有所上升;三圈层土地成交量合计426.7万平方米,相对去年的698.9万平方米有所下降。

20xx年随着房产市场的回暖,开发企业竞地意愿继续增强,继而推高成交地价,尤其是第二、三季度供应的几宗住宅用地,区域条件较佳,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成熟,再加上楼市整体回暖,造成住宅用地楼面地价水平上涨较大。20xx年一圈层土地平均成交价格达到1053.72万元/亩。随着一圈层房产市场的回暖,二圈层成交价格上涨趋势比较明显。20xx年二圈层土地平均成交价格为304.24万元/亩。20xx年一圈层房地产市场回暖的影响随着圈层的扩大逐步减弱,但仍对三圈层土地市场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20xx年第三季度成交溢价率达到272.94%,创历史新高。20xx年三圈层土地平均成交价格为175.61万元/亩。

3、相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即“国五条”,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另外,中央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正

确认识“小产权房”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坚决查处“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行为;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20xx年度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各项房地产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努力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4、新型城镇化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推动我国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城市化战略格局。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即将出炉。(1)在土地管理方面,将坚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完善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强化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经营性用地将不再由政府直接征地,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开发商直接谈判地价。同时,严格耕地总量保护。(2)建设用地市场改革方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要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要缩小征地范围,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3)集约城镇用地方面,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

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5、新都区“北改”进展

(1)20xx年“北改”情况

20xx年,新都区以百里中轴、南丰片区改造和环城生态区建设为重点,以重点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快实施74个“北改”重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更新,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个。20xx年基础设施计划投资6.28亿元,已完成投资

6.8亿元。片区旧城更新——20xx年旧城改造项目共计11个。年内计划投资4.87亿元,已完成投资5亿元。公建配套设施和生态环境更新——20xx年实施公建配套和生态项目26个。年内计划投资5310万元,已完成投资5500万元。

(2)20xx年新都区“北改”规划

20xx年旧城改造持续加力。今年新都区计划投资15.9亿元继续推进南丰片区企业自改、文化街片区、粮食仓库片区、核工业厂、水韵新城等旧城改造项目。力争完成华通实业改造项目;文化街片区改造等15个项目实现主体施工;粮食仓库片区改造完成拆迁启动建设。

20xx年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计划投资10.6亿元,实施商贸大道、王贾大道、金新路等道路建设。计划投资0.5亿元继续实施五龙110千伏输变电站等3个电力设施工程的建设。在编制完成《北湖湿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北湖及湿地全域建设,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和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区。

20xx年新都区“北改”片区今年计划投资39亿元,实施成都保润国际电子商务城等29个重大产业项目。

6、新都区经营性用地供应分析

(1) “北改”计划的深入实施,为新都区的土地市场提供重大的活力。经过2年的建设,位于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的中国西南最大的皮革城已动工修建,实现北部商城现代商贸功能区和全球家居CBD双双建成千亿产业园区,新都区将打造成一个“产城一体”的北部新区。

(2)从成都市20xx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来看,整体呈一定回暖趋势。二圈层2013的房价和成交量也有上升,为新都区商品房土地的供应提供了机遇。

(3)根据近三年新都区供应经营性用地面积以及市场存量商品房的影响,考虑到市场待销商品房的影响,年度新增土地供应需求应为110公顷,按照土地需求与供给1:2比例测算,新增上市的土地应不低于220公顷。

(4)工业用地用地。20xx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区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根据20xx年工业用地招商计划和全区加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历年存量土地以及20xx年拟报征土地,按照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实际要求,预计20xx年工业用地供应计划。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本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新都区20xx年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机电装备制造业,加快建设“西部机电装备制造工业新城”,推动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土地

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

3、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园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三)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突破口,以建设两条示范线、三条生态带、五大产业园区为路径,构建“北部新城城市重点发展区”为核心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中心区,构建“新繁、石板滩组团”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构建“成德、成彭、蜀龙、成青四条走廊”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发展动力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最终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乡空间格局。形成新都“198”生态及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西部机电装备制造工业区、成都全球家具建材CBD、西部公路物流枢纽(北区)五大产业功能集聚区。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中心城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中心城土地供应重点放在边缘集团和重点功能区;新增供应优先考虑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城市改造整治项目和国家需要的建设项

目用地。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新都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工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六)提升城市功能

全面推进区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强化中心城市功能,完善设施、打造环境、塑造形象、提升功能。逐步进行旧城改造,提升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开辟新型城市化道路,高起点、高质量开发建设一批区位优势明显、城镇布局合理、带动效应较强的中心镇。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市、区县共同实施土地 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市发展改革、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区县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一)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土地供应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等部门要根据各区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用地落到地块。对于未列入计划的

地块,原则上不予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但对已经完成地块前期开发的经营性用地、城市功能性设施用地、新兴产业用地在供地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调整供地结构的,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区国土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等部门汇总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

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及时作出说明。

(三)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

计划实施中,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优先安排公益设施用地需求,根据市场需求逐步供应经营性用地,注重控制大套型高等商品房的供地规模,工业用地以仓储用地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政策。

(四)加强协调配合,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区国土、住建、工贸、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区国土资源局和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切实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各个部门要进行多沟通,

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区国土资源局和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区区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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