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北京市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加强土地供应统筹管理,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实施,加快“世界城市”建设,为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本市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xx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65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200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3300公顷。

(二)用途结构

20xx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交通运输用地10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公顷,特殊用地1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00公顷,住宅用地2550公顷,商服用地550公顷。

北京市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

单位:公顷

北京市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空间布局

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约占全市供应总量的85%;规划新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约占全市供应总量的60%;城南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约占全市供应总量30%;西部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约占全市供应总量的15%。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适度加大住宅、商服用地供应量,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体系。

进一步加快土地储备开发项目供应速度,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先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50%,大力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需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供应。

进一步加大商服用地供应量,优化和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引导以住宅开发为重点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向住宅、商服均衡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投资向商业、服务业转移,积极推进首都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继续保障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保障北京新机场、轨道交通、公路、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驻车换乘停车场及一般社会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全面推进公交城市建设。保障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三大水系生态环境改善用地供应。

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环卫设施、环境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公共物流设施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

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优先保证高端产业功能集聚区土地供应,重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用地需求,推动创新发展。

加快推进中关村自主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和南北两个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强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用地支持,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大力支持研发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世界领先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

重点推进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等高端产业的用地供应,引领首都现代制造业与软件信息产业的升级发展,重点保障中关村软件园、生命科学园和环保园、首钢基地、金融街扩区、丽泽金融商务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金融后台服务区及各级开发区用地供应。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中心城功能优化、疏解和提升,土地供应进一步向新城地区、发展新区倾斜,促进城乡结合部、城南、西部等薄弱地区发展。

积极推进通州新城建设,优先保障重点新城交通、市政、产业、环境等用地需求,提升新城功能,加快中心城区人口和产业向新城疏解。

加快城南地区发展步伐,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着力提升南中轴路沿线及重点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水平,保障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用地供应。

推进西部地区建设,落实空间布局,重点推进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建设,优先支持新兴替代产业用地需求,加快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提升京西生态品牌。

强化土地利用政策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优先支持重点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统筹升级、农民回迁安置房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改造。

三、计划执行

(一)指标管理

本着“全市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实行分类管理,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项目和全市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预测性指标2480公顷,实行全市统筹安排;住宅用地(不含中央单位)、商服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等约束性指标4020公顷,分解落实到区县和具体地块。

(二)实施措施

区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落实供应计划地块公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将年度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矿仓储用地项目分批次向社会公布,按计划实施。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各区县政府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市国土局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合理把握土地供应时序节奏,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7月底,全面完成20xx年新开工2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力争在前三季度完

成全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任务。未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区县,原则上不得再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三是增强区县政府土地供应主导性,确保计划实施。区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导作用,优先将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统筹安排土地储备开发和供应,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实施。

四是加强沟通和协调,完善计划实施联动机制。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规划委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区县政府在计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区县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

五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建立计划执行奖惩机制。鼓励存量土地供应,严格控制新增土地供应,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于存量土地使用多、年度计划执行好、耕地占补平衡完成较好的区县,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时给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存在违法用地的区县,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时予以核减。

六是强化土地市场监测,健全计划调整机制。各区县政府应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按季度报送本区县计划落实情况。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规划委要加强土地市场监测分析,定期召开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分析会,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市国土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北京市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区县指标分解表

北京市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第二篇:旅顺口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旅顺口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合理利用、优化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旅顺口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调结构、保民生、促增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保护资源、有利于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确保土地供应和市场需求平衡为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xx年度旅顺口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425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数量和构成比例

20xx年度旅顺口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0公顷,占4. 7 %;工矿仓储用地128公顷,占30.1%;住宅用地230公顷,占54%(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3.9公顷,三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低于7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公顷,占4. 7%,交通用地22公顷(不含违法补办手续项目),占5.3%,特殊用地5公顷,占1.1%。

3、国有建设用地来源

利用存量建设用地40公顷;利用以前年度征转用土地198公顷;利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187公顷。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合理配置房地产土地供应结构。

稳定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

力,稳定住宅用地供应,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确保三类保障性及各类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不超过14公顷;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保障公共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镇承载能力。

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用地,合理配置工业用地供应结构。

结合辽宁沿海经济带和大连全域城市化建设,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用地供应,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是对旅顺口区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土部门提前参与指导项目方案编制,强化年度计划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把住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供地方式和供地数量“四关”,确保将有限的用地计划用在刀刃上。二是加快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清理工作,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区储备领导小组会,协调关系,及时解决储备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建立土地储备项目审核机制,科学确定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成本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合理有效的控制区域地价水平。四是进一步缩短招拍挂审批手续的办理时限,对具备招拍挂条件的项目及时召开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交易委员会会议,通过后立即开展招拍挂工作。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旅顺口国土资源分局

二Ο一一年三月九日

旅顺口区20xx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旅顺口区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时间:20xx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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