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单位证明

付款单位证明

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兹有数量。 付款单位名称:杭州康飞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付款单位税号:330125768225602

付款单位帐号:824201000008381563 地址:余杭区塘栖镇水北 电话:开户行:余杭农村合作银行塘栖支行

付款单位证明

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兹有数量。 付款单位名称: 付款单位税号: 付款单位帐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付款单位证明

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兹有数量。 付款单位名称: 付款单位税号: 付款单位帐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付款单位证明

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兹有数量。 付款单位名称: 付款单位税号: 付款单位帐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第二篇:国家税务局开票所需要的单位付款方证明

付 款 方 证 明

太仓市国家税务局第 税务分局:

兹有 日,为我(单位/个人)提供税货物/应税劳务),价款计人民币 元。需申请代开#5@p。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付 款 方 证 明

太仓市国家税务局第 税务分局:

兹有 日,为我(单位/个人)提供税货物/应税劳务),价款计人民币 元。需申请代开#5@p。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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