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计划20xx

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为响 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 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 作,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使全体师生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歧视、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今年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根据教体局对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师生之间、生与生之间、校与校之间、家长与家长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争创民族团结模范集体。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使全 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校长为组长, 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及年级组长为成员的“民族团结教育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主要抓,全体师生共同受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认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国家繁荣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巨大作用。

3、加强学习,提高全体教师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选编》,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

4、设置课程,强化教学

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至少8节,三、四年级以《中华大家庭》、

五、六年级以《民族常识》为教材,确立和确保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

5、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促使学生了解传统民族体育项目,以继承民族体育精神。

6、做到“七个”结合:

(1)民族团结教育与德育相结合

(2)民族团结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

(3)民族团结教育与校园文化相结合

(4)民族团结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5)民族团结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6)民族团结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7)民族团结教育与学校当地民族特点相结合

7、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十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民族团结”专题讲座。(全校师生、五月中旬)

(2)让学生读一本或一篇关于民族团结的书或文章,并写下读后感。(三至六年级,六月中旬前完成)

(3)让学生写一篇关于民族团结的作文。(五、六年级,三月上旬)

(4)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故事会。(三、四年级以班为单位,九月份)

(5)举行一次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演讲。(以五六年级为主,十月上旬)

(6)组织学生看一次民族团结的专题片。(以年级为单位组织安排)

(7)教会学生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

(8)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文艺汇演。(全校,六月份)

(9)开一次主题班会活动。(以班为单位,十月份)

(10)出一期民族团结专题黑板报。(十一月份)

8、做好民族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加强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团结与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9、开展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 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倡导在工作中互相支持、 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心的团结协作精神。充分利用友 好学校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 会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北湖做出贡献。

10、利用晨会、班队会、《品德与生活》课堂、《品德与社会》课堂、校园电视、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站、校园文化墙等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青铜峡市第五小学

20xx年2月26日

 

第二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三)宣传涉藏维稳思想。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地揭露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广大群众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利用宣传横幅、公示栏、传单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

(二)认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沿街单位要在楼宇内外悬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横幅或条幅、制作宣传橱窗。

(三)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集活动。征集反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弘扬时代旋律、歌颂伟大祖国、展现民族文化、讴歌美好生活的原创歌曲、图案、文学作品、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有奖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以此宣传人文特色,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开展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民族工作干部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为做好新时期农村民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科室在总结历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强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对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和整改。对好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在全局系统进行交流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月各项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参加活动;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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