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监督注册号:

如皋市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名称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日 期

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项目已在我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号: )。

为了规范对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行。 一、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监督注册的项目信息,基础类型为____,结构形式及层数为____,建筑总面积为____,造价为____,并填写表A.0.1。

表A.0.1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信息汇总表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二、监督组织

我站委派以下同志为该项目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

表A.0.2 项目质量监督组成员

工程监督检查中,欢迎对我站监督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3-87654321。

三、监督方式及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组将重点对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中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环境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重点监督,相见表A.0.3

(一)监督方式

根据监督工作开展需要,本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以及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并辅以必要的检查手段实施监督检查:

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

3、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抽查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过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5、抽查地基处理、桩基、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幕墙等重要子分部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具体见表A.0.3

1、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桩基检测数量和结果、桩基验收记录、地基基础验收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电线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混凝土强度评定情况等;

2、抽查梁、板、柱钢筋安装质量,重点是结构主要受力节点、悬挑构件等部位。

3、抽测主要受力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结构受力钢筋接头力学性能,现场抽测框架梁柱混凝土强度;

4、抽查重要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5、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主要监督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检查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施工单位签署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估报告、设计和勘察单位签署出具质量合格文件等情况;

6、对检测单位检查: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站,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

1 、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

(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表;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2、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送达我站,接受监督检查。

3、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监督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4、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2)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4)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站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表A.0.3 质量监督的要求及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四、有关要求

(一)当工程施工到以下环节时,有关责任单位应电话通知工程监督组: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督组。

2、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二天通知监督组。

监督组将结合工作安排及工程实际状况决定是否到场进行监督。

(二)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前七天前将验收时间、地点书面通知监督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监督组将按照验收时间、地点到场进行监督。

(三)其他事项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时,责任单位除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外,也应第一时间报告监督组。

2、工程质量检测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合同,一个单位工程原则上委托一家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节能方面的设计修改变更,应按规定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监督组。

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责任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并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规定对施工质量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发生质量问题的,应认真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出现严重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督组。

五、监督检查处理

质监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有关技术标准等行为时,其监督工作程序为:

(1)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等,责令整改;

(2)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监督登记表》;

(3)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4)督促责任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责任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 章)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注:1、对于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如需对监督工作作进一步明确的,可制定详细方案做为本方案的补充。

2、本方案一式4份,质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

 

第二篇: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及计划样本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及计划样本

LZJ08-02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及计划样本

制定人: 制定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马爱民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LZJ09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及计划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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