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期,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们调查组,围绕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县政府领导思想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度逐步健全,政策不断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有序推进,成效不断显现。我县从19xx年开始实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多年来,全县已经形成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惠民、利民,有效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的稳定。目前,各项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经过一系列的实践、探索与改革,目前已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运行体系。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开。从19xx年***开始实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基金结余到收不抵支的艰苦历程。截止20xx年5月底,参保单位145家,参保职工19526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1769万元,发放养老金3828万元。基金收入合计为1844万元,基金支出合计为3982万元。基金亏损21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xx年7月成立,稳步扩面,截止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参保单位30个,参保职工2431人,月应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30万元,月应发放养老金100余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809万元。医疗保险体系逐步建立。20xx年8月起,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目前,共有参保单位464家,参保职工34000人。征收基金1142万元,支出基金117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686万元。从20xx年7月起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截止目前,参保人数为55085人,基金收入818万元,支出基金万元,累计结余基金万元。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年开始实行企业失业保险制度,年月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止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1860人,现有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较好地保障了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日趋健全。20xx年6月开始实行工伤保险,目前,参保单位62个,参保人数9276人,累计享受工伤保险人,支付工伤保险金万元,确保了受伤职工“伤有所补”。现累计结余工伤保险基金万元。20xx年7月实施生育保险以来,政策逐步完善,待遇标准逐步提高。目前生育保险费按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补贴标准为元。现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8341人,累计为名生育女职工提供保险待遇万元,维护了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现累计结余生育保险基金万元。

2、社会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有效。经过不断探索、完善,我县社会保障工作政策体系日趋健全,办事程序严格规范,工作合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建立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参保激励机制,推行了退休人员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制度,建全了各项待遇保障水平随社会平均水平提高而相应提高等政策,为社会保险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劳动部门制订了《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去年在全国社会保险内控制度检查中,我县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得到了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小组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体系。对年初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股室、到个人,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岗位有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社保经办机构把社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建立专账,由专人负责;严格资

金发放手续,严格审计监督,每年均要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有关社保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提高了社保基金运行的安全性。

二、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社会保障工作现状看,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1、认识尚不到位。有些单位对社会保障重视不够,市直单位和我县部分有能力缴费的单位存在拒缴或拖欠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特别是部分单位领导缺乏社会保障意识,存在认为参保不如给职工发福利的短视思想,有部分单位领导以上级部门未拨付专项资金为由拒缴社会保险费;一些企业对职工的社会保障缺少责任感,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少缴、漏缴或拖欠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民工只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宁愿多拿点现钱,不愿参加养老保险;有的职工考虑务工流动性大,参保不连续,加上享受保险待遇门槛较高,没有参保积极性;这些直接影响参保率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

2、收不抵支严重。今年止五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384万元,支出543万元,亏损159万元;企业养老保险收入1844万元,支出3982万元,基金亏损2138万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一旦基金支付出现缺口将由县财政全额弥补。现在是寅吃卯粮,存在巨大的支付风险。

3、扩面参保难。民营企业参保率低。双星鞋业集团和工业园区招商企业,目前的职工人数达3000多人,参保职工仅有300余人,参保率只有10%。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参保率低。从20xx年至今,我县只有500多名个体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招商企业难以介入,扩面难度大。

4、工伤保险基金呈现三低现象: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低,低风险单位参保率低。工伤保险基金目前结余只有20多万元,一旦发生大的工伤事故,将无力支撑。低风险行业保险意识不强,认为自己从事行业不会出事故,不愿意参保。

5、县财政欠拨等其他问题。医疗保险方面:由于县财政每年预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配套资金时不能做到足额预算,造成我县医疗保险基金不能足额征收,从20xx年至今县财政共欠拨1597万元。失业保险方面:全县502个事业单位,县财政仅代扣全供事业单位个人负担的1%部分,应由单位负担的2%部分代扣困难。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信访。有部分有参保意愿但又不愿缴清欠费的人员和部分无档、缺档无法参保的人员屡次上访,造成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增强意识,健全机制、提高水平,促进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心工程,是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大事情,它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会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形成合力,切实巩固已取得的成效,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我县的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扩大宣传,增强意识。通过多种形式,依托多种渠道,加强有关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企业的社会保障意识,使企业管理人员知法、懂法和守法,增强做好企业职工参保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使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参保的合法性、重要性、优越性,积极主动参加养老保险,不断扩大企业职工的参保面、受益面。增强各类参保对象的社会保障意识,把各类保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认可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凡是参保的,都是受益的”的意识,

解决思想上的偏差,跳出认识上的误区,着力提高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社会保障宣传活动;企事业单位一把手任职培训纳入社会保障内容;新闻媒体加强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张旗鼓宣扬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典型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参保缴费光荣,拒保欠费可耻”的氛围。

3、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建立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能力缴费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缴费,不能如期完成缴费的,一是通过法院强制征收,二是通过媒体曝光,三是按照管理权限追究一把手责任。

4、分清原因,采取解决历史欠费问题的不同途径,把更多愿意参保的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属恶意欠费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单位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单位欠费的,可在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到位的情况下,由职工个人为单位垫付,待单位经济好转再还给职工;对单位濒临破产、倒闭或其他原因无力缴纳欠费的,由政府出台方案统一解决。

5、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大力扩面。目前,我县社会保障清欠工作潜力有限,扩面工作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议由政府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对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出具有关证明和证件,如对安全监察重点企业,没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安监部门不予办理许可证。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那些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按照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样的政策,尽快纳入,一步到位。

6、县财政足额预算社会保障各项配套资金。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规定,将全供事业单位的单位应负担的2%部分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按照汝发[1999]24号和汝发[2000]29号文件规定,由县财政对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3%全额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

7、根据轻重缓急,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编制不足、信息化管理滞后等具体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办事环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强化宗旨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力,着力提高我县的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第二篇: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不断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更好地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区政协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社区(村)的大力协助下,于20xx年3月至7月,通过座谈、约谈、访谈、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形式,对在城市化推进中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底,全区57个行政村(包括撤村建居的社区)总人口为114772人,其中农业人口72185人。总人口中,劳动年龄段内(16岁以上至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下)人口74261人,其中农业人口37011人;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口23867人,其中农业人口14875人。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社会保障工作贯彻“安居、乐业、保障、发展”的方针,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已初步建立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体系,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保障基础。

(一)农村就业工作与城区接轨力度加大

“千保障,万保障,就业是最根本的保障”。区委、区政府把解决农转非人员就业问题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努力使农转非人员享受与城区居民同等的就业政策。通过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采取引进市场化培训机制、出台培训补贴政策、5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转非人员就业培训等措施,提高农转非人员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同时,采取政府买岗扶就业、广开门路开发非正规组织就业岗位等措施,多渠道安置农转非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为加快就业步伐,还积极落实了职业介绍补贴、用工补贴、小额贷款等多项政策,在各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管理站、18个撤村建居的社区建立了社区劳动保障室,使就业工作有序推进,成绩斐然。到20xx年底,全区37250名劳动年龄段内农转非人员,有18232人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就业率为49%。与此同时,农村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也逐步与城市接轨。

(二)农村养老、医疗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镇(街道)及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采取深入宣传、加大培训、政策引导、增加投入、检查考核等措施,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即征即保”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去年落实“即征即保”9061人,参保率达到99.3%,超过了市定完成95%的目标要求。截止20xx年底,全区有46236名农转非人员参加了各类养老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3075人,“双低”养老保险9061人,农村养老保险14100人),占征地农转非人员的93.5%。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基本建立了农村“退休农民养老补助金”制度。20xx年,全区有15828名超龄人员领取人均203元/月的养老补助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量入为出、以筹定支”的原则,施行一年来,运转正常。各镇(街道)在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自行制定补充办法。目前,村(社区)的参保率达100%,个人参保率达93%,超额完成了市、区政府确定的两个80%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社会救助框架基本形成

按照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目标要求,我区农村低保水平在落实中提高,四级救助圈扩面帮扶工作成效明显,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得到加强,各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区级帮扶救助中心、街道(镇)帮扶救助所、社区(村)帮扶救助站三位一体的救助网络覆盖城乡。为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帮扶救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敬老院、工疗站、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针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就业、就医、就学、生活等困难,也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救助,逐步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

全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思想认识不统一、政策不完备等原因,全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与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发展要求、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平衡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不够配套,操作落实难

据统计,劳动年龄段内已农转非人员中有6885人未参加养老保险。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历史原因。由于征地的时间跨度长,安置办法不统一,造成部分农转非人员无保障。二是政策原因。九堡镇在区划调整前,由余杭征地的4794人无法享受杭州市的有关政策,保障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土地征用前自主购买保障的村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缺乏政策支持。三是个人原因。受征地补偿费、土地市场价格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部分村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另外,还存在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标准偏低的情况,去年,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只有人均163.4元/年保障金,低水平的保障与我区经济发展的水平不相适应,保障作用不明显。

(二)基层承受能力弱,保障资金落实难

一是部分地少的村(社区)保障资金不足。历年来,我区范围内由于国家征地项目多、时间跨度长、补偿标准前后差距大,尤其是国家公益性建设征地补偿偏低,造成部分村(社区)人均占有土地少、集体经济积累少,征地补偿款难以弥补被征地人员的保障费用。以彭埠镇章家坝社区为例,该社区劳土比例为3.1:1,征地补偿款以菜地16万元/亩(建设用地12万元/亩)计算,扣除劳力安置费4.65万元/亩、青苗补助费及地面附属物补偿0.3万元/亩外,还剩11万元左右。而据劳动部门以近两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标准测算,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为134589元/人(其中养老保险70957元/人、医疗保险52172元/人、失业保险11460元/人),扣除政府补贴部分18438元/人(养老1.5万元/人、失业30%为3438元/人)外,集体和个人要承担116151元/人。据了解,截止20xx年底,我区农转非人员无一人购买失业保险,显然,征地补偿款难以承担五大社会保障资金补贴,因此造成保障资金落实难。二是超过劳动年龄人员生活补贴普遍较低。在征地农转非时,超龄人员均为一次性货币安置,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全区超过劳动年龄人员中,虽有66.3%的人在各村(社区)领取生活补贴,但每月300元以上的只占超过劳动年龄人员总数的14.5%,比例较低。要使他们享受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社会保障,村级集体经济负担会进一步加重,特别是经济相对薄弱村会不堪重负。

(三)农村低保标准低、农转非人员就业难

一是农村低保户保障标准低。目前,农村低保户执行的是每月1人户190元/人、2人户180元/人、3人户170元/人的保障标准,城镇低保户执行的是每月1人户320元/人、2人户300元/人、3人户280元/人的保障标准,两者相比农村低保户收入较低。二是农村低保户住房条件差。据区民政局20xx年底统计,全区331户农村低保户中有73%的家庭住房条件较差,以70-80年代建造的1-2层小户型居多。三是农转非人员就业难。由于农转非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低、就业竞争力低的现象,虽然政府出台了不少政策,加大了就业培训力度,但由于就业渠道不够宽、市场化就业机制运作还不完备、培训针对性不强、择业观念落后等原因,农转非人员的失业率仍较高。

三、健全完善的对策与建议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我区“两加快一统筹”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要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就必须在创新理念、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增加投入等方面做进一步探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牢固树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理念

1、树立土地换保障的理念。随着撤村建居和国家大项目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区大量的农地将转为建设用地。据了解,今年我区仅出让土地就达1200亩,占全市出让土地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如此快的发展背景下,要保障失土人员的生存与发展,各级领导就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对土地通盘考虑,确保以土地换保障。

2、树立保障先行的理念。各村(社区)要把解决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首要位置加以考虑。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征地项目,都必须做到“即征即保”,在国家征地补偿款到位后,要优先安排农转非人员的保障资金。

3、树立制度规范保障的理念。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社会保障框架。凡本区范围内的企业招用当地农民务工的,签定劳动合同后,企业都必须为他们购买五大保险。从制度和政策层面积极引导农村自谋职业者和务农人员自主购买保障,在遇到土地征用时,根据具体情况,使自主购买保险者享受应有的保障待遇。对符合条件应买不买保障的农转非人员,应予以相应的制度制约,促使尽快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保障体系。

(二)努力拓展社保资金筹措方法

1、征地补偿款必须用于社会保障。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款到位后,必须用于农转非人员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征地补偿款要做到专款专用,一切围绕保障转,确保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2、集体资产拆迁赔偿费要优先用于社会保障。对集体资金投入建造的厂房、商业网点、农舍等集体资产,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其赔偿金要优先用于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以便发挥现有资产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3、用足政策支持社会保障。对劳土比例偏高、原集体资金积累不足的撤村建居社区,建议将有关10%发展留用地、拆复建指标和一些目前尚不明确投资项目的存量土地指标,可采用以政策换资金等办法,将指标置换成资金,为农转非人员筹集保障资金。

(三)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机制

1、转变观念谋就业。要通过形式多样、紧贴实际、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逐步使农转非人员就业意识与城市居民相接轨,向自食其力的市场化就业方式转变。各村(社区)要抢抓机遇,在国家建设项目推进时,尽可能为失地人员争取三产就业岗位,以解决农转非人员的后顾之忧。

2、加强培训促就业。要根据农转非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就业现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在求数量的同时,确保培训的质量,不断提高农转非受训人员的就业率,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保障。

3、政策扶持帮就业。要充分运用杭州市非正规组织就业岗位政策,进一步拓展公益性岗位,鼓励农转非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进一步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用工补贴、小额贷款及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安置农转非人员就业奖励政策等,增加优惠政策的含金量,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农转非人员就业,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四)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

1、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户的生活标准。要从政策层面统一城乡低保户的保障标准。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看,对城乡低保户应一视同仁,统一城乡低保户的保障标准,改变目前城乡二元结构,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要逐步改善农村低保家庭住房条件。要按照“四级救助、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三年计划,采用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想方设法优先解决70-80年代建造的现存的40户平房家庭,逐步使农村低保户的住房条件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逐步解决超劳动年龄人员养老保障问题。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障资金。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在集体经济增收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采取征地补偿款中留一块、集体经济收入中切一块、政府30%土地征用保障补贴中争取一块的办法,建立养老保障资金,解决超劳动年龄人员的生活补贴问题。要提高老年村民养老金待遇。对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双低”养老保险政策的老年村民,各村(社区)要切实关注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从实际出发,按照逐年提高的原则,制定规划,力争在三年内,养老覆盖率由目前的66.3%扩大到100%;养老标准从目前人均每月203元提高到320元以上,让老年村民享受到现有城镇低保家庭的保障待遇。

3、逐步改善老年村民的养老条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针对我区农村现有23000名老龄人员,在不断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倡导尊老敬老的道德风尚和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定期上保健课,定期进行体检,提高其生活质量,使他们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五)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

1、加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考核力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保障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决定着城市化进程。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加大考核力度。针对目前我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少、办公场所小等方面的困难,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努力营造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的浓厚氛围。

2、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针对劳动保障部门基层组织网络发展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要不断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与江干城市化建设相适应的劳动保障队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准确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决策依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企事业单位了解社会保障工作的优惠政策,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积极支持参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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